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鸞聖人、忌日
神明六守則
每年不闕
宿善有無
本流門徒

第九封:親鸞聖人、忌日
今日為親鸞聖人之忌日,因此不矢志報恩謝德者甚少。然而彼眾應回顧己身,若未獲得本願他力之真實信心者,限於今日,為塞滿報恩講中座位而出席聽聞,即以為是真宗之肝要者,真與我聖人御意難以相適。雖然如此,居於我在處臨近,無報謝心向者或不請而參加者,適宜乎?
故若於每月二十八日想參加者,或尚未得信心決定者,應早日取得他力信心,得以治定往生報土,始與聖人報恩謝德之懇志相適,也才算是自身往生極樂一途治定之道理也。也即符合「自信教人信,難中轉更難,大悲傳普化,真成報佛恩」之釋文之意也。
夫聖人入滅業經一百餘年,於今抨謁其真影或想聽其德音,遙遙被無常之風所隔,但感如於眼前,以實語相承血脈,清清楚楚留遺耳底,一流之他力真實之信心,如今尚未間絕耳。依此故,至今時節,若尚無獲得本願真實之信心者,應知自身與宿善緣薄,若又遇不著宿善開發之機,此次往生又落空不定,可歎可悲只此一事。
然而於今,難逢本願之一道,現遇之,真是喜中之喜,尚有何喜可比,應尊惜之,信守之。依此吾等,應將自昔日常之惡迷心推翻,即時皈依本願一實之他力信心,真實相適聖人御意,也才真正與今日向聖人報恩謝德之志相稱。
第十封:神明六守則
本流門徒皆應瞭解此六條守則之主旨,並應於內心深信佛法,而不表於外相為要。因最近本流念佛者中,故意將本流之相,顯露與他宗,真是意外之錯也。總之,此後應遵守此守則,繼續修行佛法,若再違背此旨者,不可讓其久留於門徒之列!
一、不可輕蔑神社。
二、不可輕蔑諸佛、菩薩、諸宮堂。
三、不可誹謗諸宗、諸法。
四、不可疏略、守護、地頭。(要守法之意)
五、國家對佛法有所非義間,必向正義一邊
六、本流所立之他力信心,在内心深深決定之。
一、所謂之一切神明,實為諸佛、菩薩應化而來,是因觀此界眾生,對佛、菩薩較難親近,故化神明與眾生結緣,以其感化力,伺機將之勸化入信佛法之方便之門也。此即稱「和光同塵為結緣之始,八相成道為利物之終」之意也。當今之眾生,信佛法與念佛,神明皆視為眾神之本意,故若一心歸命彌陀一佛之悲願者,雖不另崇信神明,於其中已含攏信神之功德故。
二、諸佛、菩薩可稱神明之本體,當今之眾生,只信阿彌陀如來而念佛,一切諸佛、菩薩,皆認為信奉吾等之本師,正合本懷,不另信諸佛,一心一向歸命阿彌陀如來者,於其中已含攏一切諸佛之智慧功德故。
三、誹謗諸宗、諸法,是件錯誤之事。其說於淨土三部經有法可據,諸宗學者也不可誹謗念佛者;自宗、他宗同是難逃其咎,道理顯然相同故。
四、對守護、地頭之年貢慰問不可缺,並以仁義為本,以禮遇之。
五、國家對佛法若有非義(不合義理之評)情形下,或不合本流正義之理或認定為邪見時,應認真聽聞本流真實之正義,反日常惡心而向善心。
六、本流真實之念佛者,應瞭解開山訂定之正義,雖是造惡不善之身,終皆能得往生極樂之願,以此為真宗之本意。夫所謂一流安心正義之旨趣,即不需任何之煩,只一心一向仗賴彌陀如來;「吾身雖為可畏惡業煩惱之身,如此之眾,皆能得救是全靠彌陀願力之強緣」,瞭解此不可思議之願力,並絲毫不 起疑,信心堅定者,彌陀便放出無礙光明,將之攝取光中,經如彼得到信心決定之人,譬有十人,十人悉得往生報土。此心即稱得到他力信心決定之人。
此後更應不忘「彌陀如來宏大之恩」,為報謝佛恩,於日常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其他為後生一大事,已無任何欠缺或不足感也。若以無典故根據之法門迷惑眾人,甚至有意污蔑法流者,真可怖可畏之舉,需三思之。
第十一封:每年不闕
(闕與缺同音意)
本月二十八日為開山聖人正忌日,於每年不闕知恩報德之佛事,無論於任何國群以至任何卑劣之輩,不知報其恩者,真與木石有何差異乎?
有關此事,愚老在此四、五年間,雖居住北陸山海邊,慶幸生命尚存,來到本國,今年恰遇聖人正忌日之報恩演講會,能不為此不可思議之宿緣而喜上加喜乎?
然而由自國,他國來集諸人,必先對開山聖人所訂之規範旨意有所明白!其言曰:「譬被稱呼為盜牛人,也不示露出佛法者或後世者之舉」。又應「遵守仁、義、禮、智、信,以王法為先,內心深處以本願他力信心為本」一再告誡,訂定規範 可是近代此時之人,卻有不少,乍看似對佛法甚為諳熟,而內心卻未能決定本流安心,甚至將本流相傳之聖教,自以識字之姿態,將之讀誦後,以不正其他法門加以說法,經迴自他門徒之間,散布虛言,最後稱之由本寺相傳,來迷惑眾人,收取財、物,污辱本流之一義,真正是可惡可畏之舉也。
因此,本月二十八日正忌日,於七天之報恩演講會中,若之報恩演講會中,若無將其惡懷徹底悔改懺悔,各自傾向正義者,雖於此七日報恩講中,驅身與會,仿效他人為報恩謝德之舉,結果仍屬虛假而一無所獲也。因此在得著彌陀願力之信心之人身上,始可稱報盡佛恩與報謝師德,餘者皆是不可有也不需有。應先瞭解此道理後,驅身與會尊崇聖人者,才真正具適冥慮(思慮在冥界之人)之舉,又可算得上於本月正忌日報恩謝德之誠意。
第十二封:宿善有無
古時、近代、當今之間,於各國各地,於各國各地,號稱佛法者而讚嘆本流法門,且行勸化眾人之輩中,感到尚不務真實與不依據本流之正義弘法者不少。
其故云何?彼眾心中以對佛法根源甚熟諳自居,其實,並無受授於誰(無師自通),單憑東聽西聞,或椽端、或屏障外聽取法門之略,對真實佛法又無向心即以為無人可比,自封為佛法通。因此遇有讚嘆本流正義時,就偏執己見加以批判,展現自己高人一等之態,此情不就是憍慢自大之心乎!
以如此心懷,經迴於諸門徒間,讀誦聖教,甚至以私儀號稱由本寺派出去之使者,諂媚他人,虛言連徧而賺取財物。如此可稱為好佛法者否?又可稱為讀聖教者乎?歎之又歎即是此事。因此,若想以本之義,勸化人者,自己應瞭解勸化之程序始可。
夫,若想勸化本流他力信心之所以者,必先瞭識對方宿善、無宿善之機、雖昔已掛名本流門徒,若無宿善之機者,也難取得信心也。宿善開發之機,需由自己取信來成就,故於無宿善機緣之前,正雜二行,皆反而成為誹謗之基耳。若不先分別宿善、無宿善之道理,便毫無忌憚勸化世人,便與本流之律定背道而馳。故於『大經』曰之「若人無善本,不得聞此經」,「若聞此經,信樂受持,難中之難,無過斯難」。又善導大師釋之曰:「過去已曾,修習此法,今得重聞,則生歡喜」。
依據任何經釋,皆可見限於宿善為要,故應抓住宿善之機,始可將本流之法授與之。應諳此旨始可勸化別人,尤其應以王法為本,仁義為先,順世間風俗習慣,但需將本流安心蓄貯內心,不可對他宗他流表露為要,能守此則者,始可稱對本流真實之正義,有完美之涵養也。
第十三封:本流門徒
於本流門徒中,不論是已得安心決定或未得安心決定,皆應遵守之則是,對外應以王法為本,不輕蔑諸神、諸佛、菩薩,也不誹謗諸宗、諸法,於本國地方者對守護、地頭不可疏略,時常以有限年貢慰問,事事以仁義為先,為後生應一心一向依賴阿彌陀如來,不費神於其他雜行、雜善絲毫不疑而信奉,必定要得往生極樂之果證,有此相即可稱為獲得他力信心之念佛行者。
獲取如此念佛之信心後,尚應深思「如吾等可怖可畏,一生造惡罪深之身,一旦一念歸命之信心興起,靠佛之願力,即能得救,這是彌陀如來不可思議超世本願強緣之恩賜」而感恩圖報。為報謝此宏恩,於日常稱念佛號以謹表謝意。除此以外,若說為後生一大事,尚應如何如何,皆為虛談,最近意外地 有人似感有所不足,以無所相傳無人知悉法門,來惑迷眾人,污辱吾無上法流,真感可恨可歎,必需思慮謹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