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離言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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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序論
第七章 解釋分
第八章 修行信心分
二、離言真如

二、離言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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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把真生二門分開,而說其中的真如門。又把這真如門分開,成為離言真如和依言真如二者。其中所謂離言真如,是說真如之為物,乃宇宙之本體,故是不可知不可該說之物,實為離言絕慮的境界。這是消極的說明。實在,真理的極致,是不能用口說、不能用筆寫的,是完全超越言說思想的東西。『如有人問真如為何物,答言墨繪中松風之音。』不能形容,其終極不外乎沈默耳。有人問維摩居士『不二法門即真如乎?』默然杜口,可謂意味甚深。因為這不是三寸口舌的境界,乃嚴肅的修養所能達到的範域。

  【字義】所謂心真如者,是承接立義分中『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訶衍體故』之文,以下廣釋真如門。

  所謂一法界,一是說無二,是絕對。法是說宇宙間的萬象。界字有體性、差別、原因的三義,現在是原因之義。要之,意思是說絕對無二的一心是一切諸法的第一原因,所謂一法界,畢竟就是一心。所謂大總相,總相是異於生滅的別相,真如限於通一切諸法方面,故曰總相。然此總相盡攝別相,故加一大字,曰大總相。


  所謂法門體,因為一法界,即一心,全體是生滅門,全體是真如門,故為一切萬法之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乃言一心的相中可有變化,但其體性無論怎樣悟,也不是新生之物,無論怎樣迷,也不是滅沒之物。


  【要義】今為說明離言真如,先述真如之大要。

  所謂真如,是怎樣的東西呢?有總相平等和別相差別兩方面,今屬於總相平等方面,但此總相攝盡一切別相,故特加一大字,叫做大總相。然此真如乃真如絕對界和生滅相對界的一切法門的實體。然則從何處求這真如呢?答曰,不須求之於高處,不須求之於遠處,吾等眾坐所具有的一心,即是此物。可知這一心中的體性是不生不滅的,故悟亦不增,迷亦不滅。

  【字義】妄念即虛妄的心念,即吾等眾生日日夜夜生起的分別心。所謂心念,即虛妄的念頭。所謂一切境界之相,是宇宙間的諸現象,即心的對象物。

  【要義】就前文的心性不生不滅,解說惑的妄見。

  前文說,心性是不生不滅的,絕對平等的。然縱觀宇宙間森羅萬象,雜然紛陳,毫無絕對平等之狀。試看,空間中有山川草木禽獸蟲魚雜然存在,時間中有春夏秋冬四時的變遷,一刻也不停止。宇宙間沒有一物是不生不滅絕對平等的。


  於是有人懷疑地問:然則何以說絕對平等呢?答曰:『一切諸法惟依妄念而有差別。』即如惑者所論,一切萬有的現象,只是吾等眾生的妄念妄情所造出來的幻影而已。猶如戴藍眼鏡看時,天地間事物盡呈藍色。吾人戴了妄念妄情的眼鏡而觀春宇宙萬有,因此不能捕捉其真相,而所見的盡是雜然紛然的差別相。

  然猶有不能無疑者:現在吾等一般地認識差別的相狀,誰也不懷疑它。然則宇宙之相,究竟是絕對不二的,還是有差別的?尚有不明白之處。若說不能無疑,則答曰:『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若離虛妄的心念,則以前,映於我心的幻影的一切差別相,便隱然地滅沒其影跡。猶似除去藍眼鏡,則天地間一切事物盡皆失去藍色的影跡,其理一也。


  況諸聖者已離妄念妄情,故看不見一切差別的境界,是差別的境界,而欲成為真相,故聖者愈多認識差別的相狀。可知沒有此事,差別相便非宇宙的真相。因此可說,真如乃極度的絕對平等之物,其體性是不生不滅的。

  【字義】離言說相者,用無論怎樣的言說聲音都不適當。離名字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文句名目都不能形容。離心緣相者,用無論怎樣的思攷形式.都不能捕捉。畢竟平等者,無論何處,一味平等;真如在佛並不增多,在眾生並不減少。無有變異者,從時間上說來,沒有變異生滅之事。不可破壞者,和有為生滅法的可破壞者不同。

【要義】更說真如的離絕妄念分別。

  如上所說,為一切諸法的本體的真如之中,無有差別相狀。是故一切諸法的本體,本來無論怎樣說述,無論怎樣命名,無論怎樣思索,都不適用。絕言說,離名字,超越思慮,所謂言亡慮絕者也。這三句坷說是解釋真如的真字的何則?言說、名字、心緣三者,都是虛妄的,離此虛妄,即為真實故也。


  故真如之為物,言亡慮絕,不得用口,不得用筆,畢竟一味平等,無有生滅變化,因此不能和可破壞的有為生滅法同日而論。此三句顯示常住不變之意,相當於如常之義,故可說是解釋真如的如字的。要之,宇宙萬有的一切諸法的體是何物?不外此一心耳。此一心如此真實而如常,故名為真如。

  【字義】假名無實者,是假設的名目,決不是實體之意。隨妄念者,即由虛妄分別付設的名目。不可得者,不可能獲得其實體也。

  無有相者,相有名相和相狀二義。說名相時,乃僅說其名。例如說家,說倉,都是假設之名。真如亦然,也是假設之名。說相狀時,乃言宇宙的本體的真如之中,絲毫沒有如吾等妄念別上所浮現的相。故此時當然連真如這名字也除去。

  【要義】此文乃解釋對前文之疑。前文說,真如不可說不可知,是言亡慮絕的。然而也名之為真如,甚是矛盾,因有此疑慮,故今重說。吾人現在所用的言語或說明,都是假設的名目,非有實體的。因為這只是隨看吾人的虛偽的妄念妄情而付設的名目,故決不能捕捉其實體,例如說水,說火,原是假設的。說火,不能燒,說水,不能解渴。今說真如,也不過是假設的名相,毫無吾人所想那樣的相狀。然則在言亡慮絕的言下命名為真如,也決不足前後矛盾的。

  【要義】再行切實說明可名為真如之理。

  宇宙的本體是不可知不可說的,是亡言絕慮的極致,無論用何名目,都不能捕捉其真相,則勉強名之為真如。雖說用其他名稱亦無不可,但決不然,真如二字實為許多名稱中最適當者,除此以外別無可用的名稱,故可稱之為言語的極致。真字表示除去虛妄,如字表示不變,適於標榜本體也。

  雖然,既是無論何種適當含致的名稱也決不能捕捉其真相,則當初就完全不付名稱可也,何苦付名稱呢?但若不付名稱,則或言甲,或言乙,或言某某,無有底止了。在劇場中,觀客說東說西,喧囂不止之時,發一柝聲,或叫一聲『靜!』便全場肅靜無聲。於今亦然,宣言一聲真如,可使群盲之喧聲靜止。故曰,用真如這一言來排除其他一切言。


  但用真如這一言來否定了一切言,而獲得宇宙本體的真相,則真如這一言也不可不否定。若再執著此言,則不如沒有此言。好比劇場中眾聲已止,劇已開幕,何必還要連發柝聲,連喊『靜』呢。又好比用手指指點月亮,及既看到了玲瓏的月亮,手指便無用了。至此便達到離言的極致。

  【要義】這一段示名相和本體的關係,以說明離言真如。

  看見前文中說真如的名和相都要除去,因而以為連真如的禮也是虛無的,這便陷於空見,是決不然的。因此現在要加以解釋,說明虛妄分別的名和相雖然要除去,但真如的本體原是隱然地實在的,所以決不可除去。何則?因為從無漏清淨的妙智觀察起來存宙萬有的一切法悉皆真實故也。然而聽說真如的本體是實在的,因而以為完全是別的存在,當然是不可以的。無有以妄情固執者,因為一切諸法都是離妄情的『如』。這便是觀心釋,是從實踐方面說的。

  又可從真生二門的關係上觀看。即不可用真如平等之體來否定生滅差別的一切法。因為生滅差別的一切法,畢竟沒有自性,猶如千波萬浪只是一種海水,悉皆是真如故也。由此可知真如之外無生滅,亦無站在生滅法之外的真如。因為一切生滅差別之法,都同是真如故也。即上兩句確定真如之外無生滅,下兩句確定生滅之外無真如。結局是指示真如、生滅二門的不異,可說是顯現絕對的真如本性。

【要義】結束以前所說離言絕慮,指示離言真如。

  重複說明,為一切諸法的本體的真如,是不可說的,故為離言;是不可念的,故為絕慮。這是心思和言語都決絕的不可知的境界,只是勉強名之為真如而已。

  【字義】隨順得入者,隨順是方便觀,得入是正觀。所謂正觀,是說用無漏清淨的智慧來體達於真如。這是地上菩薩的能離分別而行真修之處。所謂方便觀,是達到正觀的豫備的加行,是說有幾分近於真如之本體。這是地前三賢的菩薩的尚未離去分別的緣修。能說可說者,與能說所說相同,能說是指說明方面的言語文字等,可說是指被說明之物的品質。能念可念者,與能念所念相同,能念是主觀的知識分別,可念是客觀的對象。


  【要義】是離言真如,則已超越言語思攷,既如此,如何實踐躬行而禮達之呢?不能無疑,故用問答解決之。

  :倘是離言說、絕分別之物,則有言語、有分別心的諸眾生等,如何能隨順接近這真如,更進而能得入證真呢?曰:所謂離言說、絕分別者,是說遠離吾等眾生的我他彼此的情執。因此,雖終日說述萬法,但沒有情執所能說的言語文字,也沒有被說明之物的品質;雖終夜想念萬法,但情執的主觀和客觀都沒有。這就是方便觀,名為隨順於真如。如此漸漸積集修養功夫,終於捨去一切情執,而達於真如之域。這就是正觀,得入於真如。所謂離言真如,畢竟不外乎此。故離言絕慮,乃體達的方法,是儼然地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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