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思惟集諦
書籍目錄
第一部  道前基礎
第二部 共下士道
三、輕重差別
四、說明十善業
五、思維別業果
六、思維因果後如何正行
七、生起下士意樂的量
八、破除邪執分別
第三部 共中士道
四、分別思維六道痛苦
二、集業
三、死亡
四、結生
三、幾世圓滿
四、生起中士意樂的量
五、排除錯誤見解
六、抉擇能趨入解脫道的體性
四、如何對治煩惱
五、分別說明斷除煩惱
第四部 上士道
三、如何策發菩提心
四、略說七重因果
五、正式修習七重因果
六、寂天菩薩的自他相換教授
二、已得守護
三、還出方便
四、願心學處
三、解釋學處次第
三、差別
四、實際財施
五、意念財施
六、小結
三、差別
四、如何修習
三、差別
四、如何修習
三、差別
四、如何修習
五、總結六度
三、如何攝受眷屬
四、解說四攝
三、止觀雙修的道理
四、次第決定的道理
三、住所緣時如何修
四、住所緣後應該如何修
五、引生住心
六、成就奢摩他
二、抉擇補特伽羅無我
三、抉擇法無我
四、差別
五、止觀雙修
六、修習毘鉢舍那成就的標準
總結
二、金剛乘的修習方法
第十章   思惟集諦

第十章   思惟集諦


若有愛,仍當出生故。 —— 出自《釋量論》

引言

   輪迴的形成要靠業與煩惱共同作用,以煩惱為主;沒有煩惱,即使宿業種子深重,缺乏雨水潤澤及土地孕育等助因,種子也不會發芽,業因也不會長出業果。業種沒有得到俱生緣(煩惱)的幫助,就無法長出苦芽。反之沒有宿業,只要有煩惱,就能立即造集新業,由「愛取支」生「有支」,完成每次受生。如《釋量論》說,「雖然阿羅漢的宿業未清,因為斷除煩惱,那些宿業也不會再讓他們墮入輪迴。因為去除了煩惱的俱生緣,沒有我執,就沒有後有,不再輪迴。」又說,「只要具備十二因緣的愛支和取支,絕對會結生。」想善巧對治煩惱,先要認清煩惱這個敵人,這章將說明煩惱及煩惱產生的原因。

本章大綱

思維集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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