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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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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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所說,所說非法也,佛實無有言說,然其說法者,是爲眾生,解黏去縛,究竟無有實法可說。雖說無有執著能說,亦無有執著所說,能所兩忘,不落有無二邊,解說非千舌能言不在聲也,佛只爲指破眾生自性自悟,蓋本心元淨,諸法元空,更有何法可說,故曰非說所說也。


本分與第七分無有定法,如來可說,第十三分如來無所說之意,相同反覆指導弟子,勿執言說,勿執文字而寡默之妙道也。


然說法亦非說法,是名說法者,可知於法應無所住。因爲緣生乃成說法,緣散則寂,因法本來無有固體之故,元來無有生滅,不增不減,湛然清淨,所以無有能說之固體身相,亦無有所說之固體聲塵,若執於能說,所說者,即住於相,皆是虛妄,所以無法可說者也。雖有所說無有能說所說之執,能所兩忘即無矣,佛之說法無有定法可說,隨眾生之智慧淺深,應機而說,應以何法教導,即以何法俾悟,以此指點開悟眾而已。


若人言如來有說法,即爲謗佛,是因此人,佛說眞理,不能深解其義,以致有所取著,未悟了徹,般若之妙理,所以假觀名爲謗佛,眞觀非明眞理也。



佛告:須菩提!爾勿自謂我,有心作說法之念頭,人開示於人,汝切莫作是念,何以故,設或有人言,佛有說法於人,則是淺見寡識,滯在文字之粗,則無異於謗佛,不能解會,我所說之義也。
〔註:粗=不精、騰=傳也。〕


佛再告:須菩提!我之所謂說法者,不假口說之騰,默契心源之妙,唯能坐斷十方,打成一片,非言語可到,本來無法可說,不過爲衆生,祛除外邪而說,是名爲說法而已。 


◎ 《圓覺經》云:依幻說覺,亦名爲幻,既名爲幻,所說之法皆是幻。
◎ 明子曰:智高遠水孤峰,性寂塞潭皎月,然後可以盡離不離言之道也。
◎ 顏丙曰:終日喫飯,不曾咬著一粒米;終日著衣,不曾掛著一莖絲。所以我佛橫說直說四十九年,未曾道著一字,唯同道方知。若言如來有所說,即為謗佛,不能解會我所說,直饒說得天華亂墜,也落在第二著。唯能坐斷十方,打成一片,非言語可到,是名真說法也。


慧命=命者壽之意,壽者老之意,其言慧命者,以須菩提既得慧眼,且年高矣,即長老之別名。
非眾生=眾生各具佛性故,云非眾生。
非不眾生=現尚未解脫故云非不眾生,即是眾生也。


爾時長老須菩提,白佛言,末法之後,略有眾生,聞說此經,般若之法,能生敬信之心否?
佛告:須菩提!汝勿謂五濁惡世之間,俱是不信佛法之人,蓋佛與眾生原非兩類,同具有此般若眞如,彼雖爲眾生,而眞性原有,非可以眾生日之,彼雖非眾生,而業緣現在,又非可以不眾生目之。


何以故?眾生於眾生中,苟能聞般若法而敬信之,言下頓悟見性,是即前之所說,非眾生中之人也。是强名眾生爾。
◎ 智者禪師頌曰:不言有所說,所說妙難窮,有說皆爲謗,至道處其中,多言無所解,默耳得三空,智覺剎那頃,無生無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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