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惡緣爲菩提道
書籍目錄
一、西藏佛教與中國佛教  〔法  尊 〕
二、怎樣接受顯密佛法 〔根 桑澤程〕
三、甘珠佛爺的開示 (灌頂弟子 — 廣定記)
十一、六十種心略釋 (密 林)
3、取惡緣爲菩提道

3、取惡緣爲菩提道

作者 :  無著賢論師 造 / 吳仁益 語譯

   七義論云:「罪滿情器時,惡緣變覺道。」如果惡果充滿整個器世間,如日月失度,災變迭起;時節改變,寒暑不恒;天地亢陽,陂池竭固;盜賊、兵戈災競起。或有情暴惡,鬥爭堅固,魔說橫行,不事父母,不信因果,廣造惡業等。修學者應立卽轉此惡緣爲菩提道。
   此中有意樂和加行二種。意樂又可分爲世俗菩提心轉惡緣爲菩提道,和勝義菩提心轉惡緣爲菩提道兩種。

(一)意樂

1.世俗菩提心轉惡緣爲菩提道

   (1)七義論云:「報應皆歸一。」是說凡是我所生的一切衆苦,都是由於過去不知我執爲怨敵,有情爲恩人所感,這不能責怪別人。入行論云:
   「所有諸世間,損害怖畏苦,皆從我執生,我何用此鬼?」
   這是說從無始以來,在無我中,執着有一個我,爲了貪愛這個我,於是造了種種惱害他人的罪業,以致在生死輪迴中,感受種種的苦報。入行論又云:
   「意汝欲自利,雖經無數,以此大疲勞,汝唯成就苦。」
   如是衆苦都是我執所生,所以當觀我執猶如怨敵。由於這個我執,以致從無始生死到現在,生起種種痛苦。又如「嫉妒高者,輕毁低者,等者爭勝」之種種鬥爭心,都是由我執所生;令我沉淪於生死苦海不得解脫,乃至令我遭人、非人之侵害的,也是由我執所造。入行論云:
   「此於生死中,百返損害我,今令諸怨恨,摧汝自利心。」
   倘若我執生起時,當觀我都非有,何故執我?如是能在我執生起時,現前斷除。又爲了使我愛執永不復生,所以應勇猛精進,勵力剔除。入行論云:
   「汝曾傷害我,昔時彼已過,今見汝何逃,應摧汝憍慢。」
   因此,凡遇有損害,都應了知這是我執的過患,一定要勵力調伏我執。就如霞婆瓦所說的:「於此短壽期中,願當勵力調伏此鬼。」

   又一個人的心行,如果都是尋求自利的,那就是俗人;如果都是利他的,那就是法師。所以應當以善知識本的行持來修取捨。善知識本說:「今除於心門,持一對治短矛,相待而擊,無餘可修;彼急我亦急,彼緩我亦緩。」如果能觀我執猶如怨敵,而現前斷除者,霞婆瓦說這是「送祟法」。


   (2)七義論云:「修一切大恩。」是說我們不但要觀我執猶如怨敵,更要修一切衆生這是我們的大恩人。因爲一切衆生,都是無始來的父母,往恩甚重。即使是現在,也因緣於衆生乃得發心,爲利衆生乃得開始修行,所以要成佛仍須要衆生。如入行論云:
   「有情與諸佛,同能辦佛法;如恭敬諸佛,何不敬有情?」
   這是說,衆生要成佛,佛與衆生的恩量是相等的。所以應對衆生修猛利悲心,取衆生一切苦,由我代受;將我一切善功德,施給衆生。

   特別是在有人、非人來損惱時,應作如是思惟:他之所以來損惱我,都是由於無始以來作我慈母時,爲了替我成辦利益,全無顧慮到自己的罪苦和惡名,以致遭到生死苦海之種種苦;又由於迷亂力,導致對過去的親眷全不相識,所以才來損惱我。另一方面,是由於我自己惡業的牽引,令他現在造害我的惡業,日後也將因此惡業而受種種苦報。他這樣長時的受苦,都因我而起,實在令人悲愍。此外,更應思惟:過去我對他只有作損害,今當替他遣除衆苦,辦諸饒益,勤修取捨。

   如果見到人或畜生時,應現前爲他盡力饒益。倘若不能現前饒益,也應發猛利心,願他離苦得樂,速當成佛。如是至心思惟,並加持誦。又應發願:凡我今後所做的善事,都要饒益於他。

   倘若是鬼神來作損惱,應如是思惟:從無始以來,我一直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我今將作酬報,把我頭目髓腦,全部布施給他。於是觀想剖開自己的身體,放在作損惱者的面前,並這樣的對他說:「茲將我頭目髓腦布施給你,隨你意樂,任你飲食。」接着又觀想:損惱我的鬼神,因吃我的肉,而息滅了饑渴,身心充滿了無漏妙善,成就二大菩提心。以後對所有的食肉鬼神,都應如是布施自身,使他們全能得到飽滿,並具足善樂。

   總而言之,一切過患都是我執所生,所以應觀我執猶如怨敵, 盡力去對治它;一切利樂都因衆生而有,所以應觀衆生爲親眷,盡力去饒益它。朗日塘巴說:「我隨展幾許深法,一切過失都是自造,一切功德皆是有情所有。以此關要,除利勝施他,衰敗自取外,別無所解。」

2.以勝義菩提心轉惡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云:「亂境觀四身,空護最爲上。」我們應當明白,凡是依止煩惱以及內外情、器所生的衆苦,都是自己内心錯亂所顯現,並無少許眞實。在世俗中如是顯現的,如在夢境裏,見到火燒水漂等事而生的種種苦惱,全是由於在諸法無實中妄見眞實的過患。在勝義中,這一切法都無所有。倘若觀察煩惱和苦的自性,因而了知:一切法無所生,這是無生法身;因爲是無所生,所以也就無所滅,這是無滅報身;由於是無生無滅,中間也是同樣無所住,這是無住化身;又這些自體都不可分離,這是自性身。這種把妄境觀成四身,是明白一切法都是四身的教授。

   又應思惟:這些來損害我的人,能勸我進修二菩提心,他們的恩德很大。因我遠離了對治法,已發生煩惱却一無所知,他們這樣的來警告我,一定是上師、本尊或佛、菩薩所化現。如果患了像癩痢一樣的病,而生猛利苦時,應如是思惟:倘若我不患此苦,一定會墮入現法範圍,乃至忘失正念;如今能因此而提起正念,一定是上師、三寶所化現的事業。總而言之,親近師長無非是爲了引生菩提心,如今依止此損害和衆苦,也能令我生起菩提心。所以說,依止惡緣也能達成夙願。

(二)加行

1.轉惡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云:「四行勝方便。」四行卽是:

   (1)積聚資糧加行:當我們一有了苦,便馬上想擺脫掉,這卽表示我們不願受苦,願得安樂。既然想得到安樂,就應勤加積聚資糧。修習此法時,應先供養上師三寶,承事僧衆,佈施鬼神,由身、口、意清淨三業,盡力勤修福德資糧;然後修皈依發心,於上師三寶處供曼陀羅,並至心祈禱:「惟願上師、三寶慈悲加持,倘若弟子病者善,請加持令病;倘若癒者善,請加持令癒;倘若死者善,請加持令死。」如是至心祈求,以斷除希望和怖畏這二種妄心。

   (2)淨障加行:既然不想受苦,就得趕快斷除惡因,消滅業障。 此法可由四力悔除:①破壞力:至心懺悔先前所造罪業。②制止力:發誓從今以後,縱使喪命也不再造罪。③依止力:皈依上師、三寶,發菩提心。④對治力:修習空性正見,特殊勝陀羅尼(如百字明咒等)。

   (3)供魔加行:供魔施食後,至心表白云:「你來作我修菩提心之助伴,此恩最大。今後願衆生一切罪苦,都成熟於我身。」若不能如此做,則應施食,修慈悲心,告訴他說:「我將爲你作現前究竟一切利益,請你不要阻礙我修法。」

   (4)供養護法加行:以食供養護法神後,至心祈求護法神息滅修法違緣,成辦諸順緣。

2.取客緣爲菩提道

   七義論云:「隨現遇而修。」倘若遭到重病、魔害、怨敵等,而生猛利苦時,應憶念在這世界中,感生如是苦的,還有無量數的衆生。他們蒙受此猛利苦,實在可愍。所以,願他們一切衆苦,全流入我身中。又應思惟這些能損害我的,都可作爲修菩提心之助,有如師長激發我發菩提心一樣,他們的恩德都很大。見到他人受苦時,應相續取他的煩惱衆苦,全流入我身中。如果我和他人同時有猛利苦時,應至心祈願他人的一切煩惱,全攝入我身中。

   像這樣,能轉惡緣爲菩提道的一切方便,其目的全在消除希望與怖畏二心。如朗日塘巴說的:「究竟雖皆能至離希、怖之道,然於現時分爲親怨而修者,如正曲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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