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常常會做錯事的,做了比較大的錯事,往往不敢讓人知道,怕被人知道了,會受人蔑視,被人看不起。於是,便將那些事悶在心底,使得心裡難過、痛苦。
這在一般人,以及描寫人性的文學小說和感情故事之中,是很容易看到的。每個人的心理都有道德意識的存在。道德意識,也就是宋明理學家所說的良知良能,以及世俗所說的良心。道德意識指示著人善惡的觀念,令我們知道什麼應該作,什麼不該作,如此,人才能成爲有別於一般動物的高級靈性動物。
另一方面,每個人的心理又都有著各種的慾求,比如:居住、衣著、飲食、男女、感情、享受 …… 所謂七情六慾,往往塞滿了我們的心底。
道德意識是理性、知性的,慾望則是感性的;道德意識是根源於人的本性,慾求則是產生於肉體的官能。所以,道德意識與慾望是互相對立、矛盾而衝突的。常常,慾求會突破道德意識的禁制,做了不應該作的事情,於是,引起良心的不安與痛苦。
這個時候,應該如何呢?一個人做錯了事情,往往是怕人家知道,總是想把它壓在心底,不讓人知道。
可是,把錯事悶在心裡,越不讓人知道,自己心裡就越不安,越不安,越痛苦!在心理學來說,這是有礙於心理健康的。所以,解決方法,就是要勇於認錯,也就是懺悔。
懺悔就是將所做的錯事發露出來,不要再悶在心裡。發露出來以後,它就消失掉了,心理也就漸漸的平靜。
發露也就是將所做的錯事,讓人家知道,接受人家的譴責,領受做錯事應得的處罰。於是在「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之後,心理就不會再難過了。
所以,凡是宗教,都講究懺悔,而懺悔也就是要發露。
在印度的佛教僧團裡,發露是要向人的。也就是說,如果出家四眾中,有人犯了戒,做了不該作的事,就要向僧眾表白發露,然後接受僧團的處罰;在家居士犯了過錯,則要向出家僧眾發露懺悔。
這種儀式,在佛教傳來中國之後,雖然已漸漸消失了,但中國佛教徒在修行上,還是注重發露懺悔,只是由印度式的向人發露,轉爲向佛菩薩像發露而已。
這是有宗教信仰的好處,不論所信仰的是任何一種宗教,都可以作爲發露、懺悔和傾訴的對象。
那麼,如果一個人,他什麼宗教都不信仰,而他做錯了心裡難過,卻又不敢向人說,那將怎麼辦呢?在西洋,有專業的心理醫師,專門替人解決這些心理問題,人們可以對他傾訴;但在我們這裡,心理醫師還是是比較少,就算有,我們中國人比較含蓄,也不見得會信任心理醫師。
如此,又將怎樣呢?唯一的辦法,就將它寫出來 —— 以懺悔的方式寫出來,寄放在文字中,心裡就不會再難過了。
總之,有了過錯,不要老放在心裡。過錯是違背了內心的道德意識的,所以,當它存在心裡的時候,我們心理就會難過;把它發露出來之後,它就消失掉,心理也就安然了。因此,佛陀說:他常告誡弟子們,做了善事,不要宣揚;做了惡事,要發露懺悔,不要覆藏。實在是深具意義的。
—— 摘自《佛法知見》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