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八頌 – 第一頌
修心八頌 – 第一頌

修心八頌 – 第一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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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多日來所討論,所結的法緣主要是共通道的修學。今天突然來到的人可能不少,你們有強烈的求知欲望;你們有些是從很遠的地方…… 大概有一些是從美國來的,帶著強烈的求知欲而來。


  平常,在那邊(因為)有在學習道次第的修持,所以沒什麼需要重覆解說的。另外大部分的人從幾天前就已經相處很多天了,所以不需要再特別重覆說明,反正在下面的《三主要道》會出現。




  首先是朗日塘巴的〈修心八頌〉,(〈三主要道〉與〈修心八頌〉)這二部論著平常我都會念誦。朗日塘巴的〈修心八頌〉,好像有在波切足前接受過(教授),然後再請法於赤江仁波切;而〈三主要道〉是請法於波切足前,或許小時候有從大察仁波切跟前獲得傳法,記不太清楚了。


  首先是朗日塘巴的《修心八頌》。博朵瓦的弟子——夏惹瓦以及朗日塘巴,朗、夏二人對於修心極度徹底,而獲得具量的體證。像上次〈普賢上師言教〉所說,有所謂「黑臉朗日塘巴 」的綽號,真的是非常稀有。


 第一頌 愛惜有情如意寶

吾視諸有情 勝於如意寶 
成辦殊勝利 恆時願愛惜

  修心之類,於修持菩提心之教誡有「因果七要訣 」以及「自他相換」。這二種之中,平常我們所說的修心、修心,我想主要大概是以「自他相換」而獲得修心的名稱。



  如同〈上師薈供〉之中所說:首先是自他平等,然後如「眾衰之門為愛己」等所說——思維愛惜自我的過患,思索愛惜他人的功德,從各方面思維愛惜自我的過患,從各方面思索愛惜他人的功德;然後是所謂「自他相換」;由此而有「發收」觀修法,總共約五種項目 。通常在〈菩提道次第廣論〉所說是這樣,對此並不需特別作解釋。


  總而言之,我們從公平正直上作思維的話,所謂愛惜自我,想的是希望自己能獲得快樂,並以這個為目的。但是心中思考的方式卻變得短小狹隘,非常頑固沒出息,由於如此而變成自找麻煩。而所謂愛惜他人,則是思緒寬廣,是具智慧的思維,因為變成是長遠思維的緣故,所以如果修習愛惜他人,順便就會成辦自利。


  例如以現前可見的一個具智慧的人,以及一個頑固者,二者同樣都不希望痛苦、希求安樂。二人希望 消除痛苦以及成辦安樂的目的雖然相同,但是一個因為自私頑固,雖然想要好一點,但因為固執愚癡,所以無論任何時候都不能完成自利,無論任何時候都招來麻煩。


  而具備智慧以及經驗,能寬廣作思維的人,不但能利益他人,順便也可以成辦自利,這是現前可見的 呀!由於如此,如果跟隨愛惜自我而轉移的話,那就像一直到現在,我們經驗到的是源源不絕的痛苦。根源之一乃是愛惜自我的愛執,另外一個根源則是執為有我的實執。獻首獻身給這二者,一直隨後轉移到現在,而結果是除此之外無所成就。


  如果仍然對愛惜自我的愛執,以及執為有我的實執獻首獻身,跟隨這二種轉移的話,未來得到的可以 確定大概就是遭受無盡的痛苦。由於如此,以我們現在之前的經驗,若對愛惜自我的愛執,以及執為有我的實執二者仍然全心托付過活的話,除了這種能力之外無他。


  因此,如果希望改變這種情況,那這樣的期望是有可能實現的。所以從現在起對於愛惜自我的愛執,從各方面考察過失並且不容忍;觀察是否力量越來越微弱。對於愛惜他人的珍愛,視為是所有功德的根 源。總之,以本師世尊為例,然後將愛惜自我的愛執視為過患,並且不容忍;將愛惜他人之珍愛視為功德,欣然接受。


  無論任何時候,對於二種珍愛從了知功過上,其一不容忍並且致力排除,其一則欣然接受並努力令能力增長。像這樣,愛惜自我的愛執雖不能立刻讓它消失,但是從視愛惜自我的愛執為過患上,應當不被唯愛執所轉移,所以說:「吾視諸有情,勝於如意寶,成辦殊勝利,恆時願愛惜。」最後一句原本應當 是「恆時應愛惜」,但我們把它改成祈願,所以變成「願……」。


  朗日塘巴的《修心八頌》宣說勝義菩提心以及世俗菩提心二種,其中主要是講解世俗菩提心,在結尾 部分才說到勝義菩提心。

  雖然如此,第一頌「吾視諸有情」中所謂的「吾」,對此「吾」的實際情況應該作了解。經中有言:「我乃魔之心,汝成自性見,行為空性,於此無眾生。」經典中的句子是世尊住世於印度時…… 一般我們對於蟲類以上等等,在心中存有「我」的觀念;對於所謂安樂與痛苦認為是依據因緣而形成


  認為根源是:心如果調伏則產生安樂,心如果不調伏則產生痛苦;所以認為令心不調伏的就是所謂煩惱這過患。在世尊住世印度時,這樣說的人蠻多的。將欲望煩惱視為過患,所以就有像是觀修離欲;雖然如此,但是在世尊住世印度時,將煩惱視為過患,不接受煩惱者,對於粗品煩惱……反正不接受煩惱,將煩惱視為過患這些人,對於根源仍然存在錯誤當中。


  為什麼呢?因為說到「我」,自然認定就是主宰五蘊的「我」,心中生起並著那是自主的。從天生就存在上,卻又認為應當有個相對於五蘊的「我」,而成立別於五蘊的「我」;以這個為根基所形成的一種主張。所以,世尊對於痛苦的根源是因為執著有我作觀修時,而說「我乃魔之心」。因此以心中所認取的「我」,依此而產生貪嗔,依此而產生我慢、嫉妒,令心造作不安適的所有煩惱類屬,都是由於執著有我的心念


  所以在我們心中便會出現「我」,「我」的念頭,而這就是讓我們衰敗的根本。所以佛陀說:並沒有這種「我」。為什麼呢?因為「行蘊為空性」,我——有為法之五蘊,從頭到腳、感受,無論怎麼思維,都沒什麼根本可以安立;所以像心中所出現的那種「我」並不存在。


  那麼沒有「我」嗎?不是的,就像接著這偈頌後面所說:「如同依支分,聚集名車乘,如是依諸蘊,名假有眾生。」並不是沒有「我」;是有「我」,那是以什麼方式而有呢?


  例如車乘是依據各個支分而假立為「車乘」,是由依據而假立。雖然本體上沒有所謂的車乘,但是依據車乘所立言的事物,而說為車乘;是以名言假立而存在。總之,就是以唯名假有而存在。所以開頭的「吾視諸有情」,「吾」指的是什麼?是需要想一想呀!思維之後,對於佛法以及其他非佛法的差別,在這之上就非常清楚。如是,就像經典中所說的,依據蘊而有「我」,像這樣依據蘊的「我」;同樣的,觀修慈愛、悲心的對境,受痛苦折磨的這個「我」或是補特伽羅,如果加以審察的話則是找不到。


  在這之上而說:「吾視諸有情,勝於如意寶,成辦殊勝利,恆時願愛惜。」我們一般由於愛惜自我的愛執,所謂的這個「我」連作夢也希望能夠獲得快樂,所以致力於幸福的產生。而所謂他人,是與我沒什麼直接關係;如果順便他人也快樂的話,是很好。但是,當碰觸到自己的目的時,那我們心中就會有捨棄他人的想法呀!這是個大錯誤,不應當這樣子思維。窮盡虛空界的所有眾生,真的是……。


  以今生而言,就算是衣食聲譽,也必須依賴尊貴的眾生而產生。以我們的身體為例,是依賴父母親而產生。在子宮裡面時,母親施加關心,對肚子裡的孩子特別地慈愛照顧,九個月又十天的守護。生下之後,七、八年、或十幾年間,也必須由母親照料才能生存之外,如果與母親等各種照顧者分離的話,現在就沒有我們的存在,這很明顯。


  所以,我們現今的身體來自此世的母親。由此為代表,成辦佛法的善所依需要依賴尊貴的眾生而產生。身體的生存——食品、衣物、財富、享用、住宅臥具,全部都是需要依賴尊貴的眾生而產生,聲譽美名更是需要依賴尊貴的眾生而產生。


  而對於來世要獲得增上生,獲得增上生的因是戒律,戒律是以斷捨害他為根基,因此也是需要依賴尊貴的眾生而產生。還有,要證得究竟的決定勝必須依據修持三學而產生;三學的根本是戒學,所以也是從斷捨害他為根基而生起,因此獲得決定勝也是眾生所成。而證獲遍佛果更是如此,有菩提心的話就能產生遍智,沒有菩提心的話就不會有遍智,這是可以確定的。


  這個的產生則需要大悲心,由於如此,觀緣悲苦的眾生,希望他們脫離痛苦的想法;對於遠離安樂的眾生,希望他們處於安樂。像這樣從根本上生起慈悲,然後由此而有增上意樂,再由此引出的菩提心,所以唯是依賴尊貴眾生的恩澤。


  而產生所謂的菩提心,只是針對證得佛果而作期望,不過是菩提心的一部分之外並不完備;最主要的 目的是為了利他而必須證得遍智,所以尊貴的眾生,真的是具大恩惠。總之,要證獲遍智必定要依靠眾生而成辦;因此說尊貴的眾生是:「勝於如意寶,成辦殊勝利,恆時願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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