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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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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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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禪,是超越了一切的對立與界限,是純一絕對心之名稱。既不得爲認識的對象,自亦不可為學說的研究。中峯禪師語錄有曰:「禪者何物?即吾心之名也;心者何物?即禪之體也。」故禪之本體即是心,以此心爲中心,使之成爲宗教化的,便是禪宗。


  禪宗既成立以心爲中心的宗教,故禪以絕對的心的體驗,爲宗教根本原理;以肉搏的戰略,迫向心之源頭,爲入禪唯一的條件。可是這心,是超認識的存在,所以想用吾人的分別思想來把捉,自然是不可能;同時亦不得做爲學說的研究的對象。故宗祖達摩大師說:『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這是指出的立宗的基礎及體驗的方法。


  既是「教外別傳」,故無所依之經典;既「不立文字」,故亦無由以見理論的構想;祗以「見性」一事,爲「成佛」之道而已。所以古人說:『禪宜默不宜說」;或謂『禪之一字,非聖凡所測』。依此等語句,亦可知禪是何等地高遠而注重實踐的行爲。


  那末禪既是絕對的,今欲照着學說來研究,豈非畢竟是不可能的嗎?假使說:禪是「冷暖自知」的、「以心傳心」的,那麼依此等理由,當然亦可說明;既得說明,當然自成爲研究的對象了。一成爲對象,就可進之以研究,使主體愈明顯,活用愈廣而且確實;這是學者的任務,亦自是研究者的目的。


  縱使禪的本質是超認識,非理論,除體驗外,無由理會;但其種種體驗的方法,未嘗不可訴示於理論。如「康德」根據着認識批評而定理性的限界,將神的問題,靈魂的問題,匯歸于「實踐理性批評」;則所謂「冷暖自知」的禪,欲定其限界,亦非不可能。以是吾人將以禪為學說的研究,祇要限於某種程度內以認識之,其理由正亦如是。


  禪卽是一種宗教,當然具有它的客觀作用,客觀作用,乃是經驗的事實,所以自然成爲學的對象;特別的如歷史方面,含有很多研究的可能性的事實,現在正盛行者研究;可是其研究若祇限於文化史的研究,則便失却禪宗史的意義了。所謂禪宗史者,自然本着禪的宗教的活動,過去的足跡,因之以發見禪的本身的意義。


  那末禪是什麽,是捕捉不得,祇要其活動的事蹟仍有可尋,便可據其事蹟得知禪的生命;換言之:其事蹟即成爲研究的對象,亦自不待言。然此處應注意的:蓋宗教活動的情形,並不像其他的精神科學的對象,以純粹的形式出現者。


  佛教的宗教的立場,照佛陀所說:「吾如良醫,應病與藥」。「應病與藥」,廣義的說:指時代及民族;狹義的說:指各人的性格;順應一一的境遇而施以教化。是以佛教的教理,常以根機爲中心,而組成一一的階級,這,且亦成爲判教基本的原理。禪,既無所依之經典;因之,亦無敎學的組織;試看古人舉示禪的時候,其精神是實際地活生生地活動着。


  換言之,應病與藥的精神,不是形式的固定化,而是自由地實際地在整個人格上躍動着。這,就是禪的特徵,所謂棒、喝、拂、拳,或稱「一指禪」、「狗子無佛性」等,都是禪的生命表現於客觀上的活作用;參禪者依着這些作用而得道,被引導進入於解脫自在之境。禪的生命,可說正是實現于這些上面,關于這些臨機活用,若找不到純粹的形式或蹤跡得出,禪宗史的研究,是不可能。可是禪的歷史的研究,這樣純粹的形式就在不能發現之中,也祇要找到其本質的意義,很明皙地依據各時代歷史的關係,也未始不可成立所謂禪宗學的學說了。


  復次,禪的中心主體的所謂心,爲什麽是超認識的呢?其超認識的內容及與吾人現在的意識怎樣?以至吾人的意識依什麽方法而能轉成超認識的心呢?假使說爲不可能,那末禪的體驗,自不得成立;若得成立,則同樣地關於其體驗方法的心理過程,當然可以說明。


  既可說明,當然是根據于學說的研究的結果,同時自亦得下以眞否的批判,以之正示其修道的方向,這也是研究的使命,同時爲宗教權利問題,也是有其必要。古人說:「古經照心」,就是根據經典所說的思想,來對照自己的體驗,確定其是否,用以鞭策自己;在這方面說,也就承認了禪宗學的可能性了。


  吾人依如上的意味,容認禪宗是得成立學說研究的課題,唯因禪學又超越蓋過了一切的學說,故曰:「禪學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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