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設置靈堂
第八章  設置靈堂

第八章  設置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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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靈堂佈置宜莊嚴肅穆,簡單隆重。供奉西方三聖,前面懸掛亡者相片,陳設香爐、水果、鮮花等。亡者靈前以蓮花燈,代替民間之金童玉女。祭品宜素戒葷。佛像後面垂掛黃布,再置放棺木,亡者遺體為腳朝外方向,應備念佛機,二六時中不停播放佛號。


   助念時不宜旁務他事,應俟助念完,始設置往生蓮位及靈堂或靈桌,朝夕「捧飯」,此表示,親雖亡故,子仍按時晨昏定省。

   出殯前,蓮位及香爐由靈桌移至出殯奠禮會場,奠禮結束,隨棺柩至墓地,安葬後,由孝眷捧回喪宅,復安置靈桌,謂之「安靈」,此時,除祭拜外,或念佛或作佛事,以此功德回向亡者。

   七七四十九日或百日,撤除靈桌,並將蓮位及香爐安置於祖先牌位旁,謂之「除靈」。

   將蓮位火化,亡者名字寫進祖先牌位,與祖先同饗祭祀,取爐灰一小撮入祖先香爐,謂之「合爐」。

   祖先牌位應與家中供奉佛像隔開,然一般住家受限於空間及傳統作法,無法如寺院另設往生堂,但儘可能另設一低於佛桌之靈案供祀之,倘實無空間安置二桌,始因陋就簡,將祖先牌位安於佛像右側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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