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麼,要如何來行善呢?哪些是善事或功德?必須先了解清楚,才不會有無從做起之感。
行善也就是造善業。什麼是善業呢?在意念上來說,〔唯識學〕心所法當中的十一個善法,都是善業。我們心上的念頭,只要符合這些善法,在這些善法範圍內的,便是意上的善業。在身口上來說,能守持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包括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飲酒,無形中,便是一種善業。只是這些善業,畢竟比較消極性,它所產生的功用,與惡業比起來,大多難以相抵的。如此,又怎能治服惡業習氣?
所以,要以善業來治服惡業,這個善業必須是大而有力,甚至深而廣,它的力量超過惡業才有可能。因此,除了「止惡」之善外,還要力行其他善事;不只是隨緣的爲善,更要有行善唯恐落人後的心態和做法。
如此,再來了解哪些是善事?善事必須建立於本身的善業上,由善良的身口意業所造作出來的事情,才可以說名善事。也就是說:動機是善良的 —— 是出於慈悲、愛心,想幫助人、利益衆生,依此所做出來的事情,都是善事;即使有時候,不得不行於打罵,也是善事。相反的如果動機是自私、自利,另有計謀,如此,雖然幫助了人,也不是善事。這是「事」上的解釋 ——也就是依「良心」、「道德意識」來確定哪些是善事。
再來,就是依「理」來認定哪些是善事。也就是說:做事情時的心態必須合於本性理體才是善,違背了理體,仍然是惡 ——「事」上是善,「理」上卻是惡。這種善,只可以說是半善,不是全善;這種善是不圓滿、不究竟的。
由此,我們就容易了解到:爲什麼佛經談到布施,要「三輪體空」—— 內不見己在布施,外不見接受布施的人,中不見所布施的東西?因爲,布施者、接受布施者、被布施的東西,三者都是因緣和合而有,緣生性空 —— 它的本體是空的。那麼,我們在布施的時候,心態上豈能不空呢?如果不空而對布施有所執著,便不符合本性理體。如此,這件事情在「事」上雖然是善,但在「理」上卻違背了本性的性質。違背了本性性質的事情,便會對本性有所扭曲,而增益性上的塵垢。這不就是惡嗎?所以,必須不違背本性理體,才能與本性相應,進而廻入本性、滋潤本性,才是真正的善。
因此,行善必須不執著於善,「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等心態,來「修一切善法」,才能達成修行的目標:「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 這是「金剛經」所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