
經(初品):
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欲住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案:此十八空,龍樹大智度論卷三十一有詳釋,玆簡引如下:
1.「内空者,内法,内法空。内法者,所謂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案此內六入亦日六根)。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
2.「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謂外六入:色聲香味觸法。色空無我,無我所,無色法。聲、香、味、觸、法、亦如是。」(案此外六入亦曰六塵)。
3.「内外空者,内外法,内外法空。内外法者,所謂内外十二入。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無内外法。」
4.「空空者,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名為空空。復次,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復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復次,空三昧觀五衆空,得八聖道,斷諸煩惱,得有餘涅槃。先世業因緣,身命盡時,欲放捨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
問曰:空與空空有何等異?
答曰:空破五受衆,空空破空。
問曰:空若是法,空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
答曰: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應捨。以是故,須是空空。復次,空緣一切法,空空但緣空。如一健兒破一切賊,復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藥,藥能破病。病已得破,藥亦應出。若藥不出,則復是病。以空滅諸煩惱病,恐空復為患,是故以空捨空,是名空空。復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為空空。」
5.「大空者,聲聞法中法空為大空,如雜阿含大空經說:生因緣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見。是人老死,則衆生空。是老死,是法空。摩訶衍經說:十方,十方相空,是為大空?
問曰:十方空何以名爲大空?
答曰:東方無邊故,名為大;亦一切處有故,名為大;遍一切色故,名為大;常有故,名為大;益世間故,名為大;令衆生不迷悶故,名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為大空。餘空破因緣生法,作法,粗法,易破故,不名為大。是方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微細法,難破故,名爲大空。
問曰:若佛法中無方,三無爲:虚空、智緣盡、非智緣盡,亦所不攝,何以言有方、亦是常,是無為法,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微細法?
答曰:是方法,聲聞論議中無,摩訶衍法中,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中,一切法不可得,何況方?如五衆和合,假名衆生。方亦如是。四大造色和合中,分別此間彼間等,假名爲方。日出處,是則東方。日沒處,是則西方。如是等,是方相。是方自然常有故,非因緣生。亦不先無今有,今有後無,故非作法。非現前知故,是微細法。
問曰:方若如是,云何可破?
答曰:汝不聞我先說:以世俗諦故有,第一義故破。以俗諦有故,不墮斷滅中。第一義破故,不墮常中。是名略說大空義。
問曰:第一義空亦能破無作法,無因緣法,細微法,何以不言大空?
答曰:前已得大名故,不名為大。今第一義名雖異,義實為大。出世間,以涅槃為大。世間,以方爲大。以是故,第一義空亦是大空。復次,破大邪見故,名為大空。如行者以慈心緣東方一國土衆生,復緣一國土衆生,如是展轉緣時,若謂盡緣東方國土,則墮邊見,若謂未盡,則墮無邊見。生是二見故,卽失慈心。若以方空破是東方,則滅有邊無邊見。若不以方空破東方者,則隨東方心。隨心不已,慈心則滅,邪心則生。譬如大海、潮時,至其常限,水則旋還。魚若不還,則漂在露地,有諸苦患。若魚有智,則隨水還,永得安隱。行者如是。若隨心不還,則漂在邪見。若隨心還,不失慈心。如是破大邪見故,名爲大空」。
( 案:此段大空卽空間空,卽破空間也。此段甚有精義,詳見下第三章破數與時中)。
6.「第一義空者,第一義名諸法實相,不破不壞故。是諸法實相亦空。何以故?無受無著故。若諸法實相有者,應受應著。以無實故,不受不著。若受著者,卽是虛誑。復次,諸法中第一法名為涅槃。如阿毘曇中說:云何有上法?一切有為法及虛空,非智緣盡。云何無上法?智緣盡。智緣盡,是卽湼槃。涅槃中亦無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義空。
問曰:若涅槃空,無相,云何聖人乘三種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為涅槃故說,譬如衆流皆入于海。
答曰:有涅槃是第一寶(當爲第二寶卽法寶),無上法。是有二種:一者、有餘涅槃,二、無餘涅槃。愛等諸煩惱斷,是名有餘涅槃。聖人今世所受五衆盡,更不復受,是名無餘涅槃。不得言涅槃無。以衆生聞涅槃名,生邪見,著涅槃音聲,而作戲論,若有若無,以破著故,說涅槃空。若人著有,是著世間。若著無,則著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聖人所得。何以故?聖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
復次,愛等諸煩惱假名為縛。若修道,解是縛,得解脱,卽名涅槃。更無有法名為涅槃。如人被械得脫,而作戲論,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衆生亦如是。離五衆械,更求解脫法。
復次,一切法不離第一義,第一義不離諸法實相。能使諸法實相空,是名第一義空。如是等種種,名為第一義空。」
7.「有為空、無爲空者,有為法名因緣和合生,所謂五衆,十二入,十八界等。無為法名無因緣,常不生不滅,如虚空。
今有為法,二因緣故空。一者、無我,無我所,及常相、不變異、不可得,故空。二者、有為法、有為法相空,不生不滅,無所有故。……
復次,有為法、無為法空者,行者觀有為法無為法實相,無有作者,因緣和合故有,皆是虛妄,從憶想分別生,不在内,不在外,不在兩中間。凡夫顛倒見故有。智者於有為法不得其相,知但假名。以此假名導引凡夫,知其虛誑無實,無生無作,心無所著。
復次,諸賢聖人不緣有為法而得道果,以觀有為法空故,于有為法、心不繫著故。
復次,離有為則無無為。所以者何?有為法實相卽是無為。無為相者,則非有為。但為衆生顛倒故,分別說。有為相者生滅住異,無為相者不生不滅,不住不異。是為入佛法之初門。若無為法有相者,則是有為。有為法生相者,則是集諦。滅相者,則是盡諦。若不集,則不作;若不作,則不滅。是名無為法如實相。若得是諸法實相,則不復墮生滅住異相中。是時不見有為法與無為法合,不見無為法與有為法合。于有為法、無為法、不取相,是為無為法。所以者何?若分別有為法,無為法,則于有為無為而有碍。若斷諸憶想分別,滅諸緣,以無緣實智不墮生數中,則得安隱常樂涅槃。
問曰:前五空皆別說,今有為無為空何以合說?
答曰:有為無為法相待而有。若除有為,則無無為。若除無為,則無有。是二法攝一切法。行者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等過,知無為法,所益處廣。是故二事合說。
問曰:有為法因緣和合生,無自性,故空。此則可爾。無為法非因緣生法,無破無壞,常若虚空,云何空?
答曰:如先說,若除有為,則無無為。有為實相卽是無為。如有為空,無為亦空。以二事不異故。復次,有人聞有為法過罪,而著無為法,以著故,生諸結使。…… 以此結使故,能起不善業。不善業故,墮三惡道。是故言無為法空。……
問曰:若云無為法空,與邪見何異?
答曰:邪見人不信涅槃,然後生心言:定無涅槃法。無為空者,破「取涅槃相」。是為異。
復次,若人捨有爲,著無為,以著故,無為卽成有為。以是故,雖破無為,而非邪見。是名有為無為空。」
8・畢竟空者,以有為空無為空破諸法,令無有遺餘,是名畢竟空。…… 内空,外空,内外空,十方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更無有餘不空法,是名畢竟空。(案:不列「空空」者,「空」亦空,「空」不是一法,是對于空之執 著,故將此空之執著亦空去。)……
復次,一切法皆畢竟空。是畢竟空亦空,空無有法故,亦無虛實相待。」(案:「畢竟空亦空」與「空空」同。如是,畢竟空是列擧的一切有爲無爲法,世間出世間法,「從本已來,無有定實不空者」,是一切法空之總述,其本身不特指一法。故「畢竟空亦空」與「空空」同。一切法空是指實層說,此可曰第一序之空。「空空」與「畢竟空亦空」是虛層之空,此可曰第二序之空。)
9.「無始空者,世間若衆生,若法,皆無有始。如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復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有衆生始。法亦如是。何以故?法則若先生後死,則不從死故生,生亦無死。若先死後有生,則無因無緣,亦不生而有死。以是故,一切無有始。如經中說:佛語諸比丘,衆生無有始。無明覆愛所繫,往來生死,始不可得。破是「無始法」故,名爲「無始空」。
問曰:無始是實,不應破。何以故?若衆生及法有始者,卽墮邊見,亦墮無因見。遠離如是等過故,應說衆生及法無始。今以無始空破是「無始」,則還墮有始見。
答曰:今以無始空為破無始見,又不墮有始見。譬如救人于火,不應著深水中。今破是無始,亦不應著有始中。是則行于中道。( 案:無始是就緣起法之條件串系無有定始可說,是卽爲「無始」。但亦不應著于無始,以爲實有一個無始。爲破此著故,故說無始亦空。無始亦空並不還墮有始中。此只表示始與無始皆不可說。法本虛妄無實,如何定說始與無始?此是就緣起串系一層說。破無始旣不同質地說有始,有始是大惑,見下文,亦非同質地說無始,以爲無始是實有。此頗合康德所批判的第一背反:一說世界在時間方面有始,在空間方面有限;一說世界在時間方面無始,在空間方面無限:兩相對反,其實皆假,而以不定說之。)
問曰:云何破「無始」?
答曰:以無窮故。若無窮,則無後。無窮無後,則亦無中。若無始,則為破一切智人。所以者何?若世間無窮,則不知其始。不知始故,則無一智人。若有一切智人,不名無始。( 案:此義是說:緣起法既不能說始,亦不能說無始。若眞是無始,則無窮,不能知其始。既有所不知,則不能有一切智人。然佛是一切智人,遍知,悉知,無所不知,是以不能說無始。故無始亦須破。是卽函緣起串系既不能說有窮,亦不能說無窮。正合康德所說之不定。)
復次,若取衆生相,又取諸法一相異相,以此一異相,從今世推前世,從前世復推前世,如是展轉,衆生及法始不可得,則生「無始見」。是見虚妄,以一異為本,是故應破。如有為空破有為法,是有爲空卽復為患,復以無為空破無為法。今以無始破有始,無始卽復為患,復以無始空破是無始,是名無始空。
問曰:若爾者,佛何以說衆生往來生死,本際不可得?
答曰:欲令衆生知久遠己來往來生死爲大苦,生厭患心。如經說:一人在世間計一劫中受身,被害時,聚集諸血,多于海水,啼泣出泪。及飲母乳,皆亦如是。積集身骨過于毘浮羅山。譬喻斬天下草木爲二寸籌,數其父祖曾祖,猶不能盡。又如盡以地爲泥丸,數其母及曾祖母,猶亦不盡。如是等無量劫中受生死苦惱,初始不可得故,心生怖畏,斷諸結使。如無常雖為邊,而佛以是無常而度衆生。無始亦如是。雖為是邊,亦以是無始而度衆生。為度衆生,令生厭心,故說有無始,非為實有。所以者何?若[實〕有無始,不應說無始空。( 案:爲度衆生,假說無始,非實有無始。)
問曰:若無始非實法,云何以度人?
答曰:實法中無度人。諸可說法,語言度人,皆是有為虛誑法。佛以方便力故,說是無始。以無著心說故,受者亦得無著。無著故,則生厭離。復次,以宿命智見衆生生死相續無窮,是時為實。若以慧眼,則見衆生及法畢竟空,以是故說無始空。如般若波羅蜜中說,常觀不實,無常觀亦不實;苦觀不實,樂觀亦不實。而佛說常樂爲倒,無常苦爲諦,以衆生多著常樂,不著無常苦,是故以無常苦諦破是常樂倒,以是故說無常苦為諦。若衆生著無常苦者,說無常苦亦空。有始無始亦如是。無始能破著始倒。若著無始,復以無始為空,是名無始空。
問曰:有始法亦是邪見,應當破,何以但說破無始?
答曰:有始是大惑。所以者何?若有始者,初身則無罪福因緣而生善惡處。若從罪福因緣而生,不名為初身。何以故?若有罪福,則從前身受後身。故若世間無始,無如是咎。是故菩薩先已捨是粗惡邪見,菩薩常習用無始念衆生,故說無始;常行因緣法,故言法無始。未得一切智故,或于無始中錯謬,是故說無始空。無始已破有始,不須空破有始。今欲破無始,故說無始空。」
( 案:此有始無始與康德所言之第一背反相同。但不與其所言之第三背反相同。第三背反中之有始是超越地異質地指意志因果說,此非緣起法中之初身。無始是指事件串系中之無始說,此正是破事件串中初身之始。此「無始空」則表示于此事件串中說始與無始俱是邪見。不但始是大邪見,卽認實有無始亦是邪見。這是把「無始」亦置定了,成了一個平鋪得下的積極陳述,故亦須空。蓋「以慧眼見衆生及法畢竟空」,始相無始相皆不可得,亦如生相滅相,一異相之不可得。此與空空,第一義實相空,湼槃空,尙不同。此後三者是就對于空,實相,湼槃,起念著相而說,是第二序上的。無始空尙是第一序上的。始與無始與常與無常同,是就緣起法之執著說。)
10・「散空者,散名別離相。如諸法和合故有。如車以輻網轅轂衆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五衆和合因緣,故名為人。若別離五衆,人不可得。」( 案:此是因散而空,此如說因緣法之壞相。非謂散亦空也。當然若執著定散,則此散之執亦須空。蓋如此,則破壞緣生幻有故。但此是另一義,不是此處說「散空」之義。)
11.「性空者,諸法性常空。假業相續故,似若不空。譬如水性自冷,假火故熱。止火停久,水則還冷。諸法性亦如是。未生時,空無所有,如水性常冷。諸法衆緣和合故有,如水得火成热熱。衆緣若少若無,則無有法,如火滅湯冷。如經說:眼空無我,無我所。何以故?性自爾。耳鼻舌身意,色乃至法等,亦復如是。
問曰:此經說我我所空,是為衆生空,不說法空。云何證性空?
答曰:此中但說性空,不說衆生空及法空。性空有二種。一者、于十二入中無我,無我所。二者、十二入相自空。無我,無我所,是聲聞論中說。摩河衍法說:十二入、我、我所無故空,十二入性無故空。復次,若無我,無我所,自然得法空。以人多著我及我所故,佛但說無我、無我所。如是,應當知一切法空。若我我所尚不著,何況餘法?以是故,衆生空,法空,終歸一義。是名性空。
復次,性名自有,不待因緣。若待因緣,則是作法,不名爲性。諸法中皆無性。何以故?一切有為法皆從因緣生。從因緣生,則是作法。若不從因緣和合,則是無法。如是,一切諸法,性不可得故,名爲性空。
問曰:畢竟空無所有,則是性空。今何以重說?
答曰:畢竟空者名爲無有遺餘。性空者名為本來常爾。如水性冷,假火故熱,止火則還冷。畢竟空如虛空,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云何言同?
復次,諸法畢竟空。何以故?性不可得故。諸法性空。何以故?畢竟空故。復次,性空多是菩薩所行。畢竟空多是諸佛所行。何以故?性空中但有因緣和合,無有實性。畢竟空三世清淨。有如是等差別。
復次,一切諸法性有二種。一者總性,二者別性。總性者,無常、苦、空、無我,無生無滅,無來無去,無入無出,等。別性者,如火熱性,水濕性,心為識性;如人喜作諸惡故,名為惡性;好集善事故,名為善性。如十力經中說:佛知世間種種性。如是諸性皆空,是名性空。……
復次,性空者,從本已來空。如世間人謂:虛妄不久者是空。如須彌金剛等物,及聖人所知,以為真實不空。欲斷此疑故,佛說:是雖堅固,相續久住,皆亦性空;聖人智慧雖度衆生,破諸煩惱,性不可得故,是亦為空。
又,人謂五衆、十二入、十八界、皆空。但如、法性、實際、是其實性。佛欲斷此疑故,但分別說五衆、如、法性、實際,皆亦是空。是名性空。
( 案:如、法性、實際,非因緣生法,非作法,因此,若分解地說,不可說性空。因此等字是抒意字,非實物字,與空、實相同。但若對之起念生著,執爲實物字,則亦可以說性空。此是執及所執之性空。「若復執有空,大聖所不化」,空空亦復如此。此是第二序上的執空,與五衆、十二入、十八界之性空不同,不可混漫。五衆因緣生,性空,故爲假名、幻有;而假名幻有卽是其實相,如,法性,實際;而法性、實際則非因緣法,如對之起念生著執爲實物字,則亦是假,此假與緣生法之爲假名幻有不同也。如是,「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假名有,實相亦有也。空五衆與空實相不同也。空五衆顯其爲假幻有,空實相是空執實相爲一物,空此執而顯其爲眞「實相」,非是意念化之實相,此卽實相一相,所謂無相,卽寂滅相,此卽眞寂滅,眞實相,非假寂滅,假實相也。若一律以緣起性空義說之,則混漫層序,易生誤解。)
復次,有為性三相:生住滅。無為性亦三相:不生,不住,不滅。有為性尚空,何況有為法?無爲性尙空,何況無為法?以是種種因緣,性不可得,是名性空。」(案:此亦當如前解。如,法性,實際,非緣生法,即無爲法。緣生無性,故空,而卽以空爲性,此卽是法性。而法性不再能說有性無性。空、如、實相,無爲性、無爲法,亦復如是。若再對之生執,則是高一層序者,焉可以性空儱侗之?)
12・「自相空者,一切法有二種相:總相,別相。是二相空故,名為相空。
問曰:何等是總相?何等是別相?
答曰:總相者,如無常等。別相者,諸法雖皆無常,而各有別相。如地為堅相,火爲熱相。
問曰:先已說性,今說相,性相有何等異?
答曰:有人言其實無異,名有差別。說性則為說相,說相則為說性。譬如說火性卽是熱相,說熱相卽是火性。有人言性相小有差別。性言其體,相言可識。如釋子受持禁戒是其性,剃髮,割截染衣,是其相。…… 是諸相皆空,名為相空。……
問曰:何以不但說相空,而説自相空?
答曰:若說相空,不說法體空。說自相空,卽法體空。······」
13・「一切法空者,一切法名五衆,十二八,十八界等。是諸法皆入種種門,所謂一切法有相,知相,識相,緣相,增上相,因相,果相,總相,别相,依相。…… 如是等一法門相攝一切法。…… 乃至無量法門相攝一切法。是諸法皆空,如上說,名一切法空。」
14・「不可得空者,有人言:于衆、界、入中,我法常法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有人言:諸因緣中,求法不可得,如五指中拳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有人言:一切法及因緣畢竟不可得故,名為不可得空。
問曰:何以故名不可得空?為智力少故不可得?為實無故不可得?
答曰:諸法實無故,不可得,非智力少也。
問曰:若爾者,與畢竟空,自相空,無異。今何以故,更說不可得空?
答曰:若人聞上諸空,都無所有,心懷怖畏,生疑。今說所以空。因緣以求索,不可得故,為說不可得空。斷是疑怖,故佛說不可得空。所以者何?佛言:我從初發心,乃至成佛,及十力佛,于諸法中求實不可得。是名不可得空。」……
15・「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無法空者,有人言:無法名法已滅,是「滅」無故,名無法空。
有法空者,諸法因緣和合生故有法,有法無故,名有法空。無法有法空者,取無法有法相不可得,是為無法有法空。復次,觀無法有法空故,名無法有法空。復次,行者觀諸法生滅,若有門,若無門;生門生喜,滅門生憂;行者觀生法空,則滅喜心;觀滅法空,則滅憂心。所以者何?生無所得,滅無所失。除世間貪憂故,是名無法有法空。
復次,十八空中,初三空破一切法,後三空亦破一切法。有法空破一切法生時住時。無法空破一切法滅時。無法有法空,生滅一時俱破。
復次,有人言:過去未來法空,是名無法空。現在及無為法空,是名有法空。何以故?過去法滅失變異歸無;未來法因緣未和合,未生未有,未出未起,以是故名無法。觀知現在法及無為法現有,是名有法。是二俱空故,名爲無法有法空。
復次,有人言:無為法無生住滅,是名無法。有為法生住滅,是名有法。如是等空,名為無法有法空。( 案:此與有爲無爲空重複,不取此義)。是為菩薩欲住内空,乃至無法有法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案:以上十八空,依龍樹解釋,可分爲四類:
一、內空,外空,内外空,有爲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此十二空爲一類,以皆就緣起無性說故,實即「性空」一項,亦即「諸法空」一項,或「不可得空」一項,此當屬于第一層序者。
二、第一義空,無爲空,此二空爲一類,因爲第一義是諸法實相,而「有爲實相即是無爲」,則無爲法亦即實相,此二空是就對實相起念生著而言,故當屬于第二層序者。
三、大空,無始空,此二空爲一類,因爲大空破空間,無始空破時間方面之有始無始,因此亦可加上時空,數空,乃至若干不相應行法(分位假法),皆屬此類,因皆屬于不相應行法故。依今語言之,此當屬于「形式的有」,以非因緣生法,非作法故。如果第一類法爲 實層,則此類法即爲虚。實法空,虚法亦空。實法空以緣起無性說,虚法空以由內心之執而爲形式的有說。
四、空空,畢竟空,此二空爲一類。空空是總以上三類法之空而亦空之,因爲空是抒意語,非指實字。如果把這「空」字亦意念化而爲實,則執著有空,此將爲大患,故亦須破。如果空是指實層上的諸法實相如相說,則空空亦可劃爲第二類。但空空亦可概括以上三類法之空說,故今暫列爲第四類。畢竟空是總以上三類法說。「以有爲空無爲空破諸法令無有遺餘,是名畢竟空」。「内空,外空,内外空,十方空,第一義空,有爲空,無爲空,更無有餘不空法,是名畢竟空」。「畢竟空多是諸佛所行」。三世清淨,畢竟清淨,是名畢竟空。空空即畢竟空,是故可爲一類也。
依是,以上四類十八空亦可以中論兩頌括之:
一、「因缘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二、「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
此亦可說諸法空,空亦空,是故畢竟清淨也。畢竟清淨即是實相般若。實相無相,即寂滅相。實相即般若,般若即實相,一體朗現也。
龍樹于解内空,外空,內外空時,總釋何以列爲十八空之故,如下:
問曰:諸法無量,空隨法故,則亦無量。何以但說十八?若略說,應一空,所謂「一切法空」。若廣說,隨一一法空,所謂眼空,色空,等甚多。何以但說十八空?
答曰: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則事繁。譬如服藥,少則病不除,多則增其患。應病投藥,令不增減,則能愈病。空亦如是。若佛但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隨種種邪見說空,空則過多。人愛著空相,墮在斷滅。說十八空,正得其中。復次,若說十,若說十五,俱亦有疑。此非問 也。復次,善惡之法皆有定數。若四念處,四正勤,三十七品,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碍智,十八不共法,五衆,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三毒,三結,四流,五蓋等,諸法如是各有定數。以十八種法中破著故,說有十八空。
案:此種解說亦無甚意義。正亦不必十八,有許多是重複綜說,如諸法空,不可得空,內外空,無法有法空等便是。內空,外空,只就六根六塵,所謂十二入,說,爲何不賅括六識而說十八界?依虛實以及第一序第二序而分爲四類較允妥。
又就實相般若而明般若波羅蜜空與十八空之一異,如下:
問曰:般若波羅蜜空,十八空,為異為一?若異者,離十八空以何為般若空?又如佛說:「何等是般若波羅蜜?所謂色空,受想行識空,乃至一切種智空」。若不異者,云何言:「欲住十八空,當學般若波羅蜜」?
答曰:有因緣故言異,有因緣故言一。異者,般若波羅蜜名諸法實相,滅一切觀法。十八空則十八種觀,令諸法空。菩薩學是諸法實相,能生十八種空,是名異。一者,十八空是空、無所有相,般若波羅蜜亦空、無所有相。十八空是捨離相,般若波羅蜜一切法中亦捨離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羅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學般若波羅蜜則是學十八空,不異故。般若波羅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當學小方便門。欲得大智慧,當學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門,能得十八空。何者是方便門?所謂般若波羅蜜經讀誦,正憶念,思惟,如說修行。譬如人欲得種種好寳,當入大海。若人欲得内空等三昧智慧寶,當入般若波羅蜜大海。
案:此經說「欲住內空等等,當學般若波羅蜜」,此意是說如想眞能得到十八空,而畢竟淸淨,當學般若波羅蜜。般若是活法,能使十八空眞成其爲十八空。此亦函說:學般若亦不是空學,當通過十八空而學。如是,般若是活法,成就一切法,亦空一切法。般若是諸法實相。「不壞假名而說諸法實相」,則實相不離一切法,不著一切法,般若亦然。如是,吾人當談諸法實相。實相者,如,法性,實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