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衆生性
書籍目錄
前 編
第一章 序 說
第二章 禪的傳燈
第三章 見性成佛
第四節 禪的體驗
後 編
序 論
本 論
第一章 禪的根本法
第二章 禪的宇宙觀
第三節 法 
第三章 永遠生命的種種相
第二節 衆生性

第二節 衆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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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道的出發點  

  釋尊成佛的緣由,學佛的人應認爲是根本問題;這問題不專是佛陀的,而且應是人類一般的問題。何以故?如世人所謂宗教上神的有無,或性質、價值等,這不是神學上的問題,應認爲是人類自身直接的問題。如不好好地熟思精慮,那就不能發見到宗教的出發點。現在以禪為自覺中心的宗教,所以對這問題的考慮,直接向禪上究其出發點。


  這意義完全根據佛傳上探究釋尊求道的歷程,第一、便是那所謂「人生是苦」的現實的實感。然苦是結果,不是原因,若沒有原因,應沒有結果;由於原因的探求,是去苦得樂轉向的第一步。這不徒爲理論的問題,是事實的問題。釋尊一方碰到苦的問題擋住去路,一方就凝視着苦,探求這苦的所以;於是在這苦上被發見了原因,就是『』。


  『』,是由於精神上各種慾望與客觀環境的集合,强固地成立「自我」的觀念,於是出生了苦的現象。是故自我的觀念,是苦的間接原因;各種慾望,是直接原因。那末,這些原因,怎樣可以滅除呢?這是必然緊接上來的問題。因爲這是最重要的關頭,意識的轉換,生命的革新,都與上述有着關係的。照事實來說:如不能滅苦,縱使怎樣地在哲學上研究眞理,明白了涅槃的境界,祇是得到這些概念罷了,什麼生命的革新,意識的轉換,也自然是必不可能。


  在這裏,釋尊以四諦八正道如實修行的法門教給弟子們,而且這不是一種教條,是用自己的經驗為基礎,而指示每個人可趨向的道路。是以這種方法,唯在實修的人,能發揚其價值與光明;若後世的佛教哲學者,比較大乘各教,試著種種的論考,判定種種優劣的學問,雖然,這固有其使命,但其態度,那自然是錯誤的。實修的價值,祇有實修的人才知道的,不是推論者知識上所得的問題。


  唯靠真實修,始能真正達到意識的轉換,生命的革新,實現了涅槃的滅;是以湼槃決不是專仗說教者可得,必是實修者到了轉換或革新圓熟的時候,自然而然地顯露。顯現眞理者,為是真理的本身之緣故。


  苦集滅道四諦觀,不局限小乘佛教,通爲大小兩乘的根本問題,除開這便無佛教,故佛教都用這為標準,而加以一一的數理化,實際,不過是四諦的放大而已。就是大乘教方面說:由於那種哲學化而發生出種種問題,隨之於滅諦上所顯現了的本來究竟原理的法體,被變成了神格化或實在化而爲信仰與原理;可是佛教的本質,依理而言是沒有相異,這樣那樣,總不出轉迷開悟。就是禪宗也一樣,出發點起於「人間苦」;向着苦惱解脫的理想,而踏進見性的道路。


  二、苦惱與公案的使命  

  釋尊的宗教,是依於釋尊苦惱的自覺而產生,吾人的宗教,也祇是由於吾人的自覺而建立。假如有人做着這樣思索的時候,並沒有苦惱的自覺,那末宗教對他是不會發生的,而且連宗教的必要也是沒有的吧。苦惱,是宗教的母胎;自覺,是開解脫大門的鑰匙。這是釋尊擧苦諦爲四諦的第一諦,提倡其自覺的所以然。無論怎樣高深哲理的大乘教,或深奧秘妙靈性開顯的禪法,其發足的第一步,無不始於此處。


  假使不把起點擱置在苦的自覺上,專門馳思於理想境,不墮於學說的研究通弊的概念遊戲,便易陷於觀念生活中去,欲得涅槃,決不可能。釋尊曾屢屢的教導弟子們:「唯以一事告汝等,人生是苦,自苦,得解脫。」假使釋尊以其立場而言依宗教是可以不勞而得到幸福,滿足低官能的享樂的;那末,恐怕不會直率地發出這樣的話吧?又覺得如果依於一些什麽神秘的氣氛,甘心於過着宗教陶醉夢遊的生活,也決不能發出這樣深刻的語句。


  更以爲假如賴着幻影似的神的恩寵而求救,那也不會有這樣真摯的態度的吧?因是,就在弟子們,也都是以從苦惱而得到解脫爲理想而相勉勵。大乘佛教最高原理的真如性,或各種緣起觀,無不起於苦惱深刻的觀察而開展出來的說理哲學。苦惱的考察,是大乘、小乘第一個總課題,除却這個,便無門可進入於佛道。


  臨濟說:『大德!三界無安,猶如火宅,此不是你久停住處!」這和《法華經・喩品》所說的一樣;可是禪的三界是指着貪瞋癡的現實社會,與印度的世界觀全異。試把現實的社會除了遊戲的、享樂的觀念,那就無須要說明苦惱的社會。然而這苦惱的人生怎樣發生的呢?禪的無我思想的基因,就存在於此、照佛教所說,吾人的行爲及思想是不滅的。


  就是一種被思索過的思想,原是一剎那的時間,可是一直下去是不會湮滅的;同時在行爲方面,不僅止於剎那的活動而已,也是沒有告終的;實際似乎早已消滅,早已告終,唯行爲的自身,有其自身的性質,影響於無限的空間上遞邅着展開,傳播在無窮的時間上繼續着下去。佛教所謂『』的原理,意義就在這裏。


  吾人考慮自己的思想行爲,早已吞滅於過去了:可是與這業相反對的另一面,是最公正的審判者,必定說:其結果在於將來。照這種意義,業的善惡,不可不說是吾人苦樂的分岐點。那末,決定吾人的行爲及思想的是什麼呢?當然是意志。意志,也可說本來是自由的,但那也是有程度的,不是絕對的自由。畢竟人類是自然界的存在物,被自然界的法則所支配所拘束的,有時欲行善而不能,欲廢惡而不得,不欲死而死必然的到來。業,是依着這樣不自由的意志而造就的。


  假使如自然的法則似的完全就是這樣,是永遠不變的,那末所謂禪或宗教,是成為不必要的東西了。然而禪,在此處給與以醒覺的光,調和的力,征服了這意志,使不自由的為自由,使舊習轉換為清新。公案的使命,就存在於此處。趙州和尚說:『我使得十二時』,不外說:是征服了不自由的意志,得自由支配的意思。臨濟也說:「不隨出境轉,轉處實能幽」,也是同樣的意義。然則怎樣可以把意志征服調御下來呢?這不能不進一步來考察為意志生活的母胎之「自我」了。


  人類生活的策源地是意慾,沒有這個意慾的地方,也就是沒有人類的生活。以這意慾為基本,工作着一切的生活,因是可以說:所有精神的現象,都成爲意志的形態。普通說法,決斷的作用曰意志,那是僅說及否定的或肯定的精神上所現起的慾求而已。照這樣說法,沒有慾求的時候,意志作用應不會發生。


  然有時意志自然的起了欲求。在欲求似乎判斷所現起的一些事象。這樣來考察,好像潛伏着一種惑的東西,佛教上所謂無明,大概就是指這種惑。曰 “無明” 或曰 “惑”,都是缺乏了智的作用,所以呼之爲「盲目的意志」,這是極自然的了;換言之:就是於宇宙及人生的真相,缺乏了明智的觀察的意義,更依之展開而造成了强固自我的觀念。


  所謂自我,意即是對于自己的存在,以爲是真實的本質存在,而且不斷地以自己作爲支配者的觀念,名之曰 “自我”:假使自我的東西是有的話,那當然是恆久的東西了,若是恆久的東西。自然沒有生滅變化的。然而吾人的肉體與精神,雖一瞬之間也沒有同一存在的東西,前剎那的精神作用和後剎那的精神作用,雖似同一,實則相異。那就是佛教說的「是無常」、「是無我」。


  本來自我的意義,自氣息的「息」字轉來而成爲「眞靈」、「靈魂」、「自我」等。自我思想,原是印度哲學思想的中心概念,由于學派及時代的不同,也有着多少相異,可是已成爲哲學的本體論,且很發達,幾已達于頂點。但釋尊對這種論理的構想而成的思想,絕對的否定之,謂自我構成的要素是「五蘊」;「蘊」,是積集義,依五種要素的積集而被造成的就是人。


  且所謂自我者,就是指在五種要素上剎那剎那地不斷變化着的概念存在的名稱,不是固定的存在。這是無我論的主張。但是吾人由于迷習,不管事實的真相,祇是認我是實在的,更依之而認爲常住,終之甚至萬有無常也不明白。這種不合理的認識,根據着什麽而發生?從這片面來說:因這不合理的認識,產生迷妄的生活和執着的煩惱,更生苦惱。又從苦惱上起迷妄和執着,自然苦惱更生苦惱。在這方面,不可不進而探究這不合理的根本的東西。


  在佛教上說到一切煩惱的根本,名之曰無明或渴愛;這是潛在吾人的內性最有力而最難拔除的東西。所謂渴愛,是指求着無限久遠而沒有止境的慾望,無意識的活動,而且是最不易制伏的衝動;例如把無常的對象而思惟爲常住永久的被牽引而生愛着,拼命似的追懷着的感情等。綜合着這樣盲目衝動的慾望,名曰渴愛,甚至視這種慾望是本能的運命的慾望,所以這是人類感情的根本,是人間生活的策源地。


  所有的感情,都從這渴愛織出種種的妄念,演成一幕一幕的悲喜劇。不可行而行,不可求而求,難離的心情,難斷的愛着,不能制止的意念等,都是根據着這渴愛的作用。這些盲目的慾望,製造出吾人迷妄的生活,苦惱的人生,是不能否認的事實。實際,肉體的自身,既自多種要素合成而存在,且是一時的而非永久性的,可是却被想作似乎是永久的存在,所以這種情念,名之曰無知,曰無明。


  這種愛着的衝動,不祇是人類的,即在自然現象方面也可見到,例如各種草木巧妙散種的方法,昆蟲的保護色等,都是無意識的生命衝動的發動。爲要保存一一個體的生命的衝動,都爲着生存,這是先天的生命慾望的結果,就是人類和那些動植物也見不出有何等相異。這些一切的存在相,是慾望所產生,離開慾望就沒有存在相,所以我們一認識自己的存在相,慾望即刻發動而覓取對象,進之而希望滿足其慾壑。


  然而一追求這對象而活動的時候,貪欲、瞋恚、愚癡、僑慢、疑惑、邪見六種煩惱,就開展出來。「貪欲」,是不根據于意志的欲望,是生命衝動的根基,是中心。一切的所有欲,就根本于此;因貪欲的活動而發展開盲目的所有欲。「瞋恚」,發動于不適意的環境;不適意,即意志不得滿足;換言之:是所有欲不得滿足時的忿怒。又所有欲的發動不外兩種:即人與物是。


  對人,多爲支配欲,不滿足時,消極的陷于悲觀,積極的發出忿怒,悲觀的隱處也是潛伏着忿怒,所謂沉潛狀態也者,不過將忿怒捲入心渦的深處而已。故瞋恚也不過是貪欲的發洩惱念罷了。「愚癡」,全是缺乏和性知力的活動物,是不明曖昧的心情,沒有自覺力,第一如對于自己存在的合成體,非永久性的一時的存在而不能自覺。


  又如在學問方面說,因爲研究種種的事象,是不得逹到真意義的眞理;可是學的人偏以爲在自己研究範圍內的真理,是真的把握着眞理了;這也是一樣的被圈在愚癡圈內,這可說是「知的病」。「疑惑」,是意志不決斷的作用;當然,意志一盲目,這種心理現象的作用就會出現。最後說到「邪見」的意義:這是除却上面五種煩惱外便沒有根據的東西,以前五煩惱爲基本,從這立場上來認識一切事物,自然都非正見,是不合理的。


  以這樣來檢討吾人的思想,無非邪見而已;邪見上現出所有的事象,祇是苦惱的生活,矛盾的人生而已。而且這六種煩惱是相纏相縛沒有脫離的狀態,恰像飛行機上的推進器似的,一轉向時同時其他的也跟着轉向,互相爲主件的不斷地維持着活動,無論什麼時候,都是構成了中心勢力的力量。是知自我構成的要素,就是六種煩惱,除此以外,絕對沒有另外的存在「自我」或「靈魂」。而六種煩惱的基本,便是意慾。自我的根本的要素既是這樣盲目的衝動的,那末自我是持續着苦惱下去,也是自然的了。


  依于意慾的盲目衝動而發生的苦惱,是否永遠這樣的作用下去呢?假使完全容忍了苦惱畢竟是苦惱的,那麼便沒有問題可言;可是由潛伏在深處,活動着向相反方面的一種樂的意志作用而實感到苦惱;實言之:認識苦惱,是由于樂感的反射作用而現起的。于是我們得知在中心意欲的一面,同時也潛伏着眞實合理的意志,這,也可名之曰自覺。


  在〈大乘起信論〉中把「阿黎耶識」從「覺」與「不覺」兩面來觀察,說明了迷妄開展與覺悟開展的狀態,這是頗有深義的;可說是抓住了苦、樂明暗的核心。如〈起信論〉說:祇依於覺的作用,便能體認到不覺;所以知道苦是苦的體會,不是苦的自身,而是依於樂的心理作用體認出苦感及苦相。在這裏也就有運用禪的公案及坐禪的行法處所,被發見了自苦向着解脫的轉捩點。


  古人說的「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時度此身」的意義,也就是向於解脫的契機;「度」,即是發足到達自由鄉的意思。所謂衆生,就是處身於苦與樂,迷與悟,經縛與自由的分岐點上者是。若這樣的考察,在我們的面前,便覺得展開了一個大莊嚴的理想界,祖師傳燈的法光,正形成一個大圓蓋照在我們的脚跟底下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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