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二十頌講話
唯識二十頌講話

唯識二十頌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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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識二十頌〉亦係世親菩薩所作、並有論釋;爲簡別〈三十頌〉,故名曰〈二十頌〉。中國有三家翻譯,以玄奘法師所譯者爲最簡明,又得窺基法師,為之〈述記〉,自後凡所講者多依之。在印度有護法菩薩爲之作釋、義淨法師所翻譯,名〈唯識導論〉。王恩洋居士近著論疏,文義雙暢,尤爲善本。


  余於南洋敎學時,多依之爲課本,但學者多屬初機,故不得已先從本頌講起,以作爲學者登高自卑之一助。今依次講述之:

若識無實境 即處時決定 
相續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講】假立賓主,問答抉擇,稱之爲論。

唯識家的宗旨:
 「外境非實有,皆由識所變」。
  外人(指小乘和外道)提出第一個問題云:設若照你們唯識家所說:「識所緣境,皆非實有,唯識所變」。那末,四事,就不應當成就!那四事呢?


(一)「處決定」不應成
(二)「時決定」不應成
(三)「相續不決定」不應成
(四)「有作用」不應成
  但事實上,四事皆成!可見:「外境是實有,非由識所變」。


(一)「處決定不應成」的理由 
  如果外境非實有,是由識所變的話,那末,無物處,也可以生見物的識,爲何要有物處,才能生見物的識呢?既是由識所變,處處皆有識,處處皆可變,那麼,生見物的識,處處都可以生,何必要有決定的處所呢?所以若物眞是識變的話,那末,處決定就不應成啊!(這“處”是指識,而不是指物,學者須注意,下皆同此。)


(二)「時決定不應成」的理由 
  前面所說的,是識的處所,下面所說的是識的時間,如果外境非實有,由心識所變,那末,時時都有心,時時都應當變,又何必要有一定的時間,才能生見物的識呢?所以若物眞是識變的話,這見物的時間,也不應當決定,時時刻刻都要見才對啊!


(三)「相續不決定不應成」的理由 
  「相續」,就是衆生的異名;然而衆生爲何又要叫它是「相續」呢?因爲「輪迴生死,相續不斷」,故名「相續」,也就是「有情」的異名。


  「不決定」是說:外境既是由一人所變,那麼,應當歸一人所見,爲何人人都共見?難道:由一人私變,給大家共見,這個理由恐怕說不通吧!設若眞是唯識所變的話,就不應該衆多有情共見,不決定由一人所見,其理不應成立啊!現在既是人人共見,外境是實有,決非由一人所變啊!


(四)「有作用不應成」的理由 
  再者:如果外境非實有的話,爲何所見之外物,都是有作用呢?如:火有燒的作用,水有淹的作用,刀有割的作用呢?既然有作用,可見「外境是實有」,不然的話,作用就不應當成就啊!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講】這是唯識家答覆外人問難的話:你們拿這四件事的理由,來成立「外境是實有」,恐怕要犯了「共不定」的過患吧?如果不相信的話:我來問問你們下列幾件事:


一、夢中所見的境界,也有決定的「處所」麼?
二、夢中所見的境界,也有決定的「時間」麼?
三、夢中所見的境界,也有決定的「作用」麼?
四、餓鬼所見的膿河,也有衆多的「同見」麼?
  你們——外人——難道也可以說:夢中所見的境界,以及衆多餓鬼所見的膿河,都是實在有的嗎?


  故頌文中亦說:
」決定如「夢」,「時」決定如「夢」,
損有用」如「夢」,
身不定」如「鬼」。
「身」,就是指衆多有情的「身」。「如鬼」,就是指如「餓鬼」。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爲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講】這種事情,不但用「夢」和「餓鬼」兩個譬喩,能夠證明現在一切所見的「境界」是「虛假」的,就是用一種「地獄」中的罪人,所見「地獄」中種種境界,也能夠證明現在所見的「境界」是「虛假」的,怎樣知道呢?


一、地獄中的罪人,他們所見的「境界」也是有「處決定」。 
二、地獄中的罪人,他們所見的「境界」也是有「時決定」。 
三、地獄中的罪人,他們所見的「境界」也是有「作用」。
四、地獄中的罪人,他們所見的「境界」,也是衆多罪人「同見」。你難道敢說:地獄中的衆多罪人,同見地獄中的刀山,劍樹,鑊湯,爐炭,種種境界,都是「實有」的嗎?


  因爲外人說:地獄中種種境界,都是由同造惡業的罪人,大家共變的是「虛假」。所以唯識家,方能拿它來做譬喻,證明我們現在的人類,大家同見的「境界」,也是人類同業所共變的——亦是「虛假」。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傍生鬼 不受彼苦故

 【講】上面的四事問難,已經用「夢」、「餓鬼」、「地獄」三種譬喻,來證明了我們現在的人類所共見的——山河大地等——種種境界,皆非「實有」,都是由各人的「心識所變」啊!


  現在外人又提出第二個問題云:如果地獄中的牛頭、馬面、鐵蛇、鐵狗、鐵鳥等,即然不是地獄中的衆生,就不應當生地獄趣的話,那末,爲甚麼天 上也有鳳凰,麒麟,白鶴,孔雀等種種傍生趣,來生到天趣呢?天上既有眞實的傍生的話;那末,地獄中的傍生,也是眞實的啊!


  唯識家的答覆是:你拿了天上的傍生,來和地獄的傍生一樣比例,那是不對,因爲天上的傍生,是共受天福,地獄中的傍生,是不受地獄中的苦啊!


  一個是,一個是不受,既然有兩種不同,所以一是眞實,一是虛假,不可以此爲例。
  由上面「受」,「不受」的道理,我們就知道天上的傍生,是由業所感的果報,地獄中的傍生,是由罪人業識所變的啊!

若許由業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於識何不許

 【講】現在外人又提出第三個問題云:我們現在所知道,地獄中的傍生,既然是由罪人「惡業所感」,那末,可見不是「唯識所變」的啊!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眞是你們的一家言了!設若你們共許地獄中的傍生,是由罪人業力所變,有種種「異大種」——不同的牛頭,馬面,鐵蛇,鐵狗等,這樣多的惡相轉變起來!那末,我們講的是由罪人「心識所變」,你們為甚麼又不共許呢?

業熏習餘處 執餘處有果 
所熏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講】老實同你們說吧!惡業所熏習的,本來是在第八「阿賴耶識」裡面——「餘處」,應當還是「阿賴耶識」自己來受果報。


  唯識家的反問云:餘處——色法,心所法,四大種等,本來是不受熏的,你們反執著會受果,是根據甚麼原因呢?外人的答難云:你們大乘問我們有甚麼原因嗎?有!有!有!!有《阿含經》上佛說的十二處——六根、六塵——教法,可以證明啊!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講】唯識家的再釋疑云:你們現根據〈阿含經〉上所說「十二處」的教法,來證明「心外有實法」嗎?老實對你說:那是佛的「密意」——善巧方便——的意趣啊!


  佛有甚麼「密意」呢?因爲:當時有一班外道,執著有一個「實我」,所以,佛爲了要破除這般外道所執的「我執」,才說這個五蘊四大和合的「假相」,結成一個根塵相對的「假我」,令一般根機稍利的人,證入「無我」,這是極有利益——善巧方便的說法,並不是說心外一定是有「十種色法」,那是 「五根」,那是「五塵」,你們眞是反把佛的醍醐,當作毒藥用了啊!


  例如:佛說的「化生有情」,即是「中陰身」,也是方便說的;因爲另有一般外道聽到了佛說的「無我」的道理,他們又誤會了,說人死了之後,猶如燈滅,一滅永滅,成了「斷滅」見解,恐怕就會「撥無因果」,去說「無善無惡」,所以佛才用「密意」——方便假定說有一個「中陰身」去投胎,這是免人生起了「斷滅」之見,而去相信「因果」罷了。難道也可以說:眞實有一個中陰身去投胎嗎?「因果成流,心法不斷」,這才是「正見」。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内外處 佛說彼爲十

 【講】現在外人又提出第四個問題云:外面的色法,既然不是實在的,那末,這「五根」和「五塵」的「十種色法」,究竟從何而生呢?


  唯識家的答覆是:你問是從甚麼地方生出來的嗎?就是從「阿賴耶識」裡面,含藏了許多「色法」的「種子」,又由「種子」生出了「色法」的「現行」,這「現行」的「色法」,非有似有而轉變出來了「根身」」── 五根,「器界」── 五塵,其實這根身、器界、五根、五塵,都不是離開心識之外而有的。因爲要成立內(五根)外(五塵)的處所,所以佛才說這「五根」和「五塵」的「內外十處」了。


  現在外人又提出第五個問題云:佛說這「內外十處」,對於衆生有甚麼利益呢?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復依餘教入

 【講】唯識家的答覆是:你如果能知道這個身子,不過是「五根」與「五塵」和合的話,那末,也就會覺悟這個」──「數(音朔)取趣」── 有情,沒有實在的「常」、「一」、「徧」、「主宰」的眞我,「我執」既破,「人無我」的眞理,也就會顯現,而「生空」智,也就會親證了。


  但是,「我執」還沒有破了!若是想再要把法執的「法無我」破了的話,那老實不客氣,要等待唯識的教法 ──「餘敎」,才可以令人悟入啊!


  上面總算把外人所執著的粗色已破了!但是細色的執著還存在,所以下面再把細色 ──「極微」「極微」── 都要破得乾乾淨淨,試看下面的頌文: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講】外人所執著外色是實在的,總不出如左的四種:
一、執外境是『一』。
二、執外境是『多』。
三、執外境是『和合』。
四、執外境是『和集』。


  大乘只用一個「極微不成故」的話,就統統都破了。就是說:無論你說這「外色」,體是「一」,還是「多」?是「和合」,還是「和集」?正本清源去研究它起來,就是「極微」,這個原質,不能成立啊!試看下面研究的結果:

極微與六合 一應成六分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講】現在先研究這一粒「極微」的上、下、四方,必定各有一粒極微和合,如果再把它分開來的時候,豈不是又成了「六分」嗎?這樣,你們主張「外境是一」的話,恐怕不能成立吧。


  你們若是說:六粒和一粒是同在一處,如果同在一處,那末,六十粒、六百粒、六千粒、六萬粒,都可以和一粒極微一樣大,那「粗色」也就不成粗色了啊!

極微旣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講】現在再來研究「極微」,到底是由和合呢?還是不由和合呢?若是由「和合」的話,這一粒單位的「極微」,究竟是:


(一)由虚空和合而成呢?
(二)由極微和合而成呢?
(三)由粗色和合而成呢?
(四)由無因無緣而成呢?


  請你不要忙回答吧!先去考慮一下才對。
  假定你又說:這「極微」不是由「和合」而成的話,那末,聚集起來的「粗色」,是用甚麼東西成功的呢?你不能說:「聚色」也不是由「和合」而成的吧?


  我們現在再來討論一件事:如果粗色有「方分」是不由「和合」而成,那末,「極微」無「和合」,就不是因爲無「方分」啊!依上面這些道理說起來,「極微」是應當有「方分」的啊!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講】「極微」如果有「方分」的話,若依道理上說起來,那「外境」就 不是只有「一個」啊!假定你一定說「極微」是沒有「方向」和「部分」的,那麼,爲什麼太陽在東方發了光,而西方又會現出影子來呢?還有我們的手摸觸東邊,而西邊爲什麼沒有手在那兒,這又是什麼緣故呢?


  你不能說:「影」和「障」是「聚色」,不是「極微」呀!因爲「聚色」和「極微」是一樣無二的,如果離開了「極微」,也就沒有「聚色」啊!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並難見細物

 【講】上面是把「形色」── 研究的結果,是子虛烏有。現在再來把「顯色」來研究一下:「顯色」是指的青、黃、赤、白等顏色而說的,這「顯色」的「外境」是「一」嗎?如果說這「顯色」是「一」的話,那末:


一、應當沒有次第的行數(行音杭,排列的意思)。
二、應當沒有同一個時候,有到的地方,又有不到的地方。
三、應當沒有象處,就不是馬處和牛處。
四、應當沒有彼此平坐的處所,中間有相隔的地方。
五、應當沒有水中難見的細蟲啊!


但事實上我們研究的結果:
(一)是有次第,行數排列。 
(二)是有至處,有不至處。
(三)是有象處,不是馬處。
(四)是有彼此,中間相隔。
(五)是有細蟲,現難看見。


由此可知:你說的「顯色」,是「一」,也是錯誤啊!
但是外人的問難,眞是多得很!現在又提出第六個問題云:你們唯識家的立論,是准許有「現量」的,既有「現量智」,一定有「現量境」,這「現量」所緣的「境界」,不是實在的是什麼?

現覺如夢等 已起現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量

 【講】唯識家答覆這個問題,只用最簡單的兩個條件:

一、「夢」中所緣的「境界」,也是「現量」,你難道敢說夢中所見的境界,是眞實的嗎?
二、「現量」的時間,只有一剎那,一到了第二念的當兒,早就不是「現量」了!是落在同時意識的「比量」裡了,那裡還有什麼「現量」所見的「境界」呢?


現在外人又提出第七個問題云:我們平常一般人,不就是能夠回憶從前「所見所聞」的事,而這不是實在的「外境」是什麼?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回憶從前「所見所聞」的事,我們唯識家也贊成!若說這「所見所聞」的事,就是「心外有的法」,那我們就不共許了。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講】這首頌,應當作爲外人兩個問題的提出,今分別答覆:

一、外人第一個問題的意思:如果沒有當時的見色聞聲的「現量」,怎樣到後來會有了迴憶從前的「境界」呢?可見「外境」是實有。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能迴憶從前已見過的「境界」,說它是當時的「現量」,我們也贊成;但是說他就是「實境」,那就不共許了。因爲當時見色聞聲等「境界」,都是自己的眼識、耳識等自己親變的「相分」,「自變自緣,何曾離識」?所以說:從自識變的相似境界,見後,聞後,到了後來也可以迴憶起來啊!


二、外人第二個問題的意思:如果你們唯識家開口閉口都說「外境是假」,和夢中所見的境界是一樣,那末,爲何夢中所見的境界是假,人人可知;而醒時所見的境界,設若也是假的,人人為何不知。既然不知是假,可見「現境」是實在的啊!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你說夢中所見的境界,人人知道是虛假,是在睡醒了之後才知道;正在眠夢的當兒,也是不知。更當了解現在一切的衆生,都沉在昏迷長夜的時候,皆還末曾醒覺,何嘗眞正能悟能知呢?非要到破「二執」,證「二空」,親見「眞如法性」中,本來無一物,到那時返觀從前未悟的時候,方知以前所見的境界,都是迷情所見,何嘗是眞實呢?即因爲現在所見的和夢中所見的,同是在昏迷的境相,當然都見到是實有,這兩種道理是一樣的。

展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講】這首頌,亦是作爲外人另提出兩個問題,再分別答覆之:

一、外人第一個問題的意思:如果外境不是實有,爲何受善友的教法,就會作善呢?受惡友的教法,又會作惡呢?這遇到善、惡兩種人,受到邪、正兩種教法,得到苦、樂兩種果報,明明是由「外境」引誘,你們唯識家,一定要強詞奪理的,口口聲聲,都說:「外境是假,唯識所變」。我眞不知道你根據什麼道理來說的呢?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你要弄清楚啊!唯識主義,不是唯我主義,若說「唯我」,除我個人之外,更無他人,這理當然不通;若說「唯識」,人人都有「八個識」,則人人都可以「變」:善惡的教法,正是從教者的「意識」中流出的;邪正的道理,正是由受教者的「耳識」中灌入的。意識在那兒計度,第八阿賴耶識在那兒攝藏著,敎者的「心識」,我受者的「心識」,互爲增上緣力,一敎一受,「二識」決定,正是「唯識」,何嘗有離心之境呢?


二、外人第二個問題的意思:如果現境和夢境都是一樣的虛假,爲何夢中作善作惡,不受果報?現在所作的惡,眼前就要受人的處罰,死後又要去受三途的惡報;若是現在所作的是善,眼前就受一切人的讚賞,來生又受善道的福報;這明明現在所作的事是實有,不能一概拿夢來做比喻了。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夢中所作的善惡,不受果報,是因心力,被睡眠的勢力所壓伏了;不是因醒時有實在的外境,是由醒時心力的強猛,所以才要受報,這可拿誤殺及酒醉,瘋狂殺人的法律,也可從輕處罰一樣的例證,豈不是因心力的關係來定罪,何嘗是因殺人的事實,來一體同觀呢?這明明又是顯「萬法唯識」的宗旨了。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講】現在外人又提出第八個問題云:如果照你們唯識家的理論,斷定「外境是假」的話,那末,一類殺生的人,也用不著受殺生的惡報,因爲豬羊牛馬等外境都是假的,殺了牠就沒有什麼罪過啊!


唯識家的答覆是這樣:屠夫殺生所以有罪,是因爲殺生的人,由「識」轉變了一種「強烈的心力」,所以才有罪惡,是由他的「惡念」所造成的,並不是因了外境是實有的緣故啊!這種心力的功用是最大的,你看那種「有神通」的人,或鬼神等的「心力」,都能令對方的人,「失了正念」啊!

彈吒迦等空 云何由仙忿 
意罰爲大罪 此復云何成

 【講】你看從前印度有三個城市一為「彈咤迦城」、二為「末蹬迦城」三為「羯陵迦城」,都是人煙稠集的地方,現在都成爲空無人住的曠野!這是因為從前有一班仙人,卻被國王所污辱,他忍受不來,就發起瞋心來,令這幾處城市裡面的人民,統統都弄得死光了,你看這心力多麼大的功用啊!可知用這身、口、意「三罰」來罰人,「意罰爲大罪」。亦即是說:這「三業」罰人力量的比較,用「心意」去罰人的確是最大最狠啊!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講】最後外人提出第九個問題云:如果照你們唯識家的研究,決定「外境沒有」的話,那末,爲什麼我們佛教說有「他心通」的「智慧」呢?既有能緣的「他心智」,就有所緣的「他心境」,去被「他心智」所緣,這個他人的心,豈不是爲我所緣的「外境」嗎?


  唯識家答覆是這樣:「他心智」的人,不能眞實知道別人的心事;好像「自心智」不能眞實知道自心是一樣!這個道理,怎樣會通呢?老實同你說:不但凡夫,外道,二乘人不能如實知道他人的心,和知道自己的心,這個原因很簡單,就是除了佛之外,其餘的「無明」未破,「法執」未去,「所知障」還沒有完全除得了,都是「不能如實了知」啊!不然的話,成佛也就不稀奇了!

我己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講】上面這二十首頌,才算把許多難題解決了,這一首頌,是把它結束起來的話。世親菩薩說:我已經用了九牛二虎四象之力,隨我自己能力所及得到的,簡單的總算把「唯識的道理」說了一點,然而這唯識的內容,無量無邊的義理,像我這學問淺薄的人,怎樣能夠思想出來呢?因爲這唯識深妙的道理,是佛所行所證的境界啊!好!只好這樣地盡我一點心罷了。


  即說偈曰:
  初次著筆 慧心淺極
  三寶加被 從此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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