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十~十一
書十~十一

書十~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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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七年
丁亥十一月十二日


書十  卅六年春三月朔日三日

   手書已悉。最可喜者,領解甚晰,聞法不捨眾生,悲心流溢,實有種性,堪學大法。雖初來從事,錯謬層出,不得不為君剷除之。諦聽!諦聽!


 一、不辨法門高下。 君修觀程序五條,(皈敬求加,誦咒調息,推散四大,諦觀無念,向發願。)及鈔錄止觀述記一段,是三乘妙法,為中下根說,須三僧祇劫成佛途徑。達摩法是圓頓法,為上上根說,一念成佛途徑。如何糅雜為一,高下不分?
 二、不依先聖口傳。 先聖止有「直指人心,見性成佛。」兩句。達摩添成四句,已是增語,何可再增?


 三、破壞心法。 五種程序,對世人營逐五欲六塵,而以淨緣五種易之,誠為殊勝。今說明心見性,染緣淨緣都要停息,始為外息諸緣。君只息染緣,而不息淨緣,則初句破壞矣。(染淨是緣,執染緣為有,固不得見性,執淨緣為實,亦不得見性,故諸緣俱息乃能見性。此三乘與一乘之分,亦是諸佛為實施權苦心。)有程序則生心動念,第二句破壞矣。不知三寶在心,而發願回向外境之他佛,分別熾盛,能所宛然,則第三句破壞矣。欲學法而反破之,可乎?果如 尊意,便是倒行逆施,豈能入道!


 四、違反起信。 凡說無念行,而不達真如三昧,皆門外漢也。五種程序之極端不可者,何哉?《起信論》已揀除之矣。彼論云:「不依氣息,不依地水火風。」等,君未之見乎?


   初祖之法,則與起信論全同。吾念君函札往返,經十餘年,雖有善根,不得其門,故特教以發菩提心,非必強君學宗門也。(圓頓教發心皆同,能發此心,學其他宗,俱可。如學宗門,須具大福德,任君自擇。)凡學法而隨境界流,不以觀心為本,皆是外道。


   三乘人觀心,不深不徹,唯一乘人,頓見本性,頓成如來。《法華》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正對邪直對曲,不捨方便,即是邪曲。不明心性,亦是邪曲。)君狃于方便,如何能行深般若波羅蜜耶?君解發心為道心,太膚廓了。吾為君下一定義,發菩提心者,發見性之心也。此是透骨透髓之語。真正確實之解。無境可緣,始能見性,所謂無門為法門。君修無念,而不知此,豈非南轅北轍?古德云:「若不觀心,法無來處。」言淨緣不能起也。故知觀心與不觀,實為學法生死關頭。學佛不發心,只得人天因果。如能發此勝義心,則得諸佛授記,且能入劫超劫。其餘妙義尚多,不能悉數。


   君問種子。染法種子,是根塵熏習而成。淨法種子,在法身上(即法性上)是本有的。見性則淨種顯,法身上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法之種子俱全,見性即得矣。故見性後,為舊佛新成。


   發菩提心,不得刊布,有緣者自得聞。此是古法,知者甚多,舉世少人行。吾之不許宣傳者,《壇經》云:「在別法中,不得傳付,損彼前人,究竟無益。恐愚人不解,謗此法門,百劫千生,斷佛種性。」蓋一乘法,聞之而信,世世有益,聞而生疑,則陷彼入地獄矣。說法之可畏如此,可不慎乎?吾以君有十餘年之信仰,欲教之尚如此之難。他人于我無信仰,于法不尊重,如何可說?

書十一  卅六年夏四月十三日

   兩緘俱悉。精誠耿耿,為法為人,贊歎不已,慚悚實深。殷勤如此,只得許君刊印矣。講錄出弟子手,錯脫殊甚,茲當一一改正。發菩提心尚無記錄,茲囑廖君錄奉一份,雖兩人手,并印無妨。君如卷尾作跋,切不可有溢美誇大之詞。吾平生接引人,多用淨土觀,成者始授以一乘。


   凡學深觀,有二條件:第一、依止數年,明審根性。第二、淨土觀成,通曉緣起。具此二者,乃可為說。奈何初談發心,便欲傾筐倒篋耶?達摩法與台賢,其歸是一,而入手不同,君試從我所授者行之,不可生疑。如今問徑已得,當一心用功,莫虛度時光,至要至要。茲錄四句偈相勉。


 假使造寶塔,其數如恒沙,
 不如剎那頃,思惟於此事。
 (《寶積經》偈思惟即觀察,此事即心性。)
 雖盡未來際,遍游諸佛剎,
 不求此妙法,終不成菩提。


(以下皆是華嚴經偈)
 佛子始發生,如是妙寶心,
 則超凡夫位,入佛所行處,
 生在如來家,種族無瑕玷,
 與佛共平等,決成無上覺。

   每日坐倦,便誦此偈,興趣盎然,又能精進矣。勉之!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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