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見性成佛
第四節 禪的體驗

『宗教』,不是議論而是體驗的事實,這雖是普通的說法,但體驗是什麼意義?怎樣來體驗?照一般的說法,是主客未分的直接經驗,可是這種經驗內容,當然是有多種多樣的,也有是宗教的,也有不是宗教的。
然則,談到禪的體驗時,是有什麼意義?又是否有體驗的客觀性?假使是有,那有的是怎樣?再若把這些用在一般的宗教上來看時,也應給以種種的解答吧?又怎樣照其解答,而對於宗教的本身上可以指示出是誤解的,是正確的,或肯定的、否定的,而成爲這些分歧點呢?
那麽首先把所謂體驗的是含有怎樣意義來說一說吧。假定說:體驗,單是認爲世界或人生的事實的意義;那末,不一定須要有宗教的神之體驗。縱使說:宗教的理想,與世間人生的事實,有着不相離的關係,所以宗教也必定有些什麽世界觀人生觀的;可是那些祇是宗教教材的要素,不是宗教本質的東西。
就佛教方面說,其內容包有:絕對主義、相對主義、精神、自然、理想、現實、平等、差別、世界、國家、貴族、民主、社會、個人等等主義,凡人類考慮到的所有思想,在佛教裏是渾然地形成着一個大曼陀羅,無論那一種,一明白了佛教本質的要素,便可以之成爲教材的要素。所以那些都是一時的、相對的、常依着時代思想的變化而變化的。
是以僅僅是體認了那些而不能觸著本質的要素,便不得說是佛教的。又所謂世界觀,任何宗教都有;而且不一定宗教,例如 Energy(力)的一元論爲人生指導原理,好像是宗教的說法,可是並不是宗教;又崇拜馬克斯的「唯物史觀」而起共鳴的,但也不是宗教。那麼,單是以世界及人生的事實的認得,不一定是宗教的體驗。
又說到道德的經驗,也是一樣。例如以犧牲自己而完全為他人的經驗,那是道德而不是宗教,當然,道德與宗教,有密接的關係,宗教是施設了相當道德的規範,佛教是有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以至八萬細行等,都是道德的經驗。從師弟間的德義,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規定,直至對於社會、國家、自然、個人等等,凡為人類應行所有行爲的規範,都被一一具體的指示出來。
這些都是爲着實現佛教的根本精神而被施設了的,所以雖是被認爲是道德的,可是不得說就是佛教。又把道德為體驗於一般妥當的原理,將全人格理想化了的時候,那祇是止於人格的道德化而不是宗教。孔孟的倫理,在具體的實際的觀點上說,是有其優勝的地方,可是那種體驗,仍然不是宗教的。所以把宗教的體驗以為專是事實的認得,或以爲是特殊道德的經驗,那都是誤解;這誤解的結果,會變成宗教輕視論或否定論。
有些人視宗教的世界觀爲沒頭腦人的世界觀;近代社會科學研究者,一般地都看宗教是過去的遺物,祇要知識經驗的進步發達,宗教自然會逐漸地消滅,新道德新學問自然會起而代之。唱着「教育代替宗教,宗教將成無用」的論調,而標出「宗教無用論」。這些人都是不知不覺地誤解了宗教體驗的眞意。
自然,宗教是有多種多樣的,有也許是因着時代而被遺棄了的,可是把宗教的本身視爲無用,那確是一種暴論。即使教育怎樣的普及,科學怎樣的發達,祇要人類生活存在,不需要宗教的時代是沒有的。反之,隨着學問的發達,宗教的要求也更加增高,這是現實的事實。
潛伏在人心深處的眞的要求,能生存的便永遠地生存着。生死的解脫,實際就爲着這個問題。然而現實的生存,是一時的、有限的,是難過的日子;一旦徹底的痛感到這難過日子的生存時,也就會深深地憧憬着向着永遠無限的絕對自由的懷抱去追求吧。所謂發菩提心,就在這裏。這種憧憬的情緒,實際是宗教心的發生的原動力;又所謂宗教體驗的特殊價值與經驗,也就依這憧憬的心情而起的。
是以宗教的體驗,不專是事實的經驗,是對於永遠無限者的自我且絕對的歸依經驗。而且這不祇是為保存自我,寧可說爲否定了沒,却了有限的自我,主張自我與絕對者為一的意義。照一般佛教的說法:否定自我,便是解脫;與絕對者爲一,就是常樂我淨湼槃之境。從禪宗的立場說:是天地未分以前,主客未分以前的境地。
但是這種分析的說明,是爲着一般的理解方便計,實則,唯是一個。依體驗的主體方面說,那是歸向於絕對者;依被體驗的客觀說,那是絕對者自己的實現。然而這體驗的自身,是主客一體、物我不二的三昧境;這是宗教體驗的本質。若把這照着禪的立場說:以超越了這種主客一體物我不二,而體得主客未分以前——即第一者之境,天上天下唯我獨尊之境,是體驗到宇宙無雙日乾坤唯一人之境,也可說之爲法身體得之境。
至此,纔是無生死、無修證、無凡聖、純一絕對者之體得。禪的體驗,在這裏找到本質。在意識方面說:是意識發現了意識體系的中心意識體認,爲哲學、道德、藝術等的母胎;同時,這是超認識的,所以用分別意識來分別,根本是不可能。把這個說之爲學說的對象,也自然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