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節 心王(Citta)
心王是緣外境的精神主體,為慮知的根本,一名心法,心品。這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等八種。普通叫做“八識心王”。此中前五識,只有了知外境的作用,所以其作用限於了知自己界限内的東西,不能代理別種識發生作用。例如:眼之見色,只能了知是色,而無法分出其色是青的、黃的,或是好的、壞的。五識所緣的對象就是:色、聲、香、味、觸等五境。其所依的對象為、眼、耳、鼻、舌、身等五根,前六識是從根得名的,所以取根的名字叫做:眼識、耳識、鼻識、耳識、舌識、身識。第六意識是以法境,即:以一切諸法為所緣,以第七末那識為所依的。這是我人通常所謂的精神作用。
第六識和前五識有懸殊的不同點,就是它,非但能和前五識同時俱起,又能助它們發生作用,因此一名五俱意識。就是說:前五識中有一識作用時,意識便同時俱起,幫助它發生作用。意識不但如此,有時卻能離開前五識單獨作用。例如:夢中的獨頭意識就是其例。第六意識對其他諸識的僅緣現在法,它卻能涉及三世,普緣一切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諸法。可見它的作用範圍如何之大了。本來「意」是第七識的名稱,但因以第七識為所依故,由根得名叫做意識。第七識“末那”是:我輩凡夫妄起根本,它是以第八阿賴耶識為所依的,所以阿賴耶識生到那裡,它也就跟隨到那裡。
譬如說,第八識生於欲界的人中,此識也就隨著繫屬在人中。第七識對第六識之有時會間斷作用,它卻是永不間斷地恒常在那裡思量。所以論說「第七識名末那,恒審思量我執深」。因為第七識是緣阿賴耶識的“見分”為自我,緣“相分”為我所,所以我執特別深。末那就是思量的意思。這頌說:「恒審思量我相隨」。可見這是一種潛意識了。末那識本來就是“意識”的意思,但為要與第六意識簡別,特稱為末那。第八阿賴耶識是前七識的根本,這無論是我人的根身以及宇宙,莫非由它所變現。這為一切業力的所寄托故,在六道中輪迴的也就是它了。
阿賴耶識是含藏宇宙一切色心的種子,故能變現:有漏、無漏的一切法,因此叫做藏識。通常藏有:能藏、所藏、執藏等三義。能藏是約於持種義而說的,即:阿賴耶能攝藏一切淨不淨的種子不失,好似庫藏的藏物(其所藏的是種子。)所藏是約受熏義而說的、即:阿賴耶識能為雜染法(第七識)的所熏所依,好似庫藏的能為物品所依一樣(其能藏的是雜染法)。執藏是約所執持義而說的,即:阿賴耶識自無始以來,恒為有情(第七識)執為實我、實法,好似庫藏被所有者執守一樣(其能執藏的是第七識)。
如上述,我人的一切善惡的種子,都藏在阿賴耶識裡面,故阿賴耶識一名種子識,所謂種子就是潛勢的別名。依唯識宗說,我人所居住的世界就是人人唯識上所變現的。
總之,心王的名稱,有:心、意、識三種。其中,“心” 為集起義;“意” 為思量義;“識” 為了別義。本來此三義是通於八識全部的,但因第八識的積集作用比較殊勝故特叫做「心」。對此,第七識思量作用較殊勝故叫做思量。至於第六識,因了別外境的作用較為殊勝故叫做 “了別”。心王緣取外境的「能分別」,復有三種情形。一為:自性分別;二為:隨念分別;三為:計度分別。
“自性分別” 是不假比較推測等方法,直觀客觀事物的覺知。“隨念分別” 是對於過去的事物,追憶懷念的作用。“計度分別”是涉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思惟量度的作用。八識之中,前五識和第八識只有自性分別,第七識兼有自性分別和現在的計度分別二作用。至於第六識,則遍及三分別,而分別三世的境界。其關係如下左:

諸識緣外境的作用,復有三種情形,這術語叫做三量,一為現量;二為比量;三為非量。現量一名真實量,就是不加推理比較,而能準確地直覺境界的自相作用。比量一名真比量。就是由推理比較對照,認識出來的作用。非量一名似現量,就是既非現量亦非比量的誤謬觀念。這一名似現量、似比量。八識之中,前五識及第八識只有現量,第七識只有非量,第六識遍及三量,其關係如上圖右:
第二節 心所(CaitaSika)
心所具稱心所有法,這是隸屬心王的心理作用,一名心數。例如:貪欲、瞋怒、信仰、情感等等。它不但能緣總相,復能緣取別相,而與心王相應發生種種作用。心所與心王的相應,共有四種情形。一為:時同;二為:依同;三為:所緣同;四為:事同(一名事業)。時同就是指:心王和心所同時作用之意;依同是指:心王、心所的所依相同之意;所緣同是指:心王、心所必緣同一境界之意;事同是指:心王、心所的自體各一,而決不會有二個心王、心所併起之意。心所法共有五十一種,這總分為六類,通常叫做:「六位心所」。
六位就是:一、遍行位;二、別境位;三、善位;四、煩惱位;五、隨煩惱位;六、不定位。其數目如下圖右:

一、遍行位用——遍行的心所共有五種。為:作意、觸、受、想、思等五法。遍行心所因不像別境心所之只遍一切性,一切地,或像煩惱與隨煩惱心所之全不徧,更不像不定心所之唯徧一切性,而是徧通於一切性,一切地,一切時,一切俱,所以叫做徧行。六位心所所徧的範圍如上左圖示。
(1)作意:就是注意、警覺的心理。即:警覺心王與心所,使其發生注意力的作用。例如:作事要謹慎,就是這種警覺心。
(2)觸:就是感覺。即根、境、識三法和合時,令心王、心所接觸外境,使其產生其他的心理作用。例如:眼根看花時便產生對花的認識作用、這種認識就是:根、境、識的組合。其三和的情形如下表。

(3)受:就是感情。即:領納外境所引起的苦樂等感受心理。這有三受,五受之別。三受就是:苦、樂、捨;五受就是:苦、憂、樂、喜、捨。其中苦樂二受是與前五識相應而起的感覺,憂喜二受是與第六識相應而起的感覺,捨受即為:非苦、非樂、非憂、非喜的感覺。其情形如下表:

(4)想:就是意象。即:辨別種種境界,安立名稱言說的心理作用。例如:我人一切的名稱和語言,無不由這一心理上所創設的。
(5)思:就是意志。即:造作身口意業的作用。我人一切心、心所的動作以及行為,無不由此推動出來,所以論說:「令心造作善惡無記,如是等業,稱之為思。」這有三種情形。即:審慮思、決定思、動發勝思。審慮思是:對於事業,未作決定的考慮行為。決定思是:經考慮後已經決定的行為。動發勝思是:令身語二業發生作用的行為。
二、別境位——別境心所並不遍於一切心、心所,只遍於一切性,一切地,故名為別境。這共有五種:
(1)欲:就是欲望。就是:對於喜歡的事物上,做欣求的心理。
(2)勝解:就是殊勝的了解或認識決心。例如:對於善惡正邪的事物,堅決其見解,不受其他事物引誘轉變的心理。
(3)念:就是明記不忘的記憶。即:對於於曾經經驗的境界,明記不忘的心裡。這種心理作用是以定為所依的,而定則依念而生。
(4)定:就是精神的集中。即:對於所觀的境界專注精神不移的心理。為慧之所依。這有:生得的散定和修得的定二種。生得定是依先天的業,自然而然具足的定。修得定是由後天的業所修得的定。
(5)慧:就是智慧、理性。為揀擇思考的心理,故有慧就能斷惑。這有:惡慧、善慧二種。在惡慧之中,比較猛厲的叫做惡見,這被攝於煩惱位。善慧一名正見、正慧。這共有三種。即:聞慧、思慧、修慧。聞慧是聽聞教法所產生的智慧。思慧是觀察義理所得的智慧。修慧是由修定力所得的智慧。
三、善位——善心所是由善心中發出的心所,為對治惡心的心作用。善,必須對於此世、他世、人、我皆有益方可稱之,否則就不名為善了。這共有下列的十一種。此中,只有輕安與定心相應併起。
(1)信:就是信仰,這是對治穢濁心的心所,有歸趣、熱情、力量三利。所以經說:信為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根。這復有三用。一為:有實;二為:有德;三為:有能。有實就是信有實事、實理的意思。有德就是信有德者之意。例如:信三寶的真淨而愛樂。有能就是信有能者的意思。例如:深信世間、出世間的善法,欣求其圓滿完成,有了此種信心,心理就能獲得安定、清淨。
(2)精進:就是勤。這是努力於積善除惡的進取精神。
(3)慚:就是怕對不住自己,而時加反省的心理。
(4)愧:就是怕對不住他人,而輕拒暴惡的羞恥心。
(5)無貪:就是對一切境界不貪欲的心理。
(6)無瞋:就是不發怒的心理。無論對於任何境界,以及一切惡劣的環境,皆不怨天尤人,而能泰然自若。
(7)無痴:就是明白事理不愚蠢的心理。
上述的無貪、無瞋、無痴等三心所,由於善的作用較為勝故,特叫做三善根。
(8)輕安:就是脫離有漏煩惱的穢濁,使身心輕快安適,樂以修行的心理。輕安只和定心相應,能對治惛沈。
(9)不放逸:就是不放蕩,而有規律的生活。此心所能對治放逸,成就 一切世間出世間善事。
(10)行捨:就是不動心、公平的心理。這裡的“行”係指五蘊中的行蘊。因此心所為行蘊中的捨,而非受蘊中之不苦不樂捨,因此叫做行捨。行捨的性質『論』中說:「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為性」。不放逸和行捨是在精進和三善根四法的功能上按立的,所以沒有實體。這種分類叫做分位假立法。
(11)不害:就是仁慈的心理。即:不損惱他人,不使他人在精神上、生活上、身體上受痛苦的心所。這是由無瞋的善根上假立的心所,並非有獨立體。無瞋是主對予樂面上說的慈心,而不害,則是主對拔苦面說的悲心。
上述的十一善心所中,只有: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痴、精進有自體性,其餘的都為假法,即依別法為體的。
四、煩惱位——擾惱有情的身心,使其顛倒的心所,一名叫做惑或障。這共有十種,普通叫做 “根本煩惱”。煩惱法雖然還有很多,但均以十惑為實體。
(1)貪:就是於一切順境上發生的貪著心,為苦的根本。
(2)瞋:就是於一切逆境上發生的憎恚心,為惡業的根本。
(3)痴:就是無明。為迷惑諸法的事理而不悟的心理。這有二種情形,一叫 “相應無明”,一叫 “不共無明”。相應無明是:第六識和貪等根本煩惱心所相應而起的無明。不共無明又有:恒行不共無明和獨行不共無明的二類。恒行不共無明是:與第七識相應的無明,它雖然和貪等煩惱心所常在一起,但卻與第六識相應的無明不同,有時有間斷,故叫做恒行不共。獨行不共無明是與第六識相應,而不與貪等煩惱心所在一起,所以叫做獨行。這又有二種情形:一為主獨行;二為非主獨行。主獨行是不與忿等小隨煩惱併起,而單獨行動的無明。非主獨行是隨伴忿等小隨煩惱行動的無明。其關係如下:

(4)慢:就是貢高我慢,恃己凌人的心理。即:仗著自己的權威、勢力,以及富貴、聰明、知識等,卑視他人的心理。這共有七種,其情形如下:

(5)疑:就是躊躇、懷疑的心理。即:對迷悟因果的道理,猶豫不決的心所。為障礙正慧的心作用。
(6)身見:一名我身見。就是對於五蘊假合的身心,妄起實我、我所的迷執。普通直呼梵名:薩迦耶見。
(7)邊見:具說邊執見。就是執著己身的邪見。此有二種。一為:常見;二為:斷見。常見是執著己身有一常住不滅的實體的迷執;斷見是執著死後什麼都幻滅的迷執。因為這都是兩極端,故叫做邊見。
(8)邪見:就是撥無因果,違乖正道的一切不正的見解。
(9)見取見:就是固執上述的三見以及其所依的五蘊,皆為正真、確實、最勝,並喜與他人鬥爭的迷執。
(10)戒禁取見:戒禁就是戒律。就是在戒律上所起的邪見。例如:執己所持的戒律最勝,可得到解脫涅槃的境界。當然其所持的戒律是隨順諸種邪見的戒律——不契事理、不合解脫的。如執苦行能解脫,就是此種邪見。
上述的十心所中,最初的貪瞋痴是諸惡法的根本故,叫做三毒或三縛,或對無貪等三善根,叫做三不善根。身見以下的五見是從不正的慧心所加以細分的,所以總攝於惡見心法中。可見僅有六類的根本煩惱了。「見」就是推求、推度的意思,為智識的見解。其關係如下:

五、隨煩惱位——一名隨惑。即:跟從根本煩惱作用的心所。這共有二十種。
(1)忿:就是對於不順境所起的憤慨心。人一發憤就會破口罵人。
(2)恨:就是對於忿境懷怨不捨,在內心熱惱的心理。所以恨前必先有忿。
(3)惱:就是對忿、恨的事情,加以追懷憂悶、苦惱的心理。一有了惱怒的心,就會蛆蟄他人,一有機會就想報復,而不擇手段。
(4)覆:就是對於自己所作的罪惡,隱遮不讓他人知道的心理。
(5)誑:就是矯誑不實的心理。有這種心理的人,就會假裝有德而大言不慚,以欺騙他人獲得利養。
(6)諂:就是諂曲不直的心理。有這種心理的人,就會獻媚於人,以隱瞞自己的陰謀。
(7)憍:就是對於自己的學德、財產等,深著驕傲的心理。
(8)害:就是毫無憐愍心。常用方法逼惱他人的心理。
(9)嫉:就是嫉妒。即:對他人的榮譽,常懷憂戚、忌妒的心理。
(10)慳:就是吝惜、吝慳。即:於財、於法,吝惜不肯惠施的心理。
(11)無慚:就是沒有羞恥心,慚愧心的心理。即:輕慢賢人與善法,作惡事的心作用。
(12)無愧:意思和無慚大致相同,為沒有廉恥心的心理。有了這種心理,就親近惡法,願作惡事。
(13)不信:與信相反的穢濁心。即不信樂善法,不求善果的懈怠心。
(14)懈怠:與精進相反的懶惰心。即不向上,不斷惡的心理。
(15)放逸:與不放逸相反,即:放蕩、縱逸、不肯向上的心理。
(16)惛沉:就是惛迷沉醉的心理。有了這種心理的人,不管做什麼事都提不起精神,頹萎不振。
(17)掉舉:就是令心妄動浮躁的心理。特別障礙修定的心作用。
(18)失念:與念相反,不能明白記憶所緣境界的心理。
(19)不正知:與正知相反,誤解所觀境的心理。為障礙正知,易犯戒的心作用。
(20)散亂:就是對所緣的境界,容易轉移,無法專心的心理。
在上述的二十種心所法中,初的十種是行相互違,不併起的,所以叫做小隨煩惱,一名小隨惑。無慚和無愧的二心所必與一切不善心並起,叫做中隨煩惱,一名中隨惑。最後的八種心所因徧及一切污染心,故叫做大隨煩惱,一名大隨惑或徧染法。此中,十小隨煩惱和大隨煩惱的放逸、失念、不正知等三心所,離了本惑就沒有自體故,為假法。反之,中隨煩惱的二心所,和除上述三大隨煩惱的五心所,離了本惑仍有自體故,為實法。其關係如下:

六、不定位——這是通善、惡、無記三性,而無法記別的心所。這共有四種。
(1)惡作:對於已作,未作的行動,追悔的心所。例如:做惡事而後悔,即為善,做善事而後悔即惡。因此無法定其性別。
(2)睡眠:不能分明地緣取外境的心所。即:心裡闇昧,令身不自在的心作用。此心所與第六意識相應,故和熟睡位的心所不同。
(3)尋:就是尋求。這是令心於言說的境界,粗略地推求的心所。
(4)伺:就是伺察。這是對於言說的境界,加以詳細推求的心理。
尋與伺的二心所是從思、慧二心所分位、假立的,所以沒有實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