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 文
昔有一人事須火用及以冷水,即便宿火以澡灌盛水置於火上,後欲取火而火都滅,欲取冷水而水復熱,火及冷水二事俱失。
世間之人亦復如是,入佛法中出家求道,既得出家還復念其妻子眷屬,世間之事五欲之樂。由是之故,失其功德之火、持戒之水,念欲之人亦復如是。

釋 義
以前有個人做事正好需要火和冷水,於是他便留下隔夜的火種,同時又將洗滌用的水裝在罐子裡、放在火上面。後來想用火的時候火熄滅了;再想用冷水時水也變熱了。如此一來,火和冷水兩樣東西都沒得到。
世上的人們也是這樣,進入佛門出家修行,雖然已經出家,卻還惦記著自己的妻兒老小、世俗舊事,捨不得色、聲、香、味、觸這五種欲望的快樂。由於這種緣故,他失去了功德的火,也丟了持戒的水。無法捨棄欲念的人,都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