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上所述的禪,是超越的,神祕的;可是是創造出唯一本來的生活價值,眞實意義的文化。所以就發生的時代及發達的沿革上來看,常常地發現到對着人間生活賦與特殊的風趣——禪味。但是想追躡它的足跡,檢討它的內容,要把它成爲組織化;那是不可能的。寧可說將禪的地位或存在理由爲基礎而來下以必要的勞作。基於這種意味,現在想把出現在公案上的禪,與以一些組織的探究,或能知道一些賦與人生的是那一種味。以下就根據將這個線索試以觀察。
『禪』,不專是爲理解的知識,是透徹了一一知識的精神根底,是不絕地活動着的、普遍的、絕對的生命,是人類活動的基礎,是永遠地在我們的血肉中躍動着,使血肉成爲血肉的根本的動因,在我們的生活上所有的行爲,都是藉着這個動因的躍動而充滿着溢力而向上,祇是在實踐生活裏下着工夫的人,纔會發見;所以道:「我宗無言句」。
故禪,首先須深深地内省的思惟,以觸到那個動因而得自覺到主人公。但思惟有邪正,自覺有深淺,決不是一定的;在這裏須要有批判的鑑別。於是佛祖的言教就成爲有所必要了。照着佛祖的言教纔得到正確的方向,倘是沒有判別思惟與自覺的正與否而探正去邪時,便墮於我執妄見,不能達到絕學無爲的境地。
是以禪,一方淵源於非合理的立場,一方又須有絕對批判的作用,着實關心於一切現實態上,規定着破邪顯正的實踐行動。是故禪,對於規矩嚴正的生活上的真面目和嚴肅且綿密的用意,是成爲不可缺少的東西。
所謂禪,梵語是 Dhyana,音譯爲「馱衍那」,「第耶那」,「馱那濱那」。禪那,是巴利語羌哈那的音譯。都有「注意」「思索」的意味,意譯爲「深思」「靜慮」;也有意譯之爲「思惟修」「棄惡」「功德叢林」等。前者爲新譯,後者爲舊譯。
〈大智論〉十七說:
『諸禪定功德,總是思惟修也。禪者,秦謂思惟。』
〈法界次第初門〉上說:
『禪是西土音也,此處翻棄惡,能棄五蓋等一切諸惡故。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
功德叢林者,集功德猶如叢林義;思惟修,是表禪的實修。其他的兩種,是表其效果,即「靜慮」,因修禪而心自寂靜,且「慮知」客觀對象爲義。在〈圓覺經疏〉說爲三觀之一:『梵語禪那,此言靜慮。靜即定,慮即慧也。謂欲求圓覺者,以淨覺心,不取幻化及諸靜相,便能隨順寂滅境。』
又慧苑音義上謂:『禪那,此云靜慮,靜心思慮也。爲舊譯思惟修之略。』照這些意義考察,是以靜妄想之慮知,靜心而達於眞正之理的意義。也有說之爲「制心一處而離俗緣,遊於三昧寂靜之境」。這些一切一切,都不外靜慮的解說;此外,最明白的說靜慮的意義者,就是次所引的話。
『試略而言:襌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則禪智之要,照寂之謂,其相濟也:照不離寂,寂不離照,感則俱遊,應則同趣。功玄在於用,交養萬法。其妙德也:運羣動以至一而不有,廓大象於末形而不無,無思無爲而無不爲。是故洗心靜慮者,以之研慮;悟徹入微者,以之窮神也。』(禪修行方便經序)
『無禪不智,無智不禪。然則禪非智不照智非禪不成。大哉禪智,可不務乎。』(襌要序)
照這樣說來,禪的本質,不是客觀的眞理的理解,而是使自己的妄見妄情成爲靜寂,以之發揮智用而達於眞理,這是可以極明顯的理解得到。以是在〈僧史略〉裏說:
『禪者,即定慧之通稱,明心達理之趣也。昔菩提達摩,觀此土機緣,一期繁紊;乃曰:不立文字者,遣其執文滯相也;直指人心見性成佛者,明其頓了無生也。』
明示出提唱不立文字的真意,且說出含有不是完全否定或排斥經典的研究的意味。這種說明,禪者應引為可注意之點。復次關於「禪定」個詞,略說之如下:
禪,就是禪那的略稱,譯爲靜慮,且重處在於慮;「三昧」,是定的意思,重處在於心歸靜寂而得鎮定的意義。故禪定是智和定的意味。現在再來說明定——三昧義。三昧是 Samadhi 的音譯,也有譯三摩地,三摩提,三摩帝的。又照這些音上是有「總持保任」的意思,所以依之意譯爲「等持」。更有意譯爲定、正受、調直定、正心行處等。由是得知,三昧,是將散亂粗動的心集中於一處的意思。
在〈大乘義章十三〉記曰:『定,當體爲名。心住一緣,離散亂故名爲定。三昧,是外國語,此名正定。定如前釋;離邪亂故為正。正受者,正如前;納法稱受。』
定,即是心離散亂止息一處義。「正心行處」者,〈法界次第〉釋云:『三昧,此言正定,亦云正心行處。謂衆生之心,從無始以來,常不正直;得此三昧,心行正直,故名三味。』
又〈大智度論〉卷二十三云:『三摩地,秦云正心行處。此心無始以來,常曲不端,得此正心行處,心則端直,如蛇入竹筒內。』
這兩書解釋是相同,不外心定即正的意義。所謂「調直定」者,〈法界次第初門〉釋曰:『又調直定。衆生心行,常不調、不直、不定;入此三昧,能調、能直、能定,故名三昧。』
云何名「等持」?在〈慧苑音義〉上及〈圓覺經疏〉所敍:『梵語三摩缽提,此言等持。昏沉掉擧皆離,曰等;令心專注一境,曰持。』
蓋離却昏沉與掉舉的兩邊,把心集注於一境,則心歸平等而住一境者是。
照上所擧述諸書的解說,禪和定的意義可明。三摩地或三昧的特色,是在於純粹地把精神集中的狀態,不是肉體修練的意味。然而禪那——靜慮——,自然是使精神平靜,但在棄惡中的五蓋如睡眠蓋,也存有肉體的關係,所以兼着肉體的修練。這是和三摩地——定有所不同。
若把這嚴密地來區別:『定』相當於止,以寂靜爲義;『禪』相當於觀,以正見爲義。止之與觀,如車的兩輪,一失均衡偏於任何一方時,便不能到達於悟境,若偏於止,便失却心的活動;傾於觀,心便散亂而失正見,故須保持禪定並進,止觀均等,以之得達悟境。〈大乘起信論〉止觀門說:
『所謂止者,謂止一切境界相,隨順奢摩他觀察義故;所謂觀者,謂分別因緣生滅相,隨順毘缽舍那觀察義故。』「止」,是制止精神的亂動而使之澄清,即將心集注一境的意思;「觀」,觀照一切對象的實相,即運用正智的意思。
又〈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五云:『於諸法無所分別,當知名止;若於諸法勝義理趣,如實眞智,及於無量安立理趣,世俗如此妙智,當知名觀。』如此,禪定和止觀,名雖異而意義則同。
原來所謂禪定,並非創自佛陀,是詳說在印度六派哲學中的瑜伽論,係婆羅門教徒實修的法門。但禪定的意識及實修法雖是同一,可是它的目的却大異。就是婆羅門教以自我爲中心,用定的方法而求達到「梵我一如」的境界;佛陀則以無我爲基調而修禪定。
佛敎的禪定,是達於空、無相、無願三昧而入於純無我境為目的。換言之:沒却個人的自我,超越過個人的意志,更否定了超個人意志的梵我而達到第一義空的境地爲目的。由是將主觀的自我與客觀的諸法所生起的繫縛之一切障礙,都從此解脫而顯現諸法實相的面目,而且體現自我為根據的眞如,成功自我即眞如,得到那個正覺。
這是因爲捨却婆羅門思想的苦行主義,否定了「梵我一如」的自我,以體現絕對的無我境界爲三昧的正意;所以三昧者,即是超越一切諸法而以開顯無我平等境地爲意義。佛陀當在正覺的光明現出時,即說「我爲勝者,爲智者」;這是由於純粹無我的基調而超越了三界的自覺宣言。以是和婆羅門教修禪的立場及目的,在根本的趣旨上,絕對是大相徑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