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其他基本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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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八不中道」破除概念
佛教常談到八種概念——生、滅 (死)、常、斷(分解消失)、來、去、一、異,破除對此八種概念之執著的修行就稱為「八不中道」(中道的八種否定),亦即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來、不去、不一、不異 10。十三世紀的越南,曾有人在一場佛法開示後請教德崇(Tue Trung)大師一個問題,大師回答:「我已宣說了要徹底捨離此八種概念,我還能多做什麽解釋呢?」
譯註 10:參見《中論》皈敬偈:「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 亦不異,不來亦不出。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大正藏》冊30,頁1。)
一旦破除這八種概念,我們便觸及涅槃,涅槃即是捨離此八種概念,以及其相對的概念——無常、無我、緣起、空性與中道。若我們將三法印當作固定的概念而執著不放,這些概念也得破除,而最佳方法就是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修行,因為實際經驗永遠超越概念。
十世紀的越南佛教大師天海(Thien Hôi)曾告訴弟子:「要精進不懈,以證得不生不滅之境。」有位弟子問他:「我們要到哪裡找到不生不滅的世界?」大師回答:「就在此生死世界的當下。」要碰到水,就得接觸波浪;若你深入地接觸生死,就能觸及那不生不滅的世界。無常、無我、緣起與中道都是開啟實相之門的鑰匙,把它們藏在自己口袋裡無濟於事,你必須加以運用。當你了解無常、無我時,痛苦就已大幅減輕,而觸及第三法印「涅槃」。涅槃不是要去未來尋求的某種事物,作為三法印之一的它,出現在佛陀的每一項教法中,這些教法揭露蠟燭、桌子或花朵具有涅槃的本質,也具有無常、無我的本質。
請想像在一場會議中人人自抒己見,而與其他每個人針鋒相對,會後,你被這一切觀點、討論弄得精疲力竭,於是開門走到戶外的花園中,那裡空氣清新,鳥兒正在歌唱,涼風沙沙作響吹過林間。屋外的生活與屋内言詞交鋒、充滿火藥味的會議截然不同,雖然花園裡仍有種種聲音與景象,但它們讓人神清氣爽,恢復元氣。涅槃並非生命消失,「現法涅槃」(drishtadharma nirvana)意味「當下此生的涅槃」,涅槃代表的是撫平、止息或熄滅苦火。根據涅槃的教理,我們與理想中的自己本無不同,無需再做任何追求,只要回歸自我,觸及自己的真實本性即可。如此,我們就會擁有真正的安詳與喜悅。
今晨醒來,我發現
自己以經典為枕。
我聽見辛勤的蜜蜂嗡嗡作響,
興奮地準備重建宇宙。
親愛的兄弟們!重新建設
或許將耗萬世之功;
但早在過去萬世
這項工作即已完成。11
在《四十二章經》中,佛陀說:「我的修行為非行、非修、非證。」12 它意指我們所追尋的並不在自身之外。
譯註 1 1::摘自一行禪師詩集《以真名喚我》之 “Butterflies Over the Golden Mustard Fields.” (Berkeley, CA: Parallax Press, 1999), p.75。
原註 12:《四十二章經》,《大正藏》經號789。(譯按:此經在《大正藏》中為第784 經。但此處所引是出自蕅益大師《四十二章經解》,參見第一部第七章註 41)。
任何教理若禁不起三法印、四聖諦與八聖道的檢驗,就不是真佛法。然而,有時經教中宣說的是二法印 —— 苦與涅槃,有時則是四法印 —— 無常、無我、涅槃與苦。苦是一種感受,並非存在的基本要素之一,當我們堅稱無常、無我之物為恆常、有我時,就會受苦。佛陀教導我們,當苦現前時,我們必須辨認苦的存在,並採取必要的步驟來轉化它,但他並未說過苦一直存在。在大乘佛教中,也有一法印之說,即「一實相印」,但一法印、二法印、四法印等教理都是佛陀入滅後才出現的。
我們為了證得解脫而修習三法印,若你能熟背一本長達五百頁關於三法印的書,卻不在日常生活中應用其中的教法,那麼此書對你將毫無用處。唯有運用自己的智慧修習佛法,這些教法才能為你帶來快樂。請把修行建立在自己的生活與種種成功、失敗的經驗上。佛法是珍寶,但我們得深入挖掘才能完全觸及。
依契理、契機的準則而說法
此外,另有其他的準則能幫助我們悠遊於諸經之中,同時能確定其中的教理是否呈現了對佛法的正確理解,這些準則包括契理與契機「二契」、「四悉檀」(siddhanta,四種真理的標準)與「四依」。
「二契」中的第一種是「契理」,「理」即指三法印,說法者的宣說内容必須契合佛陀無常、無我及涅槃的教說。當你深入理解三法印時,你會將之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的每種情況。
第二種是「契機」。當與人分享佛法時,所說的内容必須契合當時的狀況與聽眾的心智程度,佛法才能切合時機、根性;若不契機,即使聽起來像佛法,那也不是真正法。說法者不可純粹覆誦幾句佛陀曾說過的話,若像錄放音機般,只是把錄音帶放進機器裡,如此的說法就有違「契機」的準則。說法者必須自問,我宣講的對象是誰?他們的生活背景是什麼?他們所希望以及關切的事物與願望是什麼?如此深入地觀察,說法者宣說的內容中便會注入愛與慈悲。醫生若不知患者的病情,就無法正確地用藥。
當你與人討論佛法時,你所說的每個字都應該契理、契機。請遵循無常、無我、涅槃之教而說,同時也請直接面對在場者而說,將現場聽眾的經歷、學識與智慧納入考慮,也許有些道理你認為很重要,但不能對當前這群人說。契理、契機的準則要求我們必須以善巧、包容與關懷來說法。
「四悉檀」知佛陀開示方法
「四悉檀」是幫助我們理解佛法的另一個指南。第一種悉檀是「世界悉檀」。佛法必須以世間的語言宣說,世人才能理解。我們必須考量並論及當代的宇宙論、藝術、哲學及形上學等,例如為便利起見,我們稱一週七天為週一、週二、週三等,還將時間畫分為年、月、日,以相對的方式來表達真理。當佛陀告訴我們他誕生於藍毘尼園(Lumbini)時,那是符合「世界悉檀」的。
第二種悉檀是「為人悉檀」。閱讀佛經時,我們必須時時牢記佛陀的說法,是根據聽法者的需求與願望而有差別的。他在教導大眾時,總是深入體察當前的會眾,特別針對他們而說法。
第三種悉檀是「對治(治療)悉檀」。佛陀說法,總是為了治療聽法者各自罹患的疾病。每個人都有某種病症需要醫治,當你說法是為了達到對治目的時,你所說的話對聽法者永遠都是有幫助的。
第四種悉檀是「第一義悉檀」。佛陀直接、明確地表達勝義諦,即使人們不相信、不同意他的觀點,他依然宣說無我,因為他知道那是真實的。就如十五世紀的探險家宣稱地球是圓的,即使社會威脅他們將為所說的話入獄,他們依然故我。我們在閱讀佛經時,可借助四悉檀來幫助我們理解經義。
以「四依」為修學的準則
有助研讀佛法的第三項準則稱為「四依」,這並非佛陀所說,而是後來的祖師所制。第一依是「依法不依人」,意思是即使老師不實踐他的教法,我們也能從他那裡學到東西。我小學五年級的老師連(Lién)小姐常穿著高跟鞋,有天她在黑板上寫道:「絕對別穿高跟鞋,否則你可能扭傷腳踝。」我當時無法了解她自己為何不遵照這條教誨。另外有個菸癮很重的老師,教導我們吸菸對健康有害,那是早在六十年前的事!我們全班哄堂大笑,但他說:「照著我說的去做,別學我抽菸。」後來我就讀佛學院時,老師告訴我們,若有顆珍寶在垃圾桶裡,要拿到珍寶就得弄髒手。還記得那位熟記一切經典的比丘嗎?他為人不寬大,也不是個好修行者,但其他比丘都得容忍他,勸請他背誦經典,他們才能將經典記錄下來。
對我而言,師徒關係是建立在一種信任的基礎上,即信任老師已修習且持續在修習自己所教導的一切,這是身教,是透過我們的生活方式來教導。也許歷代祖師認為能以身作則來傳法的人非常稀有,若只等待這種人出現,我們可能就會錯過從現有佛法中獲益的機會。
第二依是「依了義(依勝義諦而說的經典)不依不了義(依世俗諦所說的經典)」。對於這項準則,我也同樣感到不安,因為它並未明示了義經與不了義經之間的關係。其實,以不了義經為根據,更能充分理解了義經。我們不應該認為關於「正念五學處」 13 等實務類的經典不值得注意,而只要研讀《華嚴經》、《法華經》14 就可以了。我們需要知道如何從務實的經典出發,進而研讀實務成分較少的經典,先訓練自己理解最基礎的經典之後,才有能力更輕易地掌握較為深奧難解的典籍。
原註 13:《大品優婆塞經》(Upasaka Sutra,《中阿含》第128經),另見《增支部》第三冊,頁 211 起。參見一行禪師作品 For a Future To Be Possible,p.199-247。
原註 14:參見一行禪師作品 Cultivating the Mind of Love。
第三依是「依義不依語」。對佛陀說法的方式有全面性的概觀,並了 解每次說法特定的背景與情況時,我們就不會妄加推斷經義,或對佛語斷章取義,當不精確的傳法而造成錯誤時,我們才有能力自行更正。
第四依是「依智 (jnana,深觀之智) 不依識 (vijnana,分別識)」。然而,閱讀經典時,分辨能力是很重要的,因為有分別識我們才知道佛陀所說的是依據四悉檀中的哪一項。所以我們不僅可依賴無分別智,也可依賴分別智。
二諦、三法印、二契、四悉檀、三解脫門等教理都是重要的指南,幫助我們理解佛陀說法時所用的語言。不理解佛陀的語言,就無法理解佛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