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文
過去有人,共多人眾坐於屋中,歎一外人德行極好,唯有二過:一者喜瞋,二者作事倉卒。爾時此人過在門外,聞作是語便生瞋恚,即入其屋擒彼道己愚惡之人,以手打撲。傍人問言:「何故打也?」其人答言:「我曾何時喜瞋、倉卒?而此人者道:『我順喜瞋恚,作事倉卒。』是故打之。」傍人語言:「汝今喜瞋倉卒之相即時現驗,云何諱之?」
人說過惡而起怨責,深為眾人怪其愚惑。譬如世間飲酒之夫,耽荒沈酒作諸放逸,見人呵責返生尤疾,苦引證作用自明白,若此愚人諱聞已過,見他道說返欲打撲之。

釋 義
從前有個人和許多人共同坐在屋子裡,稱讚某個人品德很好,只是有二種缺點:一是容易發脾氣;二是做事太冒失。當時這人正好從門外經過,聽到大家議論他的這番話,立即大發雷霆,衝進屋裡,抓住那個批評自己的人,舉手亂打一通。旁邊的人質問他:「你為什麼打人?」這個人回答說:「我什麼時候喜歡發脾氣和冒失?而這個人卻批評我一直都愛亂發脾氣,冒失莽撞,所以我才打他。」旁邊的人又說:「你現在這種發脾氣和冒失的樣子,不是馬上就現形畢露了嗎?有什麼好怕別人說的呢?」
被別人批評缺點,就埋怨別人,大家只會說這樣的人愚蠢不講理。比如世上那些好酒貪杯的人,無節制地酗酒,一味放縱自己。聽見人家指責他,反而產生了怨恨,拚命找證據為自己辯解。就像這個不講理的人逃避自己的過錯,聽見別人的批評,還動手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