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受與不受、苦等三受 ……
3-5.受與不受、苦等三受 ……

3-5.受與不受、苦等三受 ……


受業不受業

思

   舍利弗阿毘曇論業品,說有受業不受業的二業。受業,是指其業必然有受果報的;不受業,是指不受果報的業。如該論卷七說:「云何受業?若業有報,是名受業。云何非受業?若業無報,是名非受業」。接著又作這樣解說:「復次受業,若業有報及無報思,是名受業。復次非受業,若業無報身業、口業,是名非受業」。這兩種業,主要是就受報不受報分,如論說可知,不用再解釋。

苦等三受業

   三受,就是通常說的苦受、樂受、捨受。若問吾人將會感受怎樣的果報,完全是看所造業是什麼。假定經常造作屬於欲界所有的種種不善業,順此業力所感得的非可愛異熟果報,是不善業名為順苦受業;假定經常造作有漏的人天善業,順此業力所感得的欲界乃至色界第三禪天的可愛異熟果報,是有漏善名為順樂受業;假定經常造作色界第四禪天以上,乃至有頂諸地所有的有漏善業,順此業力所感得的與捨受相應的果報,是有漏善名為順捨業,因為在這諸地之間,苦樂二受皆不具的。

現等三時業

   三時,是指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所謂時,是酬因感果的意思,造了什麼業因,就感什麼果報,這是因果的必然,沒有可疑的餘地。但所造的業,何時會感果,由於因果有遲速,受報時間有不同,所以特立三時業。如所造的業:在今生已成熟,而於現世受果,名為順現受業;有於下生成熟,而於次生受果,名為順次生業;有於若干生後成熟,而於若干生後受果,名為順後生業。這三種業成熟的時間,儘管有所不同,但都必然產生果報,如一粒種子一定將會發芽。可是種子發芽,不是單靠種子,必須還要具備其他的助緣,如泥土、雨水、陽光、肥料等。當知業之生果,也是如此,必須具備處境周圍等若干助緣,假使所應具備的助緣,只要缺少一種而不具足,就會使業不產生所應得的果報。這種業,南傳叫做「沒有效果的業」;北傳叫做「順不定業」。三時業,是專就必會感果說的,如再加上順不定業,那就有四種業。

再生等四業

   吾人所造成的業,不論是什麼性質,都是無形無像無法可見的,雖則如此,但它確有一種個別的特殊的力量,從這一生命體轉到另一生命體上去,所以對業不可忽視!依照業的作用,南傳分為四種,現略介紹如下:
   一、再生業,是決定來生果報的業。任何一個生命的受生,都是聽憑過去生中善不善業之所支配,而且在生命結束的片刻,就掌握了其勢力,要不受生是都不可能。
   二、維持業,或有譯為支持業,是向前去協助或維持再生業的不斷活動,使之必然感受未來的新生命。
   三、抵抗業,或有譯為妨害業,是顯在吾人的各種活動中,有些活動,不是抑止再生業的實現其果,就是限制再生業的實現其果,所以名為抵抗業。
   四、破壞業,或有譯為破損業,是說依照業力的規定,再生業的潛力,本是可感果的,但在極意外的運動下,會被過去生中更強而對立的業所破壞,名為破壞業。如是業力,此之維持業及抵抗業,更能發生極大的效力,因它不僅阻止再生業的實現其果,且將全部業的力量破壞。

極重等四業

   吾人無始來所造的善惡業。多得沒有辦法可以計算得出,但在這麼多的各種不同業力當中,依於感報的決定來說,那種業先到後世受報,有極重等的四業差別。

   一、極重業,這通於德行的善業或不道德的惡業。如所造的重大善業,像救活很多的人類生命,或高尚心境所修成的禪定,或是心聚神會的力量較重,到了你的生命快要結束時,所謂「業相現前」,你就可以看到極為快樂的天堂,善的業力發生作用,就牽你到天堂去受樂報。假使造了極重惡業,如弒父、弒母等的五無間的重業,到了你的生命快要結束時,所謂「業相現前」,你就可以見到極為可怖的地獄,惡的重業發生作用,就牽你到地獄去受苦報。如是受報的或善或惡,都名為極重業。
   二、隨習業,或名習慣業,是說所造的善惡業,沒有怎樣的重大,但因不斷的造作,形成常有的舉動,成為一種習慣性,經過相當的時期,善惡業皆成大力,所以到生命將要結束時,你那平時習慣性的業力,到此發生強有力的作用,就會牽你感受來生或苦或樂的果報。是以吾人在平時日常生活中,善業的習性不妨多多養成,惡業的習性最好予以排除,果能如此,到了臨命終時的時候,習慣性的善業,就會使你感受未來的快樂的新生命。

   三、憶念業,有說為臨終業,是說正在死前的心理舉動,如想念自己以前的善或惡的行為,或者憶念有善有惡的。我在成佛之道偈頌講記中說:「有些人,在生命歷程中,既沒有造重大的善業,亦沒有造重大的惡業,至於習慣性善惡業同樣沒有造,像這樣的一個人,到生命將要結束時,自是迷迷糊糊的,不知自己要到什麼地方去,真有所謂何去何從之感!正在這樣一個要死不活的時候,假定忽而想到自己曾經做過某個有意義的善事,並且覺得這個善事做得非常有意義,那就被這善業拉你上天堂,感受快樂的果報;假使忽而想到自己曾經做過某個不道德的罪惡之事,並且認為那時做得不夠徹底,那就被這惡業拉你到地獄去,感受苦痛的果報。對這類庸庸碌碌的人,臨命終時的如何憶念,那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論什麼人,在他快要臨終時,對他最好的安慰,就是說出他生前所曾做過的種種好事,讓他能夠想起自己的善行,使他內心生起無限歡喜,因為任何人對自己善行總是欣賞的,不但由此所憶念的善業,可以感受快樂的果報,而且亦會減輕當時的痛苦。佛法主張對臨終人說法,淨士宗人為臨終人助念佛號,都是從這一觀點出發的。臨終一著,普通以為很平常,佛法看得很重要,因為上升或下沉,就憑臨終的一念,所以為佛子者,對這應特別注意」!
   四、預備業,是論果次序的最後一種業,亦是對一特定眾生,尚未作任何解釋的業,到了生命將要結束時,沒有加上的三業現象,此業亦會決定感受來生的果報。

   佛法所說的業,如果細分起來,那確是很多的,在大乘阿毘達摩集論業品,分門別類的列成九十種不同業行,在此當然不能多說,亦沒有說出的必要,所以就此打住。佛法所說業的教義,我們雖從來不知道,但它卻是因果法則,為人不特不可忽略業的行為,而且還是鼓舞向上心為最有力。從哲學方面看,我們認為業說,最近科學原理,從宗教或教育看,我們認為業說,對於行為責任,扣得非常緊,不能不說是最上法門。如果依業而行,不但可以帶給人們最高的安慰和希望,亦會增進人們的自信與道德的勇氣,更會激發人們的努力與為善的熱心,業是永遠公正的,你怎樣做就會得到怎樣酬報,所以為人應多行善業。

書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