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業的各種不同分類
3、業的各種不同分類

3、業的各種不同分類


   業是有情本身所創造的,有它所應有的一定規律,決不能想像在業力外,有個業力規律的制定者,還是信受業力說極為重要的一點,假定想像在業力外,有個制定業力規律的大力者,那就不能說業是由有情自身所造。有情無始來在生死中流轉,不論在那個生命階段,沒有不造下很多或善或惡的業。幸而眾生所造下的各種業,沒有占領空間的實質,不然,誠如普賢行願品詭:「盡虛空界不能容受」。眾生所造的業,是怎樣的眾多,於此可以想見。業力儘管是眾多的,現在不妨分為幾種類別,一一略為說明如下,好讓大家對業有個概念的認識。

   

開

(1)善業與惡業

   先說善業依北傳佛教說,十善業為十惡業的反面,並沒有另外的什麼十善業;依南傳佛教說,所說十善業與北傳的說法有所不同。比對起來,自可看出它們的差別。

   南傳十善業是:
   一、布施,就是以自己多餘的財力,施捨所需要的貧困人群。不論時代是怎樣的進步,人類生活又是怎樣不斷提高,但在每個時代中,都有人需要救濟,是亦無可否認的世間事實。果能以財力解決他人的困難,使他人不致感到生活的艱苦,這當然是個極為難得的美德。表面看來,你的錢財似在減少,實際說來,你的錢財已經儲蓄在那兒,將來會得大富的果報,比你現在拿出去的,不知要增加多少倍,對於布施何樂不為?

   二、戒德,就是嚴格的守持淨戒。佛法所說的戒,就是一般所說的道德。做人應本道德的行為去做,方能做個堂堂正正的人,假定沒有道德的修養,做人的資格就成為問題。佛法行者應遵守佛法所應遵守的戒行,始克成為標準的佛徒,絕對不可有違如來的戒行。不要以為持戒是件苦事,果能具有戒德,不特現在受到人的尊敬,將來亦會生到大尊貴家,享受種種快樂,不致感到貧困。是以真為佛子,應該持諸淨戒,不可向不道德的方面發展。

Sun

   三、禪定,就是如法的修四禪八定。當修定時,應集中精神在某個所緣境上,不讓一念心不斷的向外奔放,唯有這樣的修習,方能使心安定下來。四禪定修成功了,就可生到色界的四禪天,四空定修成功了,就可生到無色界的四天。但此不唯佛教徒可以修成,印度宗教學者修成的很多,而且這是印度宗教固有的修持法門,不是佛教所特別重視的,佛教所要人修的是無漏定,此修成了可以開發無漏智慧,以之斷除煩惱而得身心的解放。

   四、尊敬,就是人與人的相處,應該彼此互相尊敬,不得有你輕視我,我看不起你的心態。當知人各有其尊嚴,如不互相敬重,甚至有損人的尊嚴,人與人間的關係,那就很難和諧,各項問題就會跟著而來。現在做人能對他人尊敬,將來再轉而為人時,就可得到他人對你,亦會生起高度尊敬。儒家說:「敬人者,人恆敬之」。你以尊敬的態度對人,別人自也對你報以尊敬。人是相應相感的,如你對人尊敬,決不會得到別人對你白眼。

   五、服務,就是盡可能的幫助別人。現有人說:「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你的能力大的,多服務些人群,你的能力小的,少服務些人群,服務人群的多少,全看你能力如何,不是決定要你有很大的貢獻。佛法不特重視服務現實人生,甚至要為一切眾生服務。古德說:「欲為諸佛龍象,先作眾生馬牛」。為眾生做馬做牛,這不是為眾生服務是什麼?現你果能誠摯的為人服務,將來就會得到很多人對你擁護,你要做什麼都易得到很大的成就。

   六、功德回向,就是多做功德善事。人生世間,不論做什麼有益人群的善事,那怕只是一毫之善,佛法都認為是功德。功德是由各自培植來的,屬於自己當是沒有問題。但若就此據為己有,以為這功德是我的,那所得功德就很小,如能擴大心胸,將自己所修功德,回向於一切眾生,與諸眾生所共享,那你所得的功德,也就大得不可限量,多生多世的都會感到富裕的果報。是以為人,不但要多做功德,更要將功德回向一切眾生,那才更有意義。

   七、隨喜功德,就是不論見到什麼人,做諸功德善事,都要加以隨喜,認為某人做這樣的善事,確是非常有意義,值得我隨喜讚歎。你能這樣隨喜他人做諸功德,不特使他人樂意的做更多功德,而你自己亦會得到一分功德,甚至你將來受生到什麼地方,都會有諸功德出生,不致成為貧窮孤露的人。隨喜說來很易,做來實很困難,因人有個通病,就是「己既不修亦忌人之修」。在佛法說,就是嫉妒心的作祟,不特不願見人做好事,且嫉妒障礙破壞。

   八、聽聞佛法,就是做人,特別是做個佛法行者,應經常的聽聞佛法。佛法是宣揚真理的,亦是指導人們向上向善向光明的。佛法是甚深最甚深的,如不聽講很難得到了解。華嚴經說:「佛法無人說,雖慧莫能了」。不唯沒有智慧的,難以了解佛法,就是有智慧的,假定不聽人講,同樣難以了解,是以多聞不可缺少。多聞佛法,既可開啟自己的智慧,亦能體悟諸法的真理,更能破除愚癡迷惑,是以佛陀一再教誡佛子,要多多的聽聞佛法。

   九、演說佛法,就是自己從聽聞中,了解佛法對於人生有益,那就不應秘而不宣,當將自己所了解的佛法,隨時隨地的講給人聽,使他人亦能了解佛法,得到智慧,體悟真理,破除愚惑。如是像這樣的,展轉演說佛法,佛法就能普遍人間,使更多人得到法益。不要以為說法,只是有益他人,其實自己亦得大利,最低限度,會得增長自己智慧,因從說法中,能使慧水不斷從清淨法界流出,對於佛法有更深的認識,說法亦能說得更為善巧。

   十、端正己見,就是將自己的知見端正起來。佛法對於知見特別重視,唯有見正一切始能得正,所以每個學佛者,應以正見為本。見以現在話說就是思想,做人固要有正確思想,學佛更要具有正知正見。思想是指導行為的,一個人的行為端不端正,就看一個人的思想正不正確,沒有正確思想,怎會有正確行為?所以如何端正己見,實是學佛行人所應特別重視的課題。假定思想有所錯誤,不特不能走上佛法的正軌,行為的表現亦不會合於正路。


   如上是南傳佛教所說的十善,北傳佛教所說的十善是十惡的反面,到下面講十惡時稍為詳說,現對十善簡單一說:一、不殺生,就是具有情識活動的生命,不論是高級或低級的,都不應予以殺害,因為任何一個生命,都希望繼續的生存下去。二、不偷盜,就是別人所擁有的財物,不是對方自動的給與,無論貴重或普通的,都不應盜取過來,以免影響他人的生命生存。三、不邪淫,就是不是合法的結髮夫婦,不應隨便的予以侵犯,以免破壞他人的家庭和樂,和樂家庭,全賴夫婦關係的融洽。四、不妄言,就是不說虛假不真實的話,要說如實可信賴的語言,以

   免他人受到不應有的欺騙。五、不綺語,就是不說花言巧語不正當的話,以免引起他人的邪思,做出不正當的行為。六、不兩舌,就是不講兩頭的挑撥離間,說是說非,以免破壞他人的友好關係。七、不惡口,就是不以不堪入耳的話謾罵他人,以免他人受不了惡口謾罵,好像三百矛刺心那樣的感到難過。八、不貪,就是不是自己所應得的財物,他人有他正當的用途,不應將之貪為己有,以增長自己的罪惡。九、不瞋,就是不隨便的亂發脾氣,以免傷害彼此間的感情,因任何人不願看到他人給以難堪的臉色。十、不邪見,就是不愚昧的觀察諸法,以免否定因果律,或否定人生正當的道德律,或否定清淨福田的三寶,甚至否定一切,走上錯誤道路。

續讀下文(請按這裡↙開啟)

   次說惡業,由身口意造作的惡業,同樣有十種,且為南北傳一致所說,沒有什麼不同的。

   一、殺生,就是殺害具有情識活動的生命,令其不能繼續的生存下去。生命要求生存,可說是種天性,沒有那種活潑潑的生命,願受另一生命宰割,即時結束其生命的。龍樹智度論說:「一切畏刀杖,莫不愛壽命,恕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如此,吾人怎可忍心的結束其他生命的生存?如有大力者要來解決我的生命,我願不願意讓他解決?當然是不願的,他人同樣的不願,所以不應殺害任何要求生存的生命。

   二、偷盜,就是別人所擁有的財物,未曾得到別人的同意,悄悄的將之盜取過來,這當然是不道德的罪惡行為。要知財物是人的外命,為維持生命生存所必需的,如沒有相當的財物,生命就難以生存。假使盜取財物的外命,無異剝奪他人的內命,其罪當然是不輕的。偷盜,不但佛法認為重罪,就是國法亦所不容,所以每個國家的法律,對於偷盜的處罰,都有明文的規定,可見偷盜是不正當的行為,因而佛法大小乘戒,都制有不偷盜戒。

m (1)

   三、邪淫,就是不正常的苟合。以世間說,男女到了適當年齡,必要婚嫁而成為夫婦,這是正常而無可厚非。但已正常的結為夫婦,夫婦就當各守其道,男的不應再去侵犯別的女子,女的亦不應再與別的男人幽會,以保持夫婦間的正常關係。假定不是如此,各皆向外發展,自就構成極大罪惡。因這不僅違反做人之道,亦會破壞自他家庭的和諧,甚至演成各個家庭的慘劇。這在現實社會所常見到的現象,所以已成夫婦的男女,對此不得不特別注意。

   四、妄言,就是說虛假不真實的話,蓄意使人受到你的欺騙。特別是學佛的人,如向人說,我已得到禪定,我已證得聖果,我已得大神通,經律對這說為「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的大妄語,其罪惡是很重的。說此妄語目的,在於欺騙他人,希望他人對己生起好感,從而謀取不應有的恭敬供養。還有所謂假見證,亦是世人所常犯的過失。如某人被偷去一些財物,明明不是那人偷的,因他與你有大仇恨,特在治安當局前,說是他偷的,為作偽證,其過失同樣是很大的。總之,凡是有害他人,或有為己謀利的妄言,都不得隨便亂說,說了就有罪。

   五、綺語,就是專門說些不三不四的話,或是講些風花水月的事,甚至談論言情小說之類,引起他人想入非非的,經常向不正當的方面去想,進而採取行動,專向花叢裏鑽,或到歌舞場中,做出不道德的行為,這當然是種罪惡。人與人的來往,交談是必然的,但應講道德說仁義,以促進人格的向上發展,那才是有意義,如專說些言不及義的閒話,而令人們向下墮落,試問這樣的語言,說來對人有什麼利益?與其說無義語,不如不開口好。

   六、兩舌,就是挑撥離間的,在甲前說乙的壞話,在乙前說甲的壞話,使得雙方原本融洽的感情破裂,甚至從此成為怨家仇敵,你說這個罪惡重不重?當知人與人間有著良好的感情,是經過很久時間培植起來,並不如一般所說「一見如故」那樣的簡單。現在由你在雙方說是說非,使得雙方失和,彼此成為仇敵,能說這不是你的兩舌所造成的過失嗎?世間像這樣人,可說到處皆是,無怪整個社會,到處充滿乖戾之氣,難得見到一片祥和。

   七、惡口,就是以不堪入耳的話,對人加以謾罵,使人聽了,感到如三百矛刺心那樣的難受,甚至因此氣出病來,你說惡口的罪惡多大?世人不知惡口罪行的嚴重,動輒對人作無理的謾罵,好像不罵人活不下去,所以在社會的每個角落,總是聽到一片謾罵聲。有的原來是有說有笑的,不知為了什麼,彼此互罵起來。俗說:「相罵沒好言」,什麼壞話都會脫口而出,一旦罵人罵慣了,要他不罵是很難的,可見這是不良的惡習,過失是很大的。

   八、貪欲,就是對於他人的財物,生起極大的貪婪,總想把他人的財物,貪來歸於自己所有,且貪得無厭的愈有愈貪,愈多愈好,從來沒有滿足的時候。像這樣貪求下去,久了自會造成各種的罪惡。因在這個現實世間,不是遍地都是金銀財寶,不容我人俯拾即得財寶,人如貪愛自己所喜愛的財物,必然就要想方設法,採取不正當的手段,將他人的財物謀取過來,以供自己無所限制的享受,當然就會造成種種的罪惡,而且其罪惡相當重的。

   九、瞋恚,就是無理取鬧的亂發脾氣,亦即一般說的大發雷霆,稍為遇到一些不如意事,不是拍桌打板凳,就是對人生瞋恚,或者是打人罵人。這在世間隨時隨地,都可見到的現象。俗說:「不如意事常八九」,要想什麼事都能稱心滿意,敢說是不可能的。但人不能正視不如意事,每當拂逆其意的事現前,立即大動肝火的對人瞋恚,有時且因脾氣的亂發,不特傷失很好的友誼,就是家庭亦會鬧得不歡而散,能說瞋恚不是極大的過失嗎?

   十、愚癡,就是錯誤的看諸事物,逃謬的信諸鬼神,甚至否定善惡因果,否定人生道德價值,懷疑做人應有德行,不承認世間有具諸功德的三寶。像這樣的愚癡迷惑,自會造成重大罪惡。如一個否定善惡因果的人,什麼罪惡的事不敢做?現實世間很多罪惡,可說都由愚癡造成。因為否定因果者,認為行善沒有善果,作惡沒有惡果,那我現在造惡,又有什麼可怕?像這樣的人,世間多的是,所以不盡罪惡滾滾而來,因而愚癡是大罪惡。

   如是十惡得以構成,不是隨便而來,必還有它各自所應具備的條件,大小乘經論中,都有詳盡說明,此不具論。


   如上所說善不善業,佛法對之非常重視,因一個人是不是有道德,全看他行為的善或不善。如行為是善的,當是有道德的人,如行為的不善,自是沒有道德的人。為促進人們具有高尚的道德,所以大聖佛陀,總是策勵人們離惡向善。善行雖說是很多的,但最基本的是十善。因為做人,特別是學佛的人,不論現在做人,或是再來做人,或是上生天堂,或求三乘聖果,都要以十善為基礎。十善不能如法做好,別說成無上覺,沒有你的希望,就是做個像樣的人,亦絕對不可能,怎能不重視十善行的修學?怎能不本十善行以做人?

   有人以為佛法是主張出世的,對於現實人生不怎麼重視,這是不解佛法的一大誤會,實際佛法是最極重視人生的,尤其是重視現實人生的德行,做人如不重視人倫德行,那就不能算得是人,因而做人,應將自己的思想行為,循著十善業去行,以做成像樣的人。

   為人的行為活動,是屬十善業的道德律,抑屬十惡業的非道德律,必有它的一個準則,不是隨便由那個人,說善是善,說惡是惡。關於這點,依於佛說,可從內心與事行兩方面加以裁定,方知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現在就從這兩方面,簡單的說明如下:

   未斷煩惱的人們,內心的活動是有染有淨的:內心如是雜染的,不是對於財物有所貪取,就是對人採取敵對行動,不是瞋火在內熱烈燃燒,就是對人作無理性謾罵。諸如此類的內心衝動,表現於行為上的,自然是罪惡的。內心如是清淨的,既沒有妄貪他人財物的心理,亦不隨便的對人亂發脾氣,而且還很慚愧的,時刻感到做人做得不夠,見到有賢德的人,總是無限的尊敬,諸如此類的內心活動,表現於行為上的,自是道德的善行。

   為人的行為活動,不論是好是壞,不要以為是自己的事,根本無關他人,其實每個行為活動,或多或少會影響到他人,不能完全看成是自己的事。至於影響他人是利是害,這要看你的行為表現如何。行為表現得好,自是有利於人,行為表現不好,自是有損於人。原因吾人生存世間,不是孤單獨立的個人,而與廣大人群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所以每當一個行為表現,應當考慮到對人有利有害,不要一味的想要怎樣做就怎樣做。利他的行為不妨多多表現,損他的行為最好不要讓他表現出來,果能這樣的注意自己行為的表現,那就合於十善行而成為有道德的人!

書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