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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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唯識哲學所說的,不僅是在覺了以後認識一切事理的本質,除識以外無他物。卽是在凡夫的思想作爲也只唯是自己識的了別,與一切事理的本質是毫不相干的。
爲的解釋識的了別作用究竟如何,所以要仔細的研究。這研究在唯識哲學的歷史上是古今不同的。有說識的作用是單純的,說是識只是一分。有說識的作用不是單純而是對偶的,說識有二分。有的說識的作用不是對偶而是複雜的,說識有三分。有的說識的作用不僅複雜且是重疊的,說識有四分。
第一、說識只一分的是說:識只有「自證分」。卽是說識的了別作用不是對待的。眼也未見色,耳也沒聽聲。所有我們所得到的顔色音聲與實際的顔色音聲毫不相干。不過自己識上一種證明認爲外界有這一種情況就是了。立這種學說的是安慧菩薩南印度人生在佛滅度後一千年。
第二、說識有二分的說:但說唯有「自證分」不足以表明識的作用。識的功能是有兩種:一種是相分一種是見分,相是相狀,便是隨著外界事物的本體在自己識上相分的功能發生相似的相狀。見是見解,便是用見分來證見自己識上相分的一 切功能。所以說人的一切知覺都是自己識上見分對相分的了別,與事理本體毫不相干;這便是唯識。立這一種學說的是難陀論師。
第三、說識有三分的說:第一說是只就識的本體;第二說是就識的作用。都是一偏的。識實在應當有三分便是「相分」「見分」「自證分」。這相分譬如「布」,這見分譬如「尺」,這自證分便是量得的結果「布有若干尺」。立這一種學說的是陳那菩薩,是南印度人生在佛滅度後一千一百年。
第四、說識有四分的說:這以上的三種學說都不完備。有了「布」「尺」,但是一定還要有一個用尺的人哪。所以說識有四分;便是「相分」、「見分」、「自證分」、「證自證分」。這自證分譬如鏡子,這見分便是鏡子的光明,這相分便是鏡子裏的影像,這證“自證分”便是鏡子的弛,有了弛然後這鏡子纔能東西南北隨意所照。“證自證分” 的作用是對自證分的;自證分的作用是對見分;見分的作用是對相分。立這一種學說的是護法菩薩,生在佛滅度後一千年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