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尊法師譯於廣濟寺 1978年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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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敬 曼殊室利童⼦菩薩
禮敬三世⼀切佛 及彼正法與眾僧
應賢弟⼦菩提光 勸請善顯覺道燈
由下中及上,應知有三⼠,
當書彼等相,各各之差別。
若以何⽅便,唯於⽣死樂,
但求⾃利益,知為下⼠夫。
背棄三有樂,遮⽌諸惡業,
但求⾃寂滅,彼名為中⼠。
若以⾃⾝苦,⽐他⼀切苦,
欲求永盡者,彼是上⼠夫。
為諸勝有情,求⼤菩提者,
當說諸師⻑,所⽰正⽅便。
對佛畫像等,及諸靈塔前,
以花⾹等物,盡所有供養;
亦以普賢⾏,所說七⽀供,
以⾄菩提藏,不退轉之⼼。
信仰三寶尊,雙膝著於地,
恭敬合掌已,先三遍皈依。
次⼀切有情,以慈⼼為先,
觀惡趣⽣等、及死歿等苦,
無餘諸眾⽣,為苦所苦惱。
從苦及苦因,欲度脫眾⽣,
⽴誓永不退,當發菩提⼼。
如是發願⼼,所⽣諸功德,
如華嚴經中,彌勒應宣說。
或讀彼經或師聞,了知正等菩提⼼,
功德無邊為因緣,如是數數發其⼼。
勇施請問經,亦廣說此福,
彼略攝三頌,今此當摘錄:
菩提⼼福德,假使有⾊者,
充滿虛空界,其福猶有餘。
若⼈以寶珍,遍滿恆沙數,
⼀切佛世界,供獻於諸佛。
若有⼈合掌,⼼敬⼤菩提,
此供最殊勝,其福無邊際。
既發菩提願⼼已,應多勵⼒遍增⻑。
此為餘⽣常憶念,如說學處當遍護,
除⾏⼼體諸律儀,⾮能增⻑正願⼼;
由欲增⻑菩提願,故當勵⼒受此律。
若常具餘七,別解脫律儀,
乃有菩薩律,善根餘⾮有。
七眾別解脫,如來所宣說,
梵⾏為最勝,是⽐丘律儀。
當以菩薩地,戒品所說軌,
從具德相師,受持彼律儀。
善巧律儀軌,⾃安住律儀,
堪傳律具悲,當知是良師。
若努⼒尋求,不得如是師;
當宣說其餘,受律儀軌則。
如昔妙吉祥,為虛空王時:
所發菩提⼼,如妙祥莊嚴,
佛⼟經所說,如是此當書:
於諸依怙前,發⼤菩提⼼,
請⼀切眾⽣,度彼出⽣死。
損害⼼忿⼼,慳吝與嫉妒,
從今⾄證道,此等終不起。
當修⾏梵⾏,當斷罪及欲,
愛樂戒律儀,當隨諸佛學。
不樂為⾃⼰,速得⼤菩提,
為⼀有情因,住到最後際。
當嚴淨無量,不思議佛⼟;
受持於名號,及住⼗⽅界。
我之⾝語業,⼀切使清淨,
意業亦清淨,不作不善業。
⾃⾝語⼼清淨因,謂住⾏⼼體律儀。
由善學習三戒學,於三戒學起敬重。
如是勤清淨,菩薩諸律儀,
便當能圓滿,⼤菩提資糧。
福智為⾃性,資糧圓滿因,
⼀切佛共許,為引發神通。
如⿃未⽣翼,不能騰虛空,
若離神通⼒,不能利有情。
具通者⽇夜,所修諸福德,
諸離神通者,百⽣不能集。
若欲速圓滿,⼤菩提資糧,
要勤修神通,⽅成⾮懈怠。
若未成就⽌,不能起神通,
為修成⽌故,應數數策勵。
⽌⽀若失壞,即使勤修習,
縱然經千載,亦不能得定。
故當善安住,定資糧品中,
所說諸⽀分,於隨⼀所緣,
意安住於善。瑜伽若成⽌,
神通亦當成;離慧度瑜伽,
不能盡諸障。為無餘斷除,
煩惱所知障,故應具⽅便,
修慧度瑜伽。般若離⽅便,
⽅便離般若,俱說為繫縛,
故⼆不應離。何慧何⽅便,
為除諸疑故,當明諸⽅便,
與般若差別。除般若度外,
施波羅蜜等,⼀切善資糧,
佛說為⽅便。苦修⽅便⼒,
⾃善修般若,彼速證菩提,
⾮單修無我。遍達蘊處界,
皆悉無有⽣,了知⾃性空,
說名為般若。有則⽣⾮理,
無亦如空花,俱則犯俱過,
故俱亦不⽣。諸法不⾃⽣,
亦⾮他及共,亦⾮無因⽣,
故無體⾃性。⼜⼀切諸法,
⽤⼀異觀察,⾃性不可得,
定知無⾃性。七⼗空性理,
及本中論等,亦成⽴諸法,
⾃性之空性。由恐⽂太繁,
故此不廣說,僅就已成宗,
為修故⽽說。故無餘諸法,
⾃性不可得,所有修無我,
即是修般若。以慧觀諸法,
都不⾒⾃性,亦了彼慧性,
無分別修彼。三有分別⽣,
分別為體性,故斷諸分別,
是最勝涅槃。如世尊說云:
分別⼤無明,能墮⽣死海,
住無分別定,無分別如空。
⼊無分別陀羅尼亦云:
佛⼦於此法,若思無分別,
越分別險阻,漸得無分別。
由聖教正理,定解⼀切法,
無⽣無⾃性,當修無分別。
如是修真性,漸得暖等已,
當得極喜等,佛菩提⾮遙。
由咒⼒成就,靜增等事業,
及修寶瓶等,⼋⼤悉地⼒。
欲安樂圓滿,⼤菩提資糧,
若有欲修習,事⾏等續部,
所說諸密咒,
為求師⻑灌頂故,當以承事寶等施,
依教⾏等⼀切事,使良師⻑⼼歡喜,
由於師⻑⼼喜故,圓滿傳授師灌頂,
清淨諸罪為體性,是修悉地善根者。
初佛⼤續中,極⼒遮⽌故,
密與慧灌頂,梵⾏者勿受。
倘持彼灌頂,安住梵⾏者,
違犯所遮故,失壞彼律儀。
其持禁⾏者,則犯他勝罪,
定當墮惡趣,亦無所成就。
若聽講諸續,護摩祠祀等,
得師灌頂者,知真實無過。
燃燈智上座,⾒經法等說,
由菩提光請,略說菩提道。
菩提道燈 ⼤阿遮利耶
吉祥燃燈智 造論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