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禪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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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編
第一章 序 說
第二章 禪的傳燈
第三章 見性成佛
第四節 禪的體驗
後 編
序 論
本 論
第一章 禪的根本法
第二章 禪的宇宙觀
第三節 法 
第三章 永遠生命的種種相
第三章 禪的本質

第三章 禪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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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禪,是教外別傳的佛教。然則傳什麽於敎外呢?教外的東西,不是別的,就是禪的本質。大燈國師說:「相傳者,無一法相傳」;黃檗禪師說「傳,契也」,又說「唯默契」。默契,即自己經驗自己的一心是。所以在本書的緒言裏,劈頭就說:『禪是超越了一切的對立與界限,是純一絕對心的名稱』。


  如此契合於心,即默契的意味;所謂見性,也不外這種意味。所以如有以什麼法相傳的理由,也不能存在;故大燈說:「無有一法相傳」。故所謂默契者,是指禪者的精神生活上的究竟心的經驗與事實的意味;可是這經驗的事實,就是禪的本質。


  我在上面會說過這樣的話:『所謂釋尊的正覺,亦不外自內禪定圓熟的境上發動了自覺的光明罷了。禪宗,也完全和這一樣,以坐禪爲心華開發唯一之道,以決死的精神,而期達到禪定圓熟之境。同時,在圓熟的境上,必然地有着從自己的內在所自發的心靈飛躍的事實,這是每一禪匠自己所有的經驗,是無可懷疑的客觀的事實。』這不過是關於禪定最後的心的經驗罷了。


  然而這個經驗,在各種妄見存在的時候,那是不可能的:必將佛見,法見、有見,無見一切超越過而入於禪定三昧境時,始經驗到心靈的飛躍。這個經驗,不外就是教外別傳禪的本質。所以禪的本質和禪的教理,原來是有着明顯的區別的。


  但照一般學者的說法,謂:禪是屬於大乘佛教中的般若系的教說所產生的東西;或謂是從華嚴教系發生出來的東西;也有說是楞伽經系統的產物;但這些觀察,都是把禪的教理和禪的本質混同了的緣故。


  「禪」,根據歷史及傳統上的觀察,是和大乘敎的各種原理相關聯着而發生,發達傳播而來的東西。就是不以一經一論爲所依,而以究徹大乘基本的原理,體現佛教的精神爲使命。因之關於禪的敎學說,則用《達磨多羅禪經》等;或以萬有的本源爲眞心之點時,便採用《楞伽經》;若說為如來清淨禪,也取《楞伽經》;倘說禪定功德,就依《圓覺經》;其他的像《法華經》的唯有一乘法,《楞嚴經》的妙明真心,《華嚴經》的圓融之理,《湼槃經》的佛性常住觀,《般若經》的空觀等等;無不爲自家藥籠中物,自由地撷集大乘經典的精華。


  可是應知道這等教理,是禪的說明,不是禪的本質。與其那樣把禪的經驗與事實來象徵化了而成爲教理的學說處理加以敘述;倒不如直接來敘述禪的經驗來得確當。至於禪的本質,即使怎樣地說明,敍述、解釋,也畢竟是道不出來的。再若就公案加以考察,這便很明顯地可以了解。


  即是一切公案,都可說以經驗作中心的,或者也可說是經驗的指導或暗示的。所以公案對於沒有經驗的人是完全莫明其妙的,祇有有經驗的人以自己所經驗事實才能如實確知。『禪』的本質,完全是非敍述的而是經驗自身的東西。是故縱使如何地明徹教理的人,關於襌是什麽,便就一點也摸不着頭腦了。


  然則禪的經驗是什麽呢?首先可舉出的是「見性」,第二是「行解相應」。見性,如前說過了的是徹見自性,開發自性,自覺到本來具有的佛性。換言之:是把說在經典裏的理想變爲心證,將心性發現爲事實。第二行解相應者,謂把那種自內證的表現出來成爲現實的實踐行爲,心證與行爲相應,而成爲一如的人格活動。


  『見性』,是靈的自覺;這個自覺,當然伴同着外面的表現。不僅僅是外面的表現,且透過那表現而盡其全力使之契合於自己內證的源底。表現,便成爲歸還無限的活動。體現到這個自內證得第一人,不必說自然是佛陀。超過了三界的生死,於一如海中顯現眞心,置身心於大悟的眞際,成爲行解相應的覺者之所遊履。


  『禪』,因爲是這樣大悟的事實,所以沒有靈的自覺,壓根兒不會顯現。拿出自己的整個生命,安置在絕對否定與肯定之場面上再蘇生轉來,讒是參透「無」的創造作用。例如臨濟驀直地喝,德山當面地拜是也。他們所超越的心靈,是和現實一致地成爲無的創造作用之源泉。無的創造作用,是這樣地存在心身一如的事實上,若把這個做爲客觀的來說,就是在直觀着事實的本身。


  是故禪的本質,以禪所特有的絕對「無」的體驗爲意義,又把這個體驗爲基礎而顯露出身心一如的躍動,更說一句;和物成爲一如,生活在物的當體上,向物悟入者是也。故物和心,物和我,沒有個別的存在,物是我,我是物。若說我是無,那末我也不可不是物 ;若說物是真實的物,那末那個物也不可不是無。由是,謂之以世界的「無」來建設世界的真實相的 意味的人格活動,這就是見性。


  若把這說到行解相應的方面:那末,禪的特色來自於自內證,可是把自內證的眞理活現到日常生活的全體上去,這尤其是主要特徵。依達摩說的「知理者多,悟理者少;悟道者多,行道者少」的話裏面,也就可明白「道的實踐」是怎樣地重要了。就是在佛敎敎理來說,同樣地第一原理的法性,多半祇是停留於觀念上,不被實現到實踐上來,也就見出教學的大缺點。


  佛敎原來的立場,無論大小乘,都是在於實理的實踐,而不是在於觀念;可是事實上,多數是落於觀念遊戲,而未能向實踐化邁進,然而禪的特徵,全反乎此,全為實踐的行爲故,所謂「行解相應,名之曰祖」。闡明「祖」的意義,也就明了禪的特徵。禪門以入悟爲解悟,即是為警誡那些不兼備行爲實踐偏墮於悟的觀念之人而說的:所以譏之爲「金鎖銀環之病」,或「向上死漢」。


  故宜不滯遲在向上一面,打入於差別境中而活用其理想。這樣的禪,纔是活的。換言之:成爲「行也禪,坐也禪」的禪生活,展開到日常之間而全不離開這個。是以禪的本質,除却內在外的體驗為事實外,沒有別的;這是內外一如的。


  禪的本質,如上敍過的是內外一如由體驗而來。表現於外的,我們根據古人外在行爲是可明白;但最不易窺見的,是內在靈性的自覺事實。就是說體悟或內證:到底悟什麽?證什麽?所謂見性是什麼意義?這些雖在前面已說過,但現再整理經典所說而略述一下。


  《法華經》中長者窮子的譬喻,是為着忘却自已和佛陀同一本性的心性衆生給以啟示。在《雜阿含經》卷十二上說:「緣起之法,非我所作,亦非餘人作。雖彼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法界常住。彼如來者,自覺此法,成等正覺,為諸衆生,分別演說。」由是得知佛陀的自內證,即爲法界常住的一心。


  然而一心的真理,是絕對,是唯一無二;其絕對唯一的心,不外乎〈起信論〉說的離言眞如。就是超過非想非非想,滅一切受想,踰越了自我境地的絕對心;那是純粹地「無所有」的體現。滅盡定涅槃的體得,就是佛的悟;唯一無二的一心,就是現起無所有境界的一心。這一心的體得,是佛的涅槃,是正覺。


  而且這不僅是現在的佛陀,就是過去諸佛,未來諸佛,也都是證到這一心而成佛的。照《阿含經》的說法,這個「一心」,就是成佛的中心。經中又謂:「我於此法,自知自覺,成等正覺。」那末古今諸佛,都證一心而成佛,這個「一心」,必定是永遠地常住法界。唯其是這樣,纔可說爲三世諸佛同一證悟。


  進之,這個一心,是以宇宙而爲一的心,所謂「一切法一心」,「一心一切法」者是。讚得這個心的時候,即道元說「山河大地是心,日月星辰是心」了。悟者,即識得此心,以是道元說:「悟者,是明一心也;明者,是自心之明也。」這是最簡單的說明悟之內容者。


  就佛陀成道方面來說:佛陀成道,親見東方明星燦爛光輝的一瞬間,心靈一轉,脫却一切煩惱,自己的一心和宇宙心一體不二的自覺由是展開。同時,也體得了宇宙心和一切有情都具有完全平等的本質。如此的宇宙一心,自然是普遍的,是永劫的。唯在迷的時期中,名之爲無常遷流、動搖轉變無有所止的心;但由於悟,便名之爲常住不變的一心。


  這一心自覺的體驗:自迷方面曰 “解脫”;自理想方面日湼槃。故解脫和涅槃,不是兩物,不外把一心依於悟和理想兩方的說法而已。這個絕對的一心自覺體現,是佛陀成正覺的內容,同時便是禪的本質。故禪的本質,也得名之為宇宙的一心自覺體驗之事實。因之,這個一心自覺體現,是成爲禪的教法的根本。禪的公案和坐禪,都成立在這個一心之上,而且必須和這個一心有著關聯,公案和坐禪纔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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