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一、餘眾對於聖教應受持理
書籍目錄
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戊一、餘眾對於聖教應受持理

戊一、餘眾對於聖教應受持理



甲一、引入此論方法如何  甲二、本論  甲三、總結 


甲二、本論乙一、讚緣起因相 乙二、正稱讚 乙三、結讚 


丙一、由聖教無染門讚無過大師 丙二、讚佛為解脫道大師 丙三、隨念佛恩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丁二、大師入生喜情形 

戊一、餘眾對於聖教應受持理
戊二、大師自心生喜

【頌曰】盡尊所垂教 依緣起性轉
    彼為涅槃故  尊無不趣寂。
    美哉尊聖教 隨至誰耳邊
    彼皆趣寂故 尊教誰不持。

   初頌首二句,意謂佛一切說皆為顯緣起一義,何以故,佛一切說皆為使眾生 解脫生死,解脫生死,惟有緣起法,故一切所說皆為顯示緣起。第三句正答為涅 盤故,即此意。得涅槃,藏文意謂出幽苦。四句,總束上言謂佛所說法無不趣於 涅槃。如彌勒云若有具義法相屬,為斷三界煩惱說,顯示寂靜殊勝利,是大仙教 我頂持。

   此頌分四項,若不具義,法不相屬,不能斷惑,不示寂靜,則非佛法。故佛 一切說皆斷惑趣寂而說。噶當派格西博多瓦云:所有一切經義論,皆為調伏眾生 心之方便,心不調柔,雖經塵劫,不能趣寂;因心常與煩惱為鄰,煩惱不去與心 相守,則語縱常說法要,身縱勤行禮拜,仍不能入於善法,更無由得涅槃。

   次頌,世尊至教,非有戲論,亦非為悅耳,而專為使一切眾生趨入涅槃;如 是聖教甚為善哉。任誰耳聞,皆得涅槃,以此之故,誰不受持。因為聞法即能知 法,即能得涅槃。涅槃由戒定慧得,戒定慧由知得,知由聞得,故聞可趣寂。此 說由聞漸得,複有由聞頓得者。印度有王由先世久聞空性義故,一次以依供僧, 衣化為光,遂頓悟入。又舍利弗有弟子,為欲使知夙因故,行見一塔,問此為何, 答此汝前生遺骨,汝前生系一水獸,有舟過汝遇汝湧舟,舟人有誦佛號者,汝口 閉舟全,汝身沒後,因聞佛號功德,今為吾弟于見佛聞法。汝為水獸之前身,本 系人王,造罪墮畜生道,在畜生道聞佛號複得人身,此亦聞之功德也,故當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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