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同事,就是不違,對自己不違,對他人也不違。比如說,人的「如來」,如人一般。使別人同於自己,然後使自己同於別人,這種道理是存在的。 —— 修證義
有一篇故事,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因久病而深感痛苦的人,想以自殺來求得解脫,於是以剃刀插進喉嚨,誰知却未能如願即刻死去,兀自在死亡的邊緣裏掙扎,在極端痛苦中,他請求哥哥:「請你替我將剃刀拔出來,這樣也許我會好過一些。」起初做哥哥的感覺十分爲難,不知如何是好,後來看到弟弟被無比的痛苦所煎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爲了解除弟弟所受的苦楚,他乃毅然地拔掉那把剃刀,並且在弟弟喉嚨補上致命的一刀,使其很快地斷氣,後來這位哥哥,被流放到孤島受刑。
安樂死的問題,已經被人們談論了很久,當所愛的人在自己眼前痛苦地掙扎,不忍心讓他遽然去逝,而儘可能想辦法讓他活久一點,似乎是合乎情理的。相反地,如果你不忍心看見對方痛苦,而用麻醉品或其他手段使對方早點死亡,依照現行法來說,不論其理由為何,一定會被判刑的,罪名是幫助他人自殺罪或殺人罪。
在社會上,多的是看見他人痛苦,而毫無同情心和憐憫心,反而幸災樂禍,抱著冷酷無情的態度,多方予以嘲笑的人;或者是自己情緒不好時,喜歡爲難人家,讓別人也遭受痛苦,他就可以感到好過些。
一位哲學家常說:「道義的根本,是去了解他人的痛苦;看見別人悲痛,自己也會感到悲痛,則這個人已經走進宗教的境界了。」法然上人說:「可恥!可恥!可悲!可悲!」當他思及衆生的痛苦,因爲心有餘力不足,不能解救衆生,而感到慚愧。日蓮上人也說:「日蓮雖不哭泣,但是眼淚不斷。」像這種憐憫他人的感情,我們是不能或忘的。
『觀無量壽經』裏說:「佛心即大慈悲」,就好像母親疼愛自己的孩子一樣,對任何人也能付出憐憫的感情,便是佛心。法藏菩薩立誓:我若不能救所有痛苦的衆生,我就不能成佛。
有人請教趙州禪師:「像你這種開悟的禪,也有煩惱嗎?」趙州禪師回答:「有的。」那個人繼續問道:「像這種人,也會下地獄嗎?」趙州禪師回答:「我會第一個下地獄。」那個人又問:「那是爲什麼?」趙州禪師回答:「如果我不先入地獄,等你到地獄來的時候,不是有很多困難就無法解決嗎?」這是何等寬宏的度量?將他人的痛苦視爲自己的痛苦,這才是誠心誠意同情人家的態度。
48、給不懂得心存體諒的人
生而對生者沒有慈愛者,是鄙賤的人。 —— 賤民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