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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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說法五十年,其法語以我國文字書寫解釋今存大藏中者垂八千卷,一言以蔽之,曰「無我」。

  佛何故說「無我」耶?「無我」之義何以可尊耶?「我」之毒害,在「我愛」、「我慢」,而其所由成立則在「我見」。何謂我愛?〈成唯識論〉卷四云:「我愛者,謂我貪,於所執我,深生耽著。」我愛與兼愛不相容。對於我而有所偏愛,則必對於非我「他」而有所不愛,如是則一切世界不成安立。我身、我妻子、我家族、我財產、我鄉土、我團體、我階級、我國家,如是種種,認為是即我或我所有,從而私之。其他身、他家族,乃至他階級、他國家,以非我故,對之而生貪慳、嫉妒、怨毒、欺詐、賊害爭鬪,以是之故,一切世界不成安立。


  何謂「我慢」?〈成唯識論〉云:「我慢者,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萬事以我為中心,以主我的精神行之,謂環乎我者皆宜受我支配、供我芻狗,其淺狹者,如箇人的我慢、階級的我慢、族姓的我慢、國家的我慢且不必道;其尤普遍而深廣者,則人類的我慢,謂我為天帝之胤,為萬物之靈,天地為我而運行,日月為我而明照,含生萬類為我而孳育;以五官所經驗,謂足窮事物之情狀;以意境所幻構,謂足明宇宙之體用;故見自封,習非成是,湮覆真理,增長迷情我愛我慢,其毒天下如此,至其為箇人苦惱之根源,更不必論矣!而其所由起,則徒以有我之見存,故謂之「我見」,不破此我見,則我愛與我慢,絕沒由蕩滌,此佛所以以「無我」為教義之中堅也。


  所謂「無我」者,非本有我而強指為無也。若爾者,則是為戲論為妄語,佛所斷不肯出,〈大智度論〉三十六云:「佛說,諸法性常自空,非以『空三昧』令法空。」佛之無我說,其所自證境界何若?非吾所敢妄談,至其所施設以教吾人者,則實脫離純主觀的獨斷論,專用科學的分析法,說明「我」之絕不存在。質言之,則謂吾人所認為我者,不過心理過程上一種幻影,求其實體,了不可得。更質言之,則此「無我」之斷案,實建設於極隱實,極緻密的認識論之上,其義云何?即有名之「五蘊皆空說」是已。今當先釋五蘊之名,次乃述其與「我見」之關係。


  蘊(Khandha)舊譯“陰”,亦譯聚,亦譯衆,〈大乘廣五蘊論〉云:
 問:「蘊」為何義?
 答:積聚是蘊義,謂世間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如世尊說: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勝、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為一「色蘊」。


(今譯)問:什麼叫做蘊?答:蘊是積聚的意思,將時間的相續不斷之種種差別現象,分出類來,每類作為一聚,這便是蘊。例如世尊告某比丘說,所有一切物質(色),現在的、過去的、未來的、內的、外的、粗的、細的、勝的、劣的、遠的、近的,總括起來成為一箇「色蘊」。
  「蘊」訓積聚,故凡有積聚義者皆得名「蘊」(例如篇名亦謂之蘊,〈大智論〉、〈大毗婆沙〉皆分八蘊,即八篇也。舊譯取梵音名八鍵度)。此所謂「蘊」者,專就意識活動過程上之類聚而言,凡分為五:


五蘊

  以上所釋,尚有未明未愜之處,更分釋如下:
  一、色蘊:《增一阿含經》廿八云:「此四大身是四大所造色,是故名為色陰,……所謂色者,寒亦是色,熱亦是色,飢亦是色,渴亦是色。」〈大乘廣五蘊論〉云:「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大種所造色——無表色等。」色蘊所攝如下圖:


色蘊

  四大種指物質,四大所造色指物質之運動,此二者不容混為一談,最近倡相對論之愛因斯坦 A.S.Eddington 已極言其分別之必要,「所造色」分三類,第一類五根,即雜阿含所謂四大身。第二類五境,即五根所接之對境。第三類無表色,分為極略、極迥、定所生、徧計所起等,極略極迥,皆極微之意。「極略」謂將木石等有形之物質,分析至極微。「極迥」謂將聲光等無形之物質,分析至極微,甚與現代物理學的分析相似矣!「定所生」謂用定力變成之幻境,如諸大乘經所說「華嚴樓閣」等,「徧計所起」謂由幻覺變現,如空華第二月等,合以上諸種,總名色蘊。


  以吾人常識所計,此所謂色者,全屬物理的現象(除無表色中一小部分)。何故以厠諸心理現象之五蘊耶?須知認識之成立,必由主客兩觀相對待,無主觀則客觀不能獨存,外而山河大地,內而五官百骸,苟非吾人認識之,曷由知其存在,既已入吾識域而知其存在,則知其絕不能離吾識而獨立,故佛家之謂此為識所變,論云:「云何色由識變?謂識生時內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以此相為所依緣。」(〈成唯識論〉卷一)又如經所說寒熱飢渴等,驟視似純屬生理的事實,其實對於此種外界之剌戟,心理的對應先起,而生理的衝射乃隨其後,特此種極微細的心之狀態,素樸思想家未察及耳!故吾總括此諸種「色」名之曰感覺的客觀化,此義在〈毗婆沙〉、〈俱舍〉、〈瑜伽〉、〈唯識〉諸書,剖之極詳,得近世歐美心理學者一部分的證明,更易了解。


  二、受蘊:經云〈增一阿含〉廿八,下同):受者名覺,覺為何物?覺苦、覺樂、覺不苦、覺不樂。」〈廣五蘊論〉云:「受,謂識之領納。」與色蘊相應之寒熱飢渴等,不過受剌激之一刹那間,為純任自然之對應,不含有差別去取作用,再進一步,則在並時所應之無數對境中,領受其某部分,例如冬令,圍爐則覺受「熱色」而起樂感;冒雪則覺受「寒色」而起苦感。是之謂受,當心理學書所謂「感覺」。


  三、想蘊:經云:「云何名想陰?所謂三世共會,… 想亦是知,知青黃白黑,知苦知樂。」〈阿毗曇雜心論〉云:「想者,謂於境界能取像貌。」此所謂想者,不應解作廣義的「思想」,蓋僅能攝取事物之像貌,如照相機而已,然攝取一像貌,必須其相貌能示別於他相貌,則非有聯想的作用不為功,經言三世共會者,三謂過去、現在、未來。共會者,即聯想之義。何以能知青黃白黑?前此本有如何是青的概念,現在受某種「表色」,則知其與舊所記憶之青的概念相應,而示區別於其他之黃白黑,此即所謂知覺,而其所得則印象也。


  四、行蘊:經云:「所謂行者,能有所成,… 或成善行,或成惡行」,行蘊所含最廣,心理現象之大部分皆屬焉。今依〈大乘五蘊論〉及〈百法明門〉以百法中之九十四有為法,分配五蘊,列為下表,讀之可以知行蘊內容之複雜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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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上圖表則知行蘊所攝,殆亘心現之現象之全部,欲概括說明,頗極不易,但其中最要者,為徧行法中之「觸」、「作意」、「思」三種(徧行法有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此據〈百法明門論〉次第),受、想各分屬其本蘊,餘三屬行蘊如上圖表)依〈廣五蘊論〉所釋:「觸,謂眼色識等三和合分別。」謂眼根色境眼識湊會在一處,乃成為「觸」也。(此色字非色蘊之色,此觸字非色聲香 味觸之觸,勿混)「作意,謂令心“心所法” 現前警動。」即今語所謂特別注意。「思,謂令心造作意業,猶如磁石引鐵令動。」是知「行蘊」者,對於想蘊所得之印象加重主觀的份量,經選擇注意,而心境凝集一點,完為一箇性的觀念也,故曰「能有所成」。


  五、識蘊:識蘊,小乘謂有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大乘加以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是為八識。〈廣五蘊論〉云:「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亦名意,此能採集諸行種子,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順正理論〉卷三云:「識謂了(ㄌㄧㄠˇ)別者,是為總取境界相義,各各總取彼彼境相,各各了別謂彼眼識,雖有色等多境現前,然惟取色不取聲等,… 於其自境,惟總取相。」


  法相宗書數百卷,不外說明一「識」字,繁微細剖,恐讀者轉增迷惘,且俟下文隨時詮釋,今但以極簡單語略示其概念:識也者,能認識之自體,而對於所認識之對象,了別其總相,能整理統一箇箇之觀念使不相撓亂又能使箇箇觀念繼續集起不斷者也,其實色、受、想、行,皆識所變現,一識蘊即以足包五蘊,所以立五名者,不過施設之以資觀察之便利,謂意識活動之過程,有此五者而已(所謂七十五法百法乃至六百六十法皆不外一種方便的施設,但求不違真理名數不妨異同),試為淺譬如印刷然,色蘊為字模,受想行則排字之次第經過逐段遞進,識蘊則紙上之印刷品,機器一動,全文齊現,此譬雖未悉真,亦庶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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