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修禪者的準備/預習
嚴肅修禪者的準備/預習

嚴肅修禪者的準備/預習


Bg r93

  有兩種修禪的方法:一種是沒規則性的,這種的修練法的課期通常是不長久,而經過一段時期後,修行者可能放棄學習或便加入嚴肅的修行。第二種是嚴肅的修行,它的課期是長期和有規則性。


  事實上,第一種的修禪方法是歸於試驗的形式,而後者是比較委身於修行。一個習禪者最好先著手於第一種的形式後才進入第二種。這樣,以試驗性的學習能使得習禪者有所準備以便踏上這艱難的旅程上。這包括閱讀書和參與短期的禪課。

  對佛法有好的知識能給於習禪者有個重要的立足之地,並對個人和社會有成熟和真實的看法。閱讀四念處的修習法和經文以及注釋也將使他對禪定有所認識。這將使他:


(一)有信心和對修禪有迫切的觀念,而引發他參與和克服困難的修行。
(二)分清他對禪定與人生的最終目標。這目標不只是清淨而且真實。
(三)在實行精進的修行前,先認識和克服自己內心的衝突和限制,以便使心能堅定下來。衰弱的心,有如個衰弱的人,不能做繁重的工作,除非他已康復。


(四)修正邪見和愚痴,因它們不只是能妨礙修行的前進,而且,在修禪時會產生衝突。
(五)修行時,該採用正解的態度和方法,這樣對自己和別人都有好處。一個開明、坦白和有真誠的行者勝於一個盲目和暗地裡守著自己的信仰和修行的人。而一個小心而緩慢的方法也比較適合一個有偏見、情緒、易受欺騙和性急的人。因他們較易使自己犯錯失。
(六)應該以了解、調查、整修、適應、改良和實行個人的修行方法,以利人利己。


  由此可見,一個已精通佛法理論的人是比初學者較有利,他們較有所準備。也有人認為理論知識會妨礙到修禪時的觀照。但是,沒有理論的初學者可能對修習和生命有錯誤的概念。其實,錯並不在於理論的知識而是強制的思想和概念。修行者應該在需要時,將這些都擱置一旁。

  在參與嚴肅修禪之前,四念處提供一些其他的初步步驟,那是:

  身、口業所造的煩惱是很明顯的。在修行定力時,若不適當的審檢,任何人都無法在心思那刻捉拿他們。定就是清淨的心,假若要使智慧自由的成長,那必須有足夠深切和長久的定力。


  戒清淨解說分為四部份:
(一)在家人遵守五或八戒。
(二)抑制感官,例如:當看時,聽時等等,要練習正念,這樣煩惱就不會現起。
(三)清淨命——以正當的職業過活,凡人應避免的職業有如買賣肉類、獸類、兵器和毒品。 
(四)適當的必需品——屬於比丘們用的。


  此外,犯上的嚴重的業會導致個人不能証得正道。因此,他需要向三寶懺悔,以恕免得到相同的命運。 

清淨道中所提到的十種障礙是:
(一)沒有適合的位所 
(二)家族與支持者(引起依戀)
(三)利養(引起依戀和連累的目標) 
(四)論學眾(用去許多時間) 
(五)業——修建之事(利用許多的時間和精力) 


(六)旅行(分散定力和浪费精力) 
(七)親戚(引起執著和債務) 
(八)疾病(須予於治療,以便恢復精力) 
(九)書本/閱讀(關於智力的思考) 
(十)神變(難以保持)


  除了最後一個障礙,其他的都是定和智的障礙。以上所提到的十種障礙是為比丘所備的。在家人是很難能完全辦得到的。因此,他們需要犧牲一些,至少在一段時間裡能找個適當的地方和機會以實行嚴肅的修行。

  增支部(Anguttara Nikaya)經中提到適合的地點應具有以下的條件如: 
(一)便利——不太遠也不太近。
(二)寂靜——白天是平靜的,夜晚亦是寂靜的。 
(三)舒適——遠離蒼蠅、蚊蟲,爬行的生物,風和熱。 
(四)建全的設備——有資具。 
(五)有學問的導師以解除疑問,給予援助和開導啟示。


  以上五個條件中,第五個的最重要。因為無論外界的環境如何,都可以應用於修禪中,因禪是向内心修練的。

  在毗缽舍那手册中所提到五種有關禪師的特質是:

(一)年長者——一位最少已有十年為僧伽的才能教導新僧伽。凡人通常是尊重較年長或有某程度的社交知識者。禪定是不能被認為只是個形式上的實習,而是終生職業融合個人的生活。
(二)擁有實際的經驗——以便能指導修禪者在修行中有效的經過種種不同的階段,那麼這導師本身就應該曾經經歷過。否則,就以學習駕駛技術為例子,向一位只懂駕駛學理者學習駕駛汽車是很危險的。


(三)抑制——若是你的教授沒有實行他所教導的,那麼這將帶給你不良的士氣。
(四)有學問的——他應該具有足夠的四念處和毗缽舍那經典上的學問。
(五)有教導能力——在學習的過程中,尤其是修禪,通常能給予準確、有效和合時的指導是很重要的。一個似乎微小的錯解都能造成不幸的事。

  按照四念處經書的註釋: 
(一)以身體為目標,是比較適合那些緩慢和貪行者。 
(二)以志受為目標,是比較適合那些伶俐和貪行者。 
(三)以思惟為目標,是比較適合那些慢和又傾向深奧信仰者。 (四)以心識為目標,是比較適合那些較感興趣而又傾向深奧見解者。


  另外一些見解為:
(一)以身為目標比較適合定力較慢者,因為它比較粗。 
(二)以感受為目標比較適合定力較好者,因為它不長久逗留在粗大目標上。
(三)以思惟為目標是較適合智力較慢者,因為它的目標較簡單。
(四)以心識為目標比較適合智力伶俐者,因為它的目標比較複雜。


  無論如何,開始學習時,修禪者的念和定較弱,因此應以觀察那些較易於辦別和明顯的色(物質)。這是指以身體為目標。除此之外,較明顯的目標如疼痛,障礙和偶而的聲響都會被牽連的。這屬於另三種目標。
  最後,修禪者一定要觀在六根門所現之任何目標無論是粗或細。

書籍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