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明業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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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明業果報應

第六節 明業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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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有是因,必有是果;所以菩薩怕造因。眾生昧此,既造種種惡因,迨果熟受報,又多方設法趨避,如報載殺人等犯,初則到處逃避;既已就捕,置之於法,又一再上訴,希圖幸免。這都因為不明自作此因,必自食此果所致。我們佛弟子,必須深明因果絲毫不爽之理,遇事慎始慎終,然後可免上述種種惡報之苦。


  止觀五云:「十法各各因,各各果,不相混濫;故言十法界。」十法界者:佛、菩薩、緣覺、聲聞、天、人、阿修羅、鬼、畜生、地獄是。自覺覺他,覺行圓滿,為佛法界。修六度萬行,是菩薩法界。觀十二因緣,為辟支佛法界。觀四聖諦,為聲聞法界。修上品十善,得天法界。修五戒及中品十善,得人法界。


  修下品十善,得阿修羅法界。犯下品五逆十惡,得鬼法界。犯中品五逆十惡,得畜生法界。犯上品五逆十惡,得地獄法界,這就是各各因各各果了。所以地藏經閻浮眾生業感品云:「生死業緣,果報自受」。此與儒家「自作孽,不可活。」俗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同一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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