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正文 -2
第二章 正文 -2

第二章 正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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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這正是一個最難了解之處。鑑於有些淺智未熟的眾生於此甚深微妙關要難得了知,險易墮入斷見,彼救護攝受的善巧方便,便是認許中觀自續派清辨論師父子的主張;以諸正理遮破了「萬法非由正知心的顯現所安立,而是境自身具有不共實相」這一點,而許名言為自相有或本質有;若心仍不能容受此一實相有為無的主張,則得認許唯識派世親阿闍黎等主張的,以諸正理遮破外境有,許唯識實有;若非法無我見地的承受法器,那就必須認許說實事有部、經部主張的無獨立自取的補特伽羅的無我,用以取代空性了。至言外道,由於無法認許補特伽羅無我,遂須以有一常一自主的補特伽羅為其主張。總說大略如是。



  答:這一點,《二萬五千頌般若經》有清楚的回答:
  「…… 應作如是觀,所謂菩薩但唯名;所謂般若波羅蜜多但唯名;所謂色、受、想、行、識等但唯名。應作如是觀,色如幻術,受、想、行、識如幻術;幻術亦但唯名,因非於境有,非於方位有故。……」又說:「此義云何?名乃造作了各差別法,由忽爾之名而安立名言,由此諸一切名安立名言。菩薩摩訶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不見名為真實;不見名為真實故,不現貪執。舍利子,又菩薩摩訶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悉作如是觀,此所謂菩蕯但唯名;此所謂菩提但唯名;此所謂般若波羅蜜多但唯名;此所謂色但唯名;此所謂受、想、行、識但唯名。舍利子,應作如是觀,譬如,雖謂我我所,然我實無所緣……。」
等等。


  許多經論都一致地宣說了萬法唯名而已。若進一步於此假立之義,作一番觀擇尋求,便會發現,原來境上根本為無,一切法並不是境上自成自有,它只是依心識名言而有,這正是萬法唯為假立而有的表徴。而僅此假立而有的有法,仍然是可以為有的。


  然而,對於假立而有的有法詳作觀擇時,卻又發現這樣的假立有法雖是由一心識名言所許而有,但若僅僅由一心識名言所許就可以為有,則石女兒豈不也可以為有了?因此,所許的假立有法之義,除了上一項條件外,尚須為其他名言量所不能遮損,在此之上,尤其必須不被究竟觀擇的智力正理所遮損始可安立;因為僅僅名言量是無法遮損自性實有的。


  是故,以為萬法不是唯依心識名言而有而是境上自性實有的,就是所謂空性任所遮破空除的所遮品的安立之量或意義,這也名之為「我」或正理的所遮品;這是從來未曽有過的,對此貪執以為實有的心即謂無明。一般而言,無明有多種,此處係指輪廻的根本的無明,是證悟無我空慧的反法、正相違品。此如《七十空性論》所說:

諸法因緣生,分別為真實;
佛說即無明,衍生十二支。


  確切的說,僅僅空除如心所執持的「我」或所遮品,即謂無我、没有實有,即謂空性;這是一切萬法的究竟實相或徹底內涵,故謂勝義諦。證悟此勝義諦的心,即稱之為證悟空性的心。



  答:如前所述,所謂空性是有法的成立之量或究竟實相,因此,如果没有有法也就没有有法的法性—空性。觀待著有法而安立法性,觀待著法性而安立有法。就像觀擇尋求有法之所以為有法的內涵而尋求不得一樣,觀擇尋求法性之所以為法性的內涵也是尋求不得的。可以說,尋求法性的假立之義不可得,只不過是不予觀擇的共許而有;法性斷然不是自性實有的。龍樹菩蕯的《根本智論》〈十三品〉說:

若法少許有,空性少許有;
若法畢竟空,空性豈為有?
諸佛說空義,為離一切見,
誰復執此空,佛說無可治。


《出世讚》也說:

為斷一切分別心,
空性甘露佛垂賜,
任誰於此而貪著,
汝等委實下愚極!


  說明這個道理,不妨以樹木為喻。若觀擇樹木的實質內涵而樹木尋求不得,這是找到了樹木的實相或空性;進一步,若觀擇彼空性的實質內涵,空性也尋求不得,這便是找到了彼空性的空性,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空性的空性。樹木許為世俗諦,樹木的實相許為勝義諦。如果又以勝義諦為一差別事,則安立彼實相時,觀待於自身的實相,勝義諦就成為有法了;基於此,也有說勝義諦為自身的世俗諦的。
  雖然空性的本質並無差別,但由於差別事的不盡一致,也有區分為二十空、十八空、十六空及四空的。要之,總攝為補特伽羅無我與法無我兩種。



  答:絲毫沒有對空性義的理解內涵,或者有,但彼時現為一無所有的斷滅空,這都於空性義尚未尋得定解。其次,若於空性義已尋得定解,遮遣了所遮品,但是,反就「遮遣所遮品」這一點許為所緣境,以必然遮遣所遮品的定解於彼所緣境為對象而修學見地的話,就有修學空性為自性實有之虞,所以這也於空性義未能尋得定解。此如《般若攝頌》所說:

菩薩若執此蘊空,
行相非信無生處。


  同時,所謂空性是遮破、相反於所遮品的意思,必須得到定解的是所遮品。此中,在遮破所遮品之餘仍能導出或成立其他法義的,是非遮;不能導出或成立其他法義的,則是無遮,在非遮與無遮中,空性屬於後者。凡是證悟空性的心,必須僅僅是遮破所遮品而已。此際自心顯現為獨一實在的所遮品—僅僅是此一所遮品根本為無、一片空寂、烏有,彼心的執持方式僅僅是境自性無或境無實有而已,是即空性,這是說,彼心同時也尋得空性了。對此,《入行論》也提到:


觀法無諦實,不得諦實法。
無實離所依,彼豈住心前?
若實無實法,皆不住心前,
彼時無他相,無緣最寂滅。


  如果空性不是無遮,是仍可導出、成立他法的非遮,或者為一能成立者的話,則彼觀擇分別的心便會成為含具所緣或含具諸相。果真如此,不僅於彼所緣境無法關閉現起所緣的實執之門,證悟空性的智慧也不可能成為一切實執的對治品,斷障去執都變得不可能了。基於此,《入行論》說:

以析空性心,究彼空性時,
若需究空智,則盡成無窮。
徹了所究已,理智無所依,
無依故不生,說此即涅槃。


  就像這樣,以自他境界等為所緣,修習息滅其必然為無的自性有或實體有,進而了達自他等所緣品 —— 境界 —— 在沒有微塵許自性有之上,卻現為自性有,由此現知:這樣的自信有的顯現不過恰如虛假的幻術或幻夢罷了。
  現知如此,有何助益呢?《根本智論》說:

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


  由於自性實有的息滅,遂得了知緣起義;由於緣起義,遂得了知自性實有的息滅。基於必然可以尋得空性與緣起相互成立 —— 一方成立,另一方隨即成立 —— 之理,在唯名的無倒名言量之上,如理修持、棄捨種種取捨學處;由是,對於非唯名之義的有法予作貪執而生起的貪瞋等顛倒的心,庶幾得以使令漸趨損減衰沒,最後畢竟可以斷除。


  關於這一點,當略作述說。事實上,如果真實的得到空性的證悟,則對於此際自心任所顯現悉現實有的情況、境界為心強力地執持時,如何生起如所顯現皆貪執為真實的實執情況、以及任何貪瞋等煩惱的現起不外乎是由實執作彼導生因緣的情況等,在在可在經驗上得到體會認知;與此同時,對於實執原是於所貪執境的錯謬邪識、彼執持方式並無正確理量以為依恃的情況,以及相反地,證得無我的心乃無諸顛倒,彼執持方式極具正確理量以為依恃的情況 …… 等等,也都可一一由內心尋得了知了。


  吉祥法稱論師在《釋量論》中說得極好:

定解與增益,能損所損體。
又說:
障與諸勝依,逆品彼相違,
串息我趨轉,修者漏得盡。


  其實,執持方式正相違的兩種心識,是一種能損者與所損者的關係;當一方力量變得極大時,另一方的力量也就趨減弱小了,這原是法爾本性。龍樹菩薩的《法界讚》有個比喻:


 慈氏佛的《寶性論》也說:

佛身德普攝,自性無差別,
具種故眾生,恒具如來藏。


  不但心的勝義的自性不為垢染,唯知唯明的心的世俗本質也不為垢染。雖然心可變好變壞,可予修治造作,但實執以為隨伴依恃的種種惡心,無論是如何串習,所串習的並不會無邊增長;反之,串習以諸正確理量為隨伴依恃的種種善心,所串息的卻可以無邊廣增,也因為如此,才說心上的垢染堪能去除。而所謂解脫是什麼呢?


  所謂解脫正是指上述的心上種種垢染去除盡淨再不生起時的心的法性,基於此,說解脫堪能證得。再者,就像煩惱的垢染堪能去除一樣,煩惱的餘習同樣堪能去除;而煩惱及彼餘習等一切垢染都去除盡淨的心的法性,即謂之為無住涅槃或佛的法身,此堪能證得亦可尋得定解。總之,解脫及一切種智果位的可為成立是無可置疑的。龍樹菩薩的《根本智論》:

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
不來亦不去,不一亦不異;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
稽首禮諸佛,諸說中最上。


  如所述,是基於依緣而起的理由,才安立諸法離滅等「八邊」的空性自性的。實則,緣起之說乃佛薄伽梵自身自主地展示證得究竟決定勝的無誤方便,因此由是可以見知佛為具量士夫;若可由此見知佛為具量士夫,則也可見知佛薄伽梵所展示現前增上生的方便是無誤無欺的了。正如吉祥法稱論師在《釋量論》中說:


  聖天菩薩的《四百論》也說:


  要之,由於通達了展示現前增上生和究竟決定勝的佛經及彼疏釋的旨意,而生起淨信的緣故,可知此說法者—佛薄伽梵及彼隨行者聖地諸大阿闍黎為具量士夫,內心由是亦得引發對於彼等的淨信和恭敬;同理,對於現今為我教示無誤之道的善知識及如理習行證悟空性之道的助伴僧伽,也足以生起堅固不變的淨信和恭敬。月稱阿闍黎說:


  若一如所述予作深思,對於三種救怙為諸欲求解脫者的唯一皈依處,實不難生起定解。為此,受苦煩擾侵逼者,當一心皈依三寶;欲求證得解脫者,則當生起堅固不壞的出離心。同樣地,也應該在皈依三寶之上,思維所有眾生與我自己其實並無二致,當欲求安置所有眾生於離苦的解脫和一切種智果位。這樣,為成辦此而生起現證菩提的菩提心,因皈依三寶之力,也將變得堅固而猛利了。


  綜言之,如此甚深微妙、裨益極大的空性見,若以出離心為攝持動機,依據著居士戒或出家戒任何一種律儀,在資糧道時依聞思而恒修空性,漸次地串習,當證悟以空性義共相為所緣的止觀雙運的修所成慧時,即證得加行道;而後依次是親證空性的見道,也就是證得法寶道諦 —— 以此為對治品,於彼分別實執等集諦及惡趣的蘊身等粗分苦諦依次地予以根斷,是即證得滅諦的開始;繼而,是於彼親證通達的真實之理予作修習的修道,乃將粗品的俱生煩惱以迄彼所有種子根斷,如此依次地證得滅諦,最後於細品細品的煩惱即彼種子無餘斷除而得解脫;彼時自當修習的道次已告圓滿,是為無學道地,現證劣等阿羅漢果位。


  同理,若以菩提心為動機,由菩提心攝持導出的布施等方便分為其助伴,而依次地行持以空性義為所緣的聞思修三種智慧,當見地愈趨深細親證空性時,是為大乘初地智慧,也就是第一大阿僧祇劫資糧的圓滿,現證了如前述斷除分別實執等滅諦的開始。由此的七不淨地,積集的是第二大阿僧祇劫的資糧;而後在三清淨地時,開始依次地斷除所知障 —— 實執餘習及由彼生起的細分煩惱習氣,此際不僅第三大阿僧祇劫的資糧已告圓滿,也已證得了根本斷除一切缺失品類的滅諦法身 —— 並且是同時現證佛的法報化三身,也就是證得智、悲、力三種功德究竟圓滿的佛果了。


  尤其,相續已善巧修習了出離心、菩提心、空正見,一個修集俱備福智因地資糧具足善根福緣的行者,如果能夠進而趨入速疾道 —— 密乘的下三部之道而勤勇修習的話,則將是成辦諸佛色身的最超勝方便;如果能夠依恃著速疾成辦止觀雙運的瑜伽等力量,則速得成佛。特別是無上瑜伽部之道,由於具足前述諸道的功德,並已區分了粗分風識、細分風識及極其細分風識的不同,由是以其極其微妙深細的智慧本身趨生為道的本質,於此加以修習的緣故,證悟空性的心便變得極為有力,是具有速得斷除障執的特殊能力的。


  總之,關於見地的將護修持之理,攝要言之,因為見地的修習原是為了斷除障執,所以必須具足廣大資糧為其助伴。此中的積集資糧,首當依循禮敬等七支供養儀軌勵力修集,這點非常總攝,也非常需要。而後,或以積集資糧之勝田 —— 三寶的總的體相為所緣,或以個別的皈依境為所緣,任一隨可予作啟請。—— 總別兩種所緣境,當以符順著自己的心量和信樂而作啟請。


  其次在祈願自心得能無礙生起見地功德的前行之上,正行的見地將護修法是:因對象內涵的差異與較易趨行的緣故,有謂當先修習補特伽羅無我,因此,思維一下,現在我想修習無我正見,對於這個「現在我想修習無我正見」的修習者的印象是如何顯現的?我蒙受苦樂時,這個「我」在心中的顯象方式,在心中貪執的方式又是如何?在善得定解之上,「我」的有法或內涵是什麼?—— 以如上述及的,予作觀擇,漸漸地,當理解和經驗越趨深刻微細時,再作檢視,就會發現以前的「我」的顯現方式或內涵,原來是那麼獨一真實,但這樣獨一真實的實有卻是根本為無 —— 所以此際心現起的,僅僅是遮破所遮品的空無而已。這時應當制心於此一空無,止住而修不作觀察;而如果,心於此一空無的執持方式又趨變為少許鬆散,則當再如前述,對於「我」的有法或內涵續作觀察而修習。要之,就是要以觀察修和止住修兩種方式次第迭替地將護修習,是為令心趨向轉變的修習方便。


  如果對於「我」的觀擇,已得少分空性的通達,則必須進一步以我所依恃且安立我的蘊體為所緣並作觀修。此中,當以總相的色蘊等為所緣,特別是以識蘊為所緣善作觀擇,這是有其特出意義的。—— 一般而言,想要了達認識心的世俗實相已是困難重重,是以當先對心的世俗本質 —— 唯知光明 —— 觀見了知,而後於彼自性再作觀擇;如果最後依次地於心的勝義本質也得善巧通達,尤其是有其不共增勝的助益的。


  至於修習的時數,開始時不妨以半小時許為一座。而當下座,仍然現出所顯現的境的各種好壞時,因為真實確切地蒙受了損益得失,所以必然可以導出如是定解:在境無自性之上,萬法唯是顯現緣起如幻而已!


  而正作的修習,或黎明、早上、下午、晚上四座,若是堪能,或日夜三次三次等分為六座、八作等;若不堪能,一日之期可以黎明及晚上為修習。這樣,當見地的修習得到少分深刻的了知和體驗時,一切行住坐臥的行持便都可自然而然地於見地上獲得定解了。又因為,如果沒有證得以空性為所緣的止,也就無法生起證得空性的勝觀,因此必須先行尋求得止。習止得止的方便,當於他處另行尋求了知。


  總之,關於見地的修習,若是一個不僅僅尋求了知、而且內心也實際習行體驗的行者,當以如上述及的內涵作為基礎,同時擷取甚深佛經論典及彼注釋以及西藏極具實證經驗的諸大善知識的種種善說,符順著自己的心量、能力而趨入聞思,並將自己親證的體驗與具量實證的善知識的教誡相結合,雙運並行而作修學。

由此精勤所得諸善業,
祈願欲求安樂一切眾,
離邊咸獲能見空慧眼,
速得往詣菩提大寶洲!

  這本論著,主要是當今東西方頗多有心欲求佛法的新學子,特別是那些有心深入甚深微妙的無我空義卻無暇披閱諸大中觀經論的人,以及那些無法直接觀閱研習藏文已有的諸大論典的人,為了利益這些有情,特以易於翻成其他文字、易於領解而撰寫。


釋迦比丘丹津嘉措 著
  吉祥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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