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於修心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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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勝耳傳修心七義論講記
釋頌文科判為三:
二、開演正教義
丙、正教授引導弟子之次第
第四、明一生之修法者
第五、明修心之量
第六、明修心三昧耶
第七、義明修心學處
甲四、正明主論
乙一、出離心
乙二、菩提心
乙三、正見
丁二、斷相違法
丁三、正贊無過大師
丁一、此法為求解脫者堪入之理
附於修心之末

附於修心之末



頌曰 由自勝解力 催苦及惡名 求治我執教 今死亦無憾

   是伽喀巴大師,自述其有得於此修心教授之感想。謂由於自心能生勝解故,為摧苦與惡而求此對治我執之修心教授,今我已得,雖死亦無遺憾矣。

   頗公大師云,如是之修心七義論,根本頌文,及釋本見放新舊甘丹派之著作,不勝枚舉。大多程序紊亂詞句增減。或講釋了義,容有未妥。或本頌之詞,過於僻奧。早擬依自宗文殊大宗喀巴傳衍法流修心各論,如日光論,善慧密意莊嚴論,甘露藏論等,細加考校,理段分科,重整善本,俾有所宗。乙亥歲衲於昌都,具善慈州寺,開講廣本菩提道次時,由專修菩提道次者,彭錯巴登,禮供勸請,衲始償夙願,依據各種本釋,細加編錄,並標科判,而成斯本。

   本論由頗公大師,重加校錄,而為弟於講授。有詳有略。詳者曾聽授一次。略者聽授數次。不敢自謂已修已證。然過去,釋迦座下聲聞弟子,於佛所說諸大乘法,聽授弗忘。聲聞雖未修大乘法,而大乘三藏十二部,則須賴聲聞以傳。我之說此上師教授,亦猶是也。此殊勝教授之傳承,具大加持力。聽聞者,但以耳根受用,已獲極大加持。如復依教起修,串習,至伽喀巴大師雖死無憾境界,於水深火熱中,亦不捨離,則其成熟,實不可思議。十數日來,諸君不畏炎熱,聽聞此法,已種殊勝因緣。聞後,則須依修四加行,自他相換等,庶幾此生不為空過,速得成就菩提心。更進而求佛位,修學即身成佛之金剛乘。學金剛乘者,應先觀金剛阿奢黎德相,即無德相具足之阿奢黎,亦應就有德相之阿奢黎,而後承事,方不致退失敬信心。自是求四灌頂法,守護密戒,依生起次第而修,令身心成熟。再轉入圓滿次第,最後證入金剛大持位,而成聖果。今以此說法聞法功德,迴向無邊有情,願為利益一切有情,而自成佛之菩提心,未生者得生,已生者得不退失,而展轉增上。


昂旺朗吉上師,於中華民國三十二年四月一日,在雅安鶴林寺開講此論。十二日圓滿。譯者郭和卿。記者曾慎言。自頌文勿說缺支節以下,曾因事缺課,係借同聞者劉蘆隱,費有俊,何子京,諸人錄本,雜拾而成之。中間述勝義菩提心一段內,有涉及藏中各派及唯識者,未盡筆記,殊為歉然。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校正點句完畢定瞻筆
昂旺敦振一九九三年九月於成都重校 張瑜 供給珍藏抄本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五號開始重抄七月廿六號抄畢
定海記於成都西御街  辛酉年六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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