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諦 ── 苦之生起

第二聖諦──集諦,就是關於苦之生起或根源的真諦。這一聖諦最通俗而爲人所熟知的界說,在巴利文原典中許多地方都可見到。
「苦的根源,就是『渴(愛)』。它造成『來世』與『後有』;與強烈的貪欲相纏結,隨地隨處拾取新歡。這『渴(愛)』有三:
(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欲愛);
(二)生與存的渴求(有愛);
(三)不再存在的渴求(無有愛)。」1
註 1 – 見 1922 年阿陸葛瑪版律藏大品第 9 頁(kāmataṇhā 欲愛, bhavataṇhā 有愛, vibhavataṇhā. 無有愛 Vin.Mv.CSCDpg.15)(sassatadiṭṭhisahagatarāgabhāvena “rūpaṁ niccaṁ dhuvaṁ sassatan”ti evaṁ assādentī pavattamānā bhavataṇhā. (以染著伴隨常見,‘色是常、永恆、恆常’ 如此味著輪轉。)ucchedadiṭṭhisahagatarāgabhāvena “rūpaṁ ucchijjati vinassati pecca na bhavatī”ti evaṁ assādentī pavattamānā vibhavataṇhāti. (以染著伴隨斷滅的見解,‘色是被消滅、被破壞、死後烏有’ 如此味著輪轉。Spk(S.12.2.) CSCD pg.2.0014);Vibhavataṇhāti ucchedadiṭṭhisahagato rāgo.D.A.(D.15.)CSCD pg. 2.0090)。);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五集第四二一頁及其他各處。
這以各種形式表現的「渴求」、欲望、貪婪、愛著,就是生起一切痛苦及使得生死相續不斷的根源。但卻不能將它視爲最初因,因爲按佛法說,一切都是相對的、相互依存的。這苦之根源的渴(愛),也是依其他的條件而生起的。這條件就是受 2,而受又依觸而生起,輾轉相依,即構成所謂十二緣起。這在下文再爲詳論。
註 2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五十一頁。
由上可知,「渴(愛)」並不是苦之生起的最初或唯一的原因,而是最明顯、最直接的原因,也是最主要與最普遍的事實。3 因此,在巴利文原典的某些地方,集諦的定義中,除了以渴(愛)爲主要原因以外,還包括了其他的煩惱不淨法。4 本文篇幅有限,無法詳論,只請牢記一點:這渴(愛)的核心,就是從無明生起的虛妄我見。
註 3 – 見《阿毘達摩集論》第四十三頁。
註 4 – 見巴利文學會版《毘崩伽》(Vibhaṅga 分別論)第一○六頁以次各頁。
「渴(愛)」一詞的意義,不僅是對欲樂、財富、權勢的貪求與執著,也包括對意念、理想、觀點、意見、理論、概念、信仰等的貪求與執著。5 根據佛的分析,世間一切困擾紛爭,小至家庭個人之間的口角,大至國與國間的戰爭,無不由於這自私的「渴(愛)」所引起的。6
註 5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五十一頁;《雜部經》第二集第七十二頁;《毘崩伽》Vibhaṅga第三八○頁。
註 6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八十六頁。
從這一觀點看,一切經濟、政治、與社會的根本,都在這自私的渴愛。大政治家們想僅從經濟與政治方面去解決國際糾紛,討論戰爭與和平,只觸及問題的表面,而不能深入到根本癥結之所在。佛就曾告訴羅吒波羅:「世人常感不足,夢寐以求,乃成爲『渴(愛)』的奴隸。』
每一個人都會承認,世間一切惡事都從自私欲生。這並不難懂。但是這「渴(愛)」如何能産生來世與後有,就不是那末容易把握的一個問題了。在這裏,我們必須探討與第一聖諦的哲理相應的第二聖諦中的深奧哲理。我們必須對業與再生的理論有若干的概念。
衆生所賴以繼續生存的要件「因、緣」共有四種,叫做四食:(一)普通物質的食糧(段食);(二)感官(包括意根)與外境的接觸(觸食);(三)知覺(識食);(四)思或意志(思食)。7
註 7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一集第四十八頁。
四者中最後一項的思食,就是求生、求存、求再生、求生生不已、繁衍滋長的意志。8 它是造成生命延續的根本,以善惡等業使生命向前邁進。9 它就是「思」。10 在前面已經說明過思就是業,這就是佛自己所下的定義。
註 8 – 所謂「思食」與現代心理學中之 libido(性本能、生命力的源泉)可成一有趣的對比。
註 9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覺音疏第一集第二一○頁。
註 10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覺音疏第一集第二○九頁。
關於剛才提到的「思食」,佛說:「一個人能瞭解思食的意義,他就能懂得三種『渴(愛)』的意義。」11 可知「渴(愛)」、「思」、「思食」及「業」等名詞所表詮的,都是一樣的東西,都是表示求生、求存、求再生、求日益繁衍、滋長、積聚。這就是苦之生起的原因。在構成衆生的五蘊中,它是隸屬於行蘊的。
註 11 – 見巴利文學會版《雜部經》第二集第一○○頁。三種渴(愛)是(一)感官享受的渴求(欲愛),(二)生與存的渴求(有愛),(三)不再存在的渴求(無有愛)。前文集諦──苦之生起的定義中,業已列舉。
在佛教的教義中,這是最重要的精義之一。因此,我們必須明白記取苦之生起的原因、種子,只在苦的本身之內,而不在外。我們也須同樣地記取苦之止息、苦之滅除的種子、原因,也是在苦的本身之內,而不在外。在巴利文原典裏,時常可以看到一條人所熟知的公式:「凡是有生的,亦必有滅。」12
註 12 – 見巴利文學會版《中部經》第三集第二八○頁;。《雜部經》第四集第四十七頁及一○七頁;第五集第四二三頁及其他各處。
衆生、事物、體制,凡其內在的本性是生起的、是從無到有的,其身內亦必含有自行息滅的種子。因此,苦(五蘊)之內,有它自行生起的本質,也就含有它自行息滅的本質。這一點在討論第三聖諦──滅諦時,還會再談到。
巴利文 Kamma 和梵文 Karma(從字根 Kṛ 做、作而來),其字義是「活動」、「作爲」。但在佛教的『業』的理論中,它具有一個特別的意義:僅指「有意的行爲」,而不指有的行爲。有許多人誤用或濫用業字來表示業的效應。在佛學術語中,「業」字決沒有「業的效應」的意思。業的效應,叫做業果或業報。
意志(思)有相對的善或惡,如同欲望有相對的善或惡一樣。所以業也有相對的善或惡。善業得善果,惡業得惡果。「渴(愛)」、思、業,無論善惡,其結果都能産生一種力量,一種繼續向善的或向惡的方向前進的力量。無論善惡,業果也是相對的,而且是存在於輪回之內的。阿羅漢雖然也有活動與作爲,卻不造業。因爲他沒有虛妄我執,沒有煩惱不淨,他已不受後有。
業的理論,不可與「道德的正義」或「獎善懲惡」之說混爲一談。獎善懲惡與道德的正義,是以一個最高的主宰──上帝的觀念爲出發點的。上帝製造法律,君臨衆生,裁判是非。所謂「正義」一詞,意義含混。使用不當,危險甚大。假彼之名以危害人類者,實較造福爲多。業的理論,就是因果的理論、動力與反動力的理論。這是自然律,與正義、獎懲的觀念毫不相干。
每一個有意的行爲,一定有它的效應和結果。善業得善果,惡業得惡果。不是正義,不是任何「人」或力量對你的行爲加以裁判後所施於你的獎懲,而是因爲這些行爲的本質如此。這是它們本身的法則。這一點還不難懂。難懂的是:根據「業」的理論,意志行爲的效果,即使在人死後,在來生仍能繼續呈現。在這裏,我們必須依據佛教先解釋一下,死倒底是什麽?
前文曾說明:衆生者,不過是肉體與精神力量(能)的綜合。我們叫做死的東西,只是身體機能的全部停止而已。這身體機能停止之後,是否這一切的力量與能也全部停頓了呢?佛教說:「不然!」對於生存、持續、繁衍的意志、願力、欲望與渴愛,是一股極大的力量,大到足以推動整個生命、整個存在、整個世界。這是世界最大的力量、最大的「能」。根據佛教,這力量並不因身體機能的活動停頓──死亡──而止息。它繼續以另一形式呈現,而造成稱爲再生的後有。
現在又生起另外一個問題:如果沒有永恒不變的實體如「自我」、「神我」者,那末這個在死後仍能受有、仍能再生的是什麽呢?在進一步討論死後的生命之前,我們先來研究一下現生是什麽?以及它如何持續?我們已經一再重復的說過,所謂生命乃是五蘊和合而成,是肉體與精神力量的綜合。這些力量時刻在變,沒有兩個相續的刹那是相同的。每一刹那,它們生起又立刻死亡。「五蘊生起、變壞、死亡的時候,比丘啊!那每一刹那,你也生起、變壞、死亡。」13
註 13 – 根據《小部經集》覺音(注)疏(巴利文學會版)第七十八頁,此語繫佛親口所說。但著者迄未能查得其原文出處。
所以在今生一生當中,每一刹那我們都在生了又死,死了又生,而我依舊繼續存在。假使我們能夠瞭解,在今生中,我們沒有一個永恒不變的實體如「自我」、「神我」者,而能繼續存在,爲什麽我們就不能了解在身體機能的活動停頓之後,這力量仍能不假助於「自我」、「神我」而繼續存在呢?
物質的身體不再活動的時後,「能」並不隨之消失。它繼續形成另外一種形態,就是我們叫做另一生命的東西。兒童的身體與心智機能都非常嬌嫩、柔弱,可是其中卻含有成長爲發育完全的成人的勢能。構成所謂衆生的身心的能,其中即含有形成新色身、並使之逐漸長成及充份發育的力量。
因爲沒有永恒不滅的實體,所以並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從這一刹那度到另一刹那。因而,很明顯的,也就沒有任何恒常不變的東西可以從今生投向他生。生命只是刹那變化而相繼不斷的一個繫列。這繫列,實在講起來,只是一連串的運動。它就像一朵徹夜長明的燈焰。(從初夜到天明)它既非同一焰,也不是另一焰。
一個小孩成長爲六十老翁。當然的,這六十老翁與六十年前的稚子不會一樣,可是他也不是另一個人。同樣地,一個人在此地死了,在另一個地方又生了下來;這兩者既非同一人,亦非另一人。他仍是同一繫列的繼續。死與生的差別只在一念頃間。此生的最後一念頃,便決定了所謂下一生的最初一念頃。這下一生實際上仍是此生同一繫列的延續。就在此生中,亦複如是。此一念頃便是構成下一念頃的要件。因此,從佛教的觀點看,生死的問題並不是什麽大神秘。佛教徒對這問題是不罣懷的。
只是求生、求存的「渴(愛)」存在一天,生死相續的輪回,就將不停的流轉。只有以智慧照見實相、真理、涅槃,將它的動力「渴(愛)」切斷了,這輪回才會停止轉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