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序說
感性(Sinnlichkeit)因外境所觸發而引起感覺意識,產生情緒變化的性能,或者稱之爲感觸的分別結果;這在多愁善感的人類,其感性的情形,成份複雜,種類繁多。
感性,在佛陀的教法中,建立了極端完善的思想理論,組織了最爲突出的實相系統;如果提綱挈領的話,可以分爲兩大類別,五種差相,十四個層次面,百數種因素;在佛敎的大乘法系中,屬於唯識思想的法相系。
二、兩大類別說
人類感性的生起,緣於有所作爲的造作,依其生滅的現象,而產生複雜的情感變化;當人類的情識與色塵相接觸時,必然引發情緒而起作用,使得感覺意識演變成不同的情態。這種情態的類別雖然很多,但是,總不離於「動」與「靜」兩大顯明的分辨;凡屬於動的叫做有爲法,於法變過程中是主動的發生;凡屬於靜的叫做無爲法,於法變過程中是主動的抑制。
所謂有爲法:有者,說事物諦義的存在,爲者,造作行爲的本能,法者,因緣成就的結果;也就是有所作爲的諸法,依其能生之因緣,成就造作所生之事物,依所生之事物,必然依其因緣的造作;所謂衆緣造作諸事物,蓋彼有所作爲時,故謂之有爲法。
有爲法,在感性的形態上有四種分別相,於心的最勝法中,有三個層次八種因素;於心所相應的,有六個層次五十一種因素;於根塵作用的,有兩個層次十一種因素;於心不相應行的,有三個層次二十四種因素。
所謂無爲法:無是有之對,於佛法的含蘊意義中,無,並不是沒有,爲是造作義,法是因緣成就的事物,也可以說是因緣會合後所產生的結果;無爲法者,不是無所作爲之法,而是依因緣造作已生之法(有爲法),不爲已生之法而受制束縛,於感性生起之時,使主動發生的作用摧毁突破;於主動的抑制作用下,面對已生者認識清楚,瞭解透徹,達到不生滅的無所作的結果,這樣便是 “無爲法”。
無爲法,在因緣造作所生的各種分別相之下,以無爲不生滅的方法,列六種究竟因素可以突破;在因緣所生事物中,突破人類不斷生滅的感性,發掘寂靜無爲的義諦,取諸虛無,妙絕有爲,解脫束縛,獲得自在勝義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