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唸誦心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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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唸誦心咒的要求 

7、唸誦心咒的要求 



Bg p96

  唸誦以出聲為主,上師如意寶教誡:對初學者來說,出聲念最易和本尊相應。
  出聲唸誦時應斷以下六過:①聲音太大,②聲音太小,③太快,④太慢,⑤少念文字和音母,⑥多念文字和音母。在相續上應斷昏沉和“掉舉”。唸誦時,身心要專注在所緣上,不要散亂,不能唸誦時說閒話,這點非常重要。


  續部上說:「若無“等持”,則如海底磐石般,即使念幾劫也無結果。」所以,唸誦時一定要專一,六根都要收攝,心裡明觀聖尊身相,一句咒語心裡唸得清清楚楚,口裡唸得清清楚楚,耳中聽得清清楚楚。在持咒時,心不亂想,口不綺語,身體端正,眼睛微閉,耳聽咒音,這樣攝住六根就容易入三摩地,唸咒才有巨大功德。


  續部上說:「清淨與不清淨相差千倍,有等持與無等持相差十萬倍。」什麼是不清淨唸誦呢?就是邊念邊說閒話,夾雜綺語而念,這樣唸咒,就是不清淨唸誦。〈普賢上師言教〉中說一比,譬如在黃金、白銀中摻雜黃銅或普通銅,雖然只摻雜一點,結果只能叫非金和假銀,再也起不到純金純銀的作用。以此說明不清淨唸誦的過失。

  蓮花生大士也說:「摻雜綺語念一年,不如禁語念一月。」

無所求自有所得 
往心性內求而非外求

  人們以為用心計較得來的一點小利,是用一切手段得來的,其實那是你命中早有的!君子不妄求,因為不該你的,你怎麼用心計較也是求不到的!【命裡沒有的是因為過去未種下善因,所以得不到善果,但現世肯勤修善因者,將來必得善果,此正是命由我作,福自己求】


  章嘉活佛云:『業障消除,你的求願自然可以實現,功夫成片時,自然就成就!水到渠成,不用求又不能不求,所以要立大願而非祈求,祈求的心是妄想,但不求也是妄想,要用真心、至誠去感召,不要計較時間多久,不要在意何時成就,要精進不懈的實修,業障消了,自然就成就了!願便可實現了!我們既知所求不如願,乃因業障未除,就應好好的力行懺悔滅罪,無需起妄想來祈求,若不知此理,所求不能如願時,反謗佛法不靈驗,更又起煩惱心,苦之覺受昇起,則業障更加深重了,這無異是自討苦吃啊!


  無求自然而得的比私心妄求所得的還要多,因為功德比福德還高!此二者之差別在於心,有求之心則落入福德,造了功德心又不執著,則是功上加功,因為心量廣大,遍及虛空,故功德亦無量無邊!功德包含福德,但福德只是福德,功德可超三界,福德還在輪迴中,功德可以提昇自己的境界!著相是福德,不著相是功德!功德即三輪體空,一切不執著!


  如果不知道要回轉過來,向自己的內心深處去省察,只是一味地向外追求名利,那麼就算有好的方法或門路讓你去追求,也得看你自己命中是否有這樣的福報可得,所以這種求法既無助於內在的修養,也不能獲得外在的利益;內外既然都會失去,所以是毫無益處的!


  六祖惠能禪師說過:一切的福田都離不開我們的心地,只要從心地上下功夫去尋求,一定是感應道交沒有不通達的!若能從自己內心去尋求的話,不僅可以成就仁義道德,就連身外的功名富貴也一樣可以獲得!內在的修養與外在的福報,雙雙皆能得到,這種求法才是真正的究竟圓滿的!

西方極樂世界            
  覺明妙行菩薩開示 持準提咒    

  示常源曰:「汝既出家,要須謙下柔和,敬事師長,虛己請益,增長志氣。莫只坐雲霧中過日。」源不答。復示曰:「汝懵懵若此,可曉得自己的心麼?」源無語。乃令誦《準提咒》一遍。源隨誦之。菩薩曰:「此不是你心,喚作甚麼?偈曰:「見初無心,即汝本心。《準提》一遍,全體分明。」


  示定茂曰:「汝持《準提咒》,平日須要細密用心。觀一切境,若喧若寂,若物非物,若欣若厭,無非此咒現體,即我妙心刻刻流露。如是奉持,必獲果證。我亦以神力,助汝成就。當誦我偈:「兩行秘密,即汝本心。莫謂法少,是法甚深。」——錄自〈西方確指〉


了凡四訓            
  雲谷禪師開示準提持誦法   

  原文:汝未能無心,但能持準提咒,無記無數,不令間斷,持得純熟,於持中不持,於不持中持。到得念頭不動,則靈驗矣。 
  白話:「還未達到此『無心』之境的人,只要時時刻刻持唸『準提咒』,唸到滾瓜爛熟,有持如無持,無持似有持,連持咒之念頭自己都沒有感覺,類似畫符之時,空靈難言之境,則道必可得,「心」靈至福至矣。」


印光大師開示:持誦秘訣       

  初機之人,當相繼而得其種種不思議之利益矣。雖然,持誦經咒,貴在至誠。縱絕不知義,若能竭誠盡敬,虔懇受持。久而久之,自然業消智朗,障盡心明。尚能直達佛意,何況文字訓詁與其意致。否則縱能了知。由不至誠,只成凡夫情見,卜度思量而已。經之真利益,真感應,皆無由得。以完全是識心分別計度,何能潛通佛智,暗合道妙。一超直入,頓獲勝益也。


  每有愚夫愚婦顓蒙修持,所得利益,較聰明人為多者。一則以竭誠盡敬,專心一志。一則以悠忽疏散,虛妄計度之所致也。願閱者咸知此意,則既已了知經義。於持誦時,仍復不生分別。如對聖容,親聆圓音,了無一念之可得。則其利益,殆非筆舌所能形容,此持誦之秘訣也。普願同人,勿忽此語,則幸甚幸甚。(民國十九年 庚午仲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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