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解釋分

釋生滅門時,既已將法說畢。今更說體相用三大之義。在立義分中,曾分別為法和義。則以前的說明相當於法,現在的說明相當於義。又,在生滅門中,以上的說明,相當於立義分中所說法中開出生滅,而將此生滅解釋為『是心生滅因緣相』七字。現在的說明呢,則相當於『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故』的十字。體相用三大不在真如門中說明,而此處獨在生滅門中說明,是因為真如門乃絕對的說明,故單言體;生滅門是相對的說明,故詳細地說明體相用三大。
復次,真如自體相者,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無有增減,非前際生,非後際滅,畢竟常恆。
說明體大
【要義】說明體相用三大時,初說體相二大,次說用大。今先說體相二大中的體大。所謂體大者,是在一切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都共通地平等無差別的。故從空間上說來,悟的佛也不增,迷的眾生也不減。又,從時間上說來,非生於前際的過去,亦非滅於後際的未來,畢竟常恆不變。
從本以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德。所謂自體有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真實識知義故,自性清淨心義故,常樂我淨義故,清涼不變自在義故。具足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乃至滿足無有所少義故,名為如來藏,亦名如來法身。
說明相大
【要義】說明相大時,九陳述真如的德相。所謂相大者,真如自性中本來圓滿具足無限的功德。因為真如的自體中,(一)有破滅無明的迷暗的大智慧光明之義。(二)有光明遍照法界之義。(三)有真實地識知諸法之義。(四)有脫離感染的自性清淨心之義。(五)有(三世不改的)樂(無苦的)我(自在的)淨(無煩惱的)四德具備之義,有清涼(無熱惱的)不變(無報生滅的)自在(無業的繫縛的)之義。
如此,便有超過恆河沙數的無量功德,不離真如之體,從無始以來相續不斷。此功德與真如同體一味,毫無差異。此實為不可思議的佛陀所證的功德法。具足如此無量無邊的一切功德,無所缺少,故在因位名之為如來藏,在果位名之為如來法身。
問曰:上說真如,其體平等,離一切相。云何復說體有如是種種功德?答曰:雖實有此諸功德義,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惟一真如。此義云何?以無分別,離分別相,是故無二。
無差別相的真如何以有差別的德相
【要義】說真如有無量功德,則違反真如離相的主張。因此設問答以解釋之。問的是:前文說離言真如時,言真如之體絕對平等,離一切差別相。為阿現在又說真如之體有大智慧光明等無量差別?答的是:真如中雖實有大智慧光明等無量差別的功德,但無差別之相,與差別同時是無差別。只有完全等同一味,惟一絕對的真如。差別而又無差別,其理云何?因為真如元來無分別,脫離吾等凡夫妄想分別之相故也。是故差別即無差扎有相即無相,現象即實在,無二致也。
復以何義得說差別?以依業識生滅相示。此云何示?以一切法本來唯心,實無於念,而有妄心,不覺起念,見諸境界,故說無明。心性不起,即是大智無光明義故。若心起見,則有不見之相。心性離見,即是遍照法界義故。若心有動,非真識知,無有自性,非常非樂,非我非淨,熱惱衰變,則不自在。乃至具有過恆河沙等妄染之義。對此義故,心性無動,則有過恆沙等諸淨功德相義示現。若心有起,更見前法可念者,則有所少。如是淨法無量功德,即是一心,更無所念。是故滿足,名為法身如來之藏。
如何表示德相
【要義】前述差別而又不二,故今說不二而又差別之義。何以說無差別而又有差別?答曰:真如起動,成為業識的生滅心。於是惹起種種相,反映而為顯現在妄心上的差別相,真如上也表示具有恆河沙數的功德差別相。然則如何對妄染反映真如功德相呢?一切萬法的本體本來是唯心的,則絕對平等,毫無差別的妄心的。
然而沒有知道絕對之為絕對之明,沒有知道真如之為真如之明,則對絕對真如起差別的妄念,在心外看見諸境界,因此說無明,反映為此無明的迷暗。故心性中不起無明之時,即知是大智慧光明之義(是一)。倘妄心中起見,則同時便有能所主客,一方面有不見之相,反映於其上,故離心性的妄見,即知有遍照法界之義(是二)。若心性因妄念而起動,則非真識知,反映於其上,因此有真實識知之義(是三)。
也無自性,也無常樂我淨的四德,熱惱衰頹而不自在,乃至對過恆河沙等的妄染起動心性,則即是自性清淨,即是常樂我淨,而顯示過互少等勺諸清淨功德之相(是四)。若妄心起動,欲在心外認識一物,即有所缺。此清淨真如法中的無量功德,本來具有於一心中,非可更在心外求之。如此功德圓滿具足,故名之為法身如來藏。
復次,真如用者,所謂諸佛如來,本在因地,發大慈悲,修諸波羅蜜,攝化眾生,立大誓願,盡欲度脫等眾生界。亦不限劫數,盡於未來,以取一切眾生如己身故。而亦不取眾生相。此以何義?謂如實知一切眾生,及與己身真如平等無別異故。以有如是大力便智,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議業種種之用。即與真如等遍一切處。又亦無有用相可得。何以故?謂諸佛如來,惟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但隨眾生見聞得益,故說為用。
說明用大
【要義】所謂用大,是從真如顯現,乃產生報化二身世間出世間的善因果的力用。這已在立義分中陳述過了。今說明用大,提出報化二身的化他的妙用。並不勉強詳說產生世間出世間的善因果的力用,先總說用大,就佛陀的自利和利他而陳述用大之相。
所謂真如的用大,乃言諸佛如來在因地時,發大慈悲心,修諸波羅蜜行,立攝化眾生的大誓願,在橫的方面欲盡行同等地度脫一切眾生,又在豎的方面不限劫數,盡未來際,而對於一切眾生,就像思念自己一身一樣,但亦不取那人此人的眾生差別相。何以像自身一樣思念一切眾生而又不取眾生之相呢?因為一切眾生和自己乃真如平等,無有別異故也。
此實為同體的大悲。由於有此因位修行,故肯除滅無明煩惱而證見本有的法身。如此成就因位的自利而達到果位,故同時自然地發生種種不可思議的業用,此實為利他的大用。而此業用是等於真如之體的用,故與真如一樣地遍滿於一切處。雖遍滿於一切處,但並卜具有可認為佛陀的化用的用相。
然則何以佛具足三身呢?答曰:佛的報化二身,是應眾生的機感而顯現的,故若無機感,則佛只是法身(理)智相(智)之身,即理智不二的真如法身。在第一義諦的真如之上,沒有第二義世諦上的差別境界,完全脫離設施造作。故真如法身雖湛然寂靜,但寂中常有照的作用,故能應眾生之機感而使之見聞,給與利益。因此說這是用大,此即報化二身的化用。
此用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心所見者,名為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謂諸菩薩從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有無量種 種 莊嚴。隨所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如是功德,皆因諸波羅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足無量樂相,故說為報身。
分報應身的理由
【要義】在說明用大之時,先說隨機的感見而分為應身和報身之理。如前所述,諸佛在因位發無限慈悲誓願,成就永劫的修行。為欲顯現法身,同時出現不思議的業用。此業用有二種。一者,依分別事識,以凡夫二乘之所見為應身。蓋凡夫二乘,執著內有六識、外有六境,不知唯心之理。詳言之,即從業識變成轉識。
顯現於此轉識上的現識,正是一切的境,應身也畢竟是顯示在現識上的影像,但他們不知此理,卻以為是從外來的,就立丈六身、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色的分齊,分齊即無分齊,應身即遍滿於十方法界的報身,但此理他們不能盡知。二者,依於業識,以菩薩所見者為報身。蓋三賢十地的菩薩,知道由於業識,諸法乃唯心的所現,故不於佛身認分齊相。即佛身有無量之色,一一色有無量之相,一一相有無量之好。佛陀所住的依報的國土,亦有無量種種莊嚴。
阿彌陀如來存在於西方極樂世界,而同時廣大無有邊際。如是所云,皆是示現佛身,同時又遍滿於法界,是無邊的,是無盡的,完全脫離分齊相,惟應眾生的感見,經常佛力住持,顯現依正二報,非三災等所毀失者。如是功德,都是由於因位上的十波羅蜜的行熏即後天的始覺的修力、及不思議的熏習即先天的本覺的性德而成就者,具足無量的樂相,因此說是報身。要之,與佛陀本身並無何等區別,乃隨感見而示現報應二身。
又,為凡夫所見者,是其粗色。隨於六道,各見不同。種種異類,非受樂相。故說為應身。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於分齊,惟依心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自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若得淨心,所見微妙,其用轉勝。乃至菩薩地盡,見之究竟。若離業識,則無見相。以諸佛法身,無有彼此色相迭相見故。
報應二身皆有勝劣的理由
【要義】更就應身與報身,陳述隨機的感見而有勝劣之理。首先,在應身之中,凡夫和二乘所見不同。凡夫所見的,乃粗色劣相,隨六道而各各所見不同。然此等異類所見,非出世相,故非受樂相。論文中提出二乘之所見,因為二乘所見若是出世之相,是樂相,故說六道眾生并二乘的感見為應身。其次,就報身而言,所發意等地前的所見,深信真如之法,故得少分見。
即關於那依正二報的色相、莊嚴等事,二乘如見釋尊,生於王宮,滅於雙林,有去來之相。相反之,知道全離分齊,只是顯現於現識上者,其實不離真如。然地前的菩薩,尚未悟解真如之法,故非無分別。但若得初地淨心,則幾分悟解真如,故其所見之相是微妙的,其用勝於地前。此到達第十地,其所見就得到究竟了。
既達妙覺位,離業識,則因無轉現二識的主客,故無有見相的可見之相。何則?因法身無彼此分別之相故也。初發意的菩薩,好比在矇隴月夜看花;初地的菩薩,好比在初三的月夜看花;地盡的菩薩,好比在十三四之夜看花。佛則是在三五之夜看花。
問曰:若諸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色相?答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所現之色無有分齊,隨心能示十方世界,無量菩薩、無量報身、無量莊嚴。各各差別,皆無分齊,而不相妨。此非心識分別能知,以真如自在用義故。
法身離色相但亦現色相之理
【要義】法身離色相,但現色相,設問答以釋之。問曰:若諸佛的法身離色相,則何以現示報應等色相?答曰:法身乃報應二身色相的本體,因此能顯現報應二身的色相。何則?本來色心不二也。色的本性,即本覺的智,故報應的色相的本性是無形的,名之為智身。又,智性本身就是色相,故有色相處即為法身。
故言法身遍滿一切處。如此,色心不二,色性即智,智性即色,故所現色相也沒有若干丈若干由旬等一定的分齊,乃應眾生的機感,一想到便能示現十方世界的無量的菩薩報身莊嚴,各有差別,但皆無分齊。雖一一遍滿十方世界,但無衝突,不相妨礙。此實非用凡夫妄想分別所能測知者,乃真如圓融無礙的大用之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