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念之意義
眾所皆知,五濁惡世,苦惱無量,世壽既盡,誰不思捨此穢軀,投生清淨莊嚴之極樂聖土?阿彌陀佛於無量劫前,為法藏比丘,即於世間自在王佛前發四十八大願,成就西方極樂世界之殊勝莊嚴。十方眾生,唯除五逆、誹謗正法,但聞其名,發菩提心,至心信樂,欲生其國,乃至臨終,十念求生。又言:「一心念我,晝夜不斷,臨壽終時,我與諸菩薩眾迎現其前,經須臾間,即生我剎。…若有宿惡,聞我名字,即自悔過,為道作善,便持經戒,願生我剎,命終不復更墮三惡道,即生我國。若不爾者,不取正覺。」往生西方,不但神通自在,與諸上善人俱會一處,且永脫生死輪迴,無有眾苦,但受諸樂。
極樂世界固具種種莊嚴,但並非人人皆得往生,何故?緣命終之際,畢生所為,歷歷在目,業力強者先牽,惡業重,下三途;善業多,生人天。念佛工深,方得往生西方。《地藏經》:「是閻浮提行善之人,臨命終時,亦有百千惡道鬼神,或變作父母,乃至諸眷屬,引接亡人,令落惡道,何況本造惡者。世尊,如是閻浮提,男子女人,臨命終時,神識惛昧,不辨善惡,力至眼耳,更無見聞。是諸眷屬,當須設大供養,轉讀尊經,念佛菩薩名號。如是善緣,能令亡者,離諸惡道,諸魔鬼神悉皆退散。世尊,一切眾生,臨命終時,若得聞一佛名,一菩薩名,或大乘經典,一句一偈。我觀如是輩人,除五無間,殺害之罪;小小惡業,合墮惡趣者,尋即解脫。…若有臨命終人,家中眷屬,乃至一人,為是病人高聲念一佛名,是命終人,除五無間罪,餘業等報,悉得消滅。是五無間罪,雖至極重,動經億劫,了不得出。承斯臨命終時,他人為其稱念佛名,於是罪中,亦漸消滅。何況眾生,自稱自念,獲福無量,滅無量罪。」助念者,助彼往生之念。恐其願力不勝,故須助之;且因病人心力孱弱,即令平日以念佛為事者,亦須仗人助念,方能相繼長念,更遑論素未念佛者!此時,若得善友開導,則欣厭心生,貪愛情息。耳聞佛名,心緣佛境,自可與佛感應道交,蒙佛接引,往生蓮邦。
人即將亡故,聽覺為諸根中最後喪失者。《楞嚴經》亦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提,實以聞中入。」是以病危之際,以助念佛號,最能令病者安詳往生。
飭終助念,不唯利益亡者,兼且自利。一者,增長善根功德;二者,由玆獲眾多閱歷,以為自身法戒;三者,我為人助念,來日,他人亦為我助念;四者,彼因助念而往生西方,以此善緣,他日,彼亦侍佛前來接引。是故,若聞人臨終瀕危,當慨然前往,安慰勸勉,為其助念,視彼為己,心不疲厭,始合慈悲度眾之旨。
世出世間諸法,皆隨因緣而得成就。以病者了生死之信願為因,輔以善友助念之緣,一心稱念佛名,別無雜想,自可蒙佛慈悲攝受。即素未修淨業者,眾人異口同音,一句佛號充塞於耳,依隨念往生之理,可令彼頓生正信,專志念佛,而得往生。乃至五逆十惡之人,臨終地獄相現,倘心生懺悔,專稱佛名,亦得蒙接引。印光大師曾言:「臨終助念,譬如怯夫上山,自力不足,幸有前牽後推,左右扶掖之力,便可登峰造極。」可見助念一法,時短功大,修淨業者焉可輕忽!
緣何助念僅單提一句佛號,而不誦經持咒或稱觀音名號?蓋梵語「阿彌陀」,意即「無量光、無量壽」,無量光即消災,無量壽即延壽,倘虔誠唱誦,求佛力加被,若壽未盡,自可消災延壽,病體痊癒;若壽已盡,當蒙佛接引,安詳生西。念經既比念佛吃力,且不能如念佛毫無間斷。若念觀音名號,則無求往生之心,若壽盡則徒然誤事。故臨終助念,當以「阿彌陀佛」四字佛號,最為簡便易行。且命終之人氣息孱弱,心念不易集中,故字數愈少愈好
助念應備物品
1、設置臨時佛堂:桌子一張,上鋪黃布或黃紙,置三尺大西方三聖或彌陀像,釘掛或置於桌上皆可,高度以不低於腰部為宜。方位以病者得見為原則,不拘何方。因屋宇方位各異,十方原不分東西南北,有佛像即為西方,但病者腳底不可朝佛像。若限於場地,病者無法得見佛像或病室不潔,可將佛像供於淨室,每日請至病者面前,令其熟視一、二次,以為億念。
2、供佛物:臥香爐、蓮花燈一對、香(以不含化學香料之上品沈香為佳,不可間斷,亦不可過旺,致空氣混濁,影響助念)、清水一杯、鮮花、水果等。
3、引磬二把:以備換班之用,然音量不可大於念佛聲。
4、念佛機、四字佛號錄音帶或佛號鐳射唱盤(CD)。
5、金光明沙、往生被、咒輪。
6、椅子:依助念人數酌量預備。
7、助念通告、迴向文:以大字書寫助念通告及迴向文,張貼之,俾令素未參加助念之親友,知悉助念應遵守事項,並共同參與念佛、迴向。
助念須知
◎ 助念對象
臨終之人神識昏迷,若非修行工深,斷難保持正念,念佛不輟,故須由親朋及諸善友為其助念。唯助念時,當徵得直系眷屬首肯。若病者或家屬無正信,見人前來助念,即心生恐懼,或起絕望厭惡之情,堅拒與助念者配合,則難收助念實效。
屬若已請淨眾或助念團助念,勿同時邀外道師巫(俗稱師公)之流混雜其間,以免妨害正念,又損佛法尊嚴。若有出家僧眾前來助念,家屬當代病者頂禮法師。
助念時,應遵守助念通告所列規定,家屬及助念團員均聽從團長指導,庶幾不致令亡者受墮落之苦。當知,成就一人往生,即是成就彼作佛,功德非小,但壞其正念,令墮惡道,罪愆亦非輕。
助念之責,重在家屬。能情商僧尼淨眾或助念團前來飭終,自是甚好,倘不能,當由家屬一力承擔,以至誠懇切,助彼正念,此功德利益甚大。臨終最後一念,乃升沈之關鍵,當令自力之正因、他力之助緣,二者和合,方能感應道交,成就往生大事。
◎ 助念者注意事項
助念者至喪宅,應先面見戶長,由其帶領入內,以免有物品遺失等情事時遭嫌疑。
發心助念乃代佛荷擔度生重責,亦為來日成佛之因,故須虔敬為之,萬不可敷衍了事。視病者若親眷,態度誠懇平和。
助念時,力求一心不亂,避免咳嗽、噴嚏或其他雜音,免病者遭驚嚇而魂飛魄散。
病室內禁止閒談,恐病者因此分心,失卻正念。倘有人前來探視,可邀其參加助念,不願助念者,領至他處招待,以免病者見之,觸動情執。
為人助念,喪家所備茶水,可以飲用,但三餐應自行解決,不可增添家屬困擾。助念完,喪家結緣之臉巾、肥皂等可接受,若自覺福德不夠,可轉供養出家眾。紅包則萬不可收,緣自身為在家眾,無法令眾生種福田。
助念畢,返家後應沐浴、洗頭,全身衣著換過,方可在佛前做功課。
助念時,不必一定著海青。若著海青,可準備二件,一件為拜佛、做功課用,一件為助念專用,可免時常清洗。
按戒律而言,蔥、蒜等係植物中之葷食。《楞嚴經》:「是諸眾生,求三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噉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故為人助念,切勿食蔥、蒜等五辛。病者若要求飲食,可餵其素食。餵食時,不作閒談,仍應持念佛號,防病者分神。
為免邪穢沖煞,助念時可戴咒輪。
助念程序
◎ 排定座位
進入病室後,先安置佛像、香燭等,一切就緒後,即安排助念人員座位。座位應儘速排定,此舉極為重要,若及早排定,可安定病者心情,不致隨助念指揮者東張西望。
◎ 輪班助念
臨終助念,應以「阿彌陀佛」四字佛號首尾貫之,其餘經咒偈讚,俱為枝蔓,只可於緩時開首念之。若已病勢沈重,瀕臨命終,只須單刀直入,稱念四字佛號,以其字少易念,病者隨之念、攝心聽,皆省心力。香讚、《彌陀經》、讚佛偈、六字佛號可略過不念。若助念人數多,可四、五人一班,分批助念。每班念一至二小時即輪替,助念者方不致體力透支而無法持久,若念久,恐精神不濟,心之念力(即光明)減弱。若未至將終,可分三班,頭班出聲念,二、三班默持。一小時後,由二班接念,頭、三班默持。有事者當於默持時處理,值班時,則應克盡職責,不可擅自離去。如此三班相續,佛號不斷。若不分班助念,恐大眾疲憊而停歇,致令病者,佛念間斷。若值飯時,當輪班用餐,勿斷佛聲。欲斷氣時,可三班同念。病者力逮則小聲隨念,力未逮則攝耳諦聽,心中默持。或謂:「念佛當至誠潔淨,病者恐無力為之。」殊不知,佛之於眾生猶父母之於子女。平日子女固當孝養奉事父母,然於病苦時,父母必不以常儀見責,甚且為其撫摩身體、洗濯污穢。是故,但心存至誠,出聲、默持功德並無差別。縱常人,睡時尚宜默念,何況病者?此際,應勉囑病者悉心持念,由家屬代為上香。
◎ 助念聲調及速度
誦念時應高低快慢得宜,念佛聲太高則傷氣,難以持久;太低恐病者聽不清楚。因人臨終氣息急促,心跳加速,助念速度宜稍快。此際耳根雖尚可聽聞,意識卻漸趨渙散,若速度過慢,難收實效。太快則恐臨終者氣弱,無法跟念。應令佛號字字分明,句句清楚,使病者聲聲入耳,字字經心,方易得力。
◎ 助念時機
何時助念為宜?應於奄奄一息時即為之助念,不可至體溫全無方行助念,因彼時神識恐已脫離,未能掌握機先,助念恐徒勞無功矣!若太早助念,病者精神猶旺,則助念人力恐耗損過多。因此,應於脈博、呼吸漸弱方行助念。
◎ 使用法器
誦念時,於「阿」、「陀」二字時敲打引磬。以引磬聲清,聞之令人心地清淨;木魚聲濁,故不適用於助念,此就尋常狀況而言。若病者神經衰弱,依弘一大師主張,應避免使用引磬、小木魚,僅以音聲助念,最為妥當。以免引磬、小木魚聲音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寧。或可改用大鐘、大磬、大木魚,因其聲宏壯,令聞者肅然起敬,但人各有所好,故須先徵詢病者意見試行,倘未得宜,可隨時更改。
◎ 以念佛機輔助
若助念人數少,可播放錄音帶或念佛機以輔助,但不可僅播放錄音帶,而不參與助念。錄音帶之作用在伴念,令助念者及病(亡)者提起正念。因活人具陽氣,有心力、念力及光明,念佛時能放光、加持、避邪,而機器音聲,鬼神不懼,必以活人助念,方可感得佛菩薩前來。助念者眾,往生機率益高。故平日應多與法師、蓮友結善緣,臨終方不致無人助念。
又有令病者使用耳機,聽聞佛號者,此舉甚是不當。助念音量須視亡者臉色而調整,使用耳機,音量不易控制。就諸實例而言,助念若有感應,亡者臉色必轉慈和。
◎ 助念至何時
一般而言,斷氣後應持績助念八小時,但為確保無虞,可延至十六小時,甚至二十四小時更佳。最正確者為,助念至遺體冰冷,毫無體溫,方表神識已完全脫離。若未足十六至二十四小時,即倉促蓋棺,倘有回陽現象,豈非於無知之下,置人於死地。撿骨時,偶值屍骨為俯臥者,即因回陽時掙扎所致。為免此悲劇,切勿急忙蓋棺、安葬。
或以為既已斷氣即告死亡,諸根不再作用,助念有何助益?然則亡者氣絕多時,遇親人趕至而流淚之情形俯拾即是。吾人眼見為死亡,實則仍在彌留狀態。筆者學生之弟因意外喪生,亡故三日後未婚妻前來,原已如木石之亡者竟七孔流血,可見亡者並非毫無知覺,斷氣後應持續助念,必有利於亡者。
斷氣而遺體未冷透前,值班助念者須嚴禁家屬探摸遺體或哭泣,切不可依世俗之見,謂「不哭,凶星不退。」、「應趁體有餘溫,早為更衣」或「人死不早搬鋪、會欠眠床債。」等迷信言論,鑄下大錯。此時,大眾更應發心,提高音聲助念,切勿時時觸摸亡者,察其身體何處未冷,致亡者起煩惱。除非深諳加持之高僧大德前來,方可探視其體溫若何。否則,須待一晝夜,始可謹慎輕探遺體。俟全身冷透,方停止助念,在佛前代亡者迴向,往生西方。
特殊情形
◎ 神識昏亂
臨終若神識昏亂,可用棉花蘸大悲水塗嘴唇,即可令神識清明。民初亦有以大悲米水或以大悲咒加持之香灰沖水飲用者,此係融合中國道教思想之故,今以礦泉水盛行,但以大悲咒加持清淨、無蟲之水即可成大悲水。
◎ 昏迷
一發病即昏迷,甚且耳目二根斷絕,苟彼神識尚未離體,助念者當視如清醒病者同等看待,盡忱助念,仍有效驗。
◎ 中風失語
若病者平素信願念佛,臨終中風失語,神識昏迷,遇善友助念,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議,或有轉醒,得聞佛聲,則能發起平素信願。設令昏迷至死,於中陰期間,得聞佛聲,亦可憶起平素信願,即或不能,值善友念佛勝緣,亦能增來世淨土之善根。
◎ 聾者
聾人因宿世耳根所造之業,感得此報。其耳根雖缺,聞性不失,故氣絕之後,第八意識自然能聞能覺能知,倘得善友助念,以堅固信願,一意求生西方,亦可感佛來迎。
◎ 未及助念即氣絕
病者甫斷氣,或已氣絕未超過三小時,助念者方至,此刻,宜以簡明扼要之生西信願,高聲開導亡者,再行助念。緣其斷氣時,心必惱亂,高聲開導,令其知覺,而有所依循。此乃緊要關頭,切莫等閒視之。
◎ 掙扎嘶吼
倘臨終者因極度痛苦掙扎而吼叫嘶喊,或如《地藏經》所言,陰間眾生幻化為眷屬親友,前來接引,令臨終人心生怖畏,面色發青等情形時,係冤親債主纏身,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為解冤釋結,超度其冤親債主,令自他兩利,此時暫不念佛,先取小木魚持往生咒一○八遍(至少四十九遍),令鬼魂莫近,俟病者意識、情緒穩定再助念。一信徒死不瞑目,由晨助念至暮,雙眼未闔。筆者聞訊趕至,見亡者全臉泛黑,乃令一人打木魚,大眾齊誦一○八遍往生咒,筆者亦為亡者加持,未及二十分鐘,亡者雙眼即緩緩闔上。
◎ 惡業深重
倘亡者生前障人修行、毀壞佛像、經典…等,以其惡業深重故,死相必不忍卒睹。助念時,先為其三皈依,令求懺悔。
一人生前誹謗三寶,障妻修行,死後面呈黑色,助念無效。此時,宜先代亡者懺悔,持誦安樂妙寶,始為其助念。
◎ 墮胎
某次,為一曾墮胎之子宮癌及口腔癌患者助念。其母前來探視,但聞童聲喚外婆,凝神正視,卻不見人。故曾墮胎者,應虔誠禮拜八十八佛求懺悔,持大悲咒或往生咒迴向冤親債主,解冤釋結已,方不致命終生障。
◎ 病苦疼痛
或有臨終,因病苦而疼痛難當,此時應注射止痛劑、鎮靜劑,免因病苦而無法攝心念佛。注射針劑須發揮止痛作用,但以不傷害腦部清醒為原則。若全身麻醉,病者昏迷,即無法念佛,當謹慎揀擇。
對癌症患者而言,疼痛乃最大苦惱。據統計,末期患者中約60%~90%有癌痛現象。此時,癌細胞多已轉移至骨髓,而骨痛乃癌痛中最嚴重者,此刻若欲念佛,為劇痛所擾,恐已力不從心。所幸,近年醫界已研發鍶——89之治療,注射一針可止痛逾三個月,且不傷及腦部之清醒,其中尤以肺癌、乳癌及攝護腺癌成效最著,患者可衡量自身病情,是否接受此種治療,免因劇痛而無法專心念佛。
◎ 回光返照
助念一段時間,病者或有精神旺盛,病勢好轉情形,此乃回光返照現象,切莫等閒視之,應注意其變化,恐於二小時內即會斷氣。
◎ 橫死
橫死者無法助念,唯賴金光明沙、咒輪及往生被或可得度。此外,楞嚴咒亦有無上功德。《楞嚴經》:「十方如來,依此咒心,能於十方,拔濟群苦。…大小諸橫,同時解脫。」
生死事大,人命無常。《大集經》云:「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故念佛法門,為十方諸佛所護念。臨終之際,多有惡境現前,唯有念佛,可消諸魔障。即令病者平素未嘗念佛,臨終不生反對,即具超昇資格。助念者但無躁急狂妄態度,無論男女老幼貴賤僧俗,皆可參與。故知念佛飭終最為方便切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