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生命的把握
書籍目錄
前 編
第一章 序 說
第二章 禪的傳燈
第三章 見性成佛
第四節 禪的體驗
後 編
序 論
本 論
第一章 禪的根本法
第二章 禪的宇宙觀
第三節 法 
第三章 永遠生命的種種相
第二節 生命的把握

第二節 生命的把握


Bg s95

  一、世尊陞座(第九十二則)  

  『世尊一日陞座,文殊白槌云:「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世尊便下座。』
  『祖庭事苑八云:「世尊律儀,欲辨佛事,必先秉日,爲穆衆之法也。今宗門白槌,必命知法尊宿,以當其任。長老據座已,而秉白云:「法筵龍象衆,當觀第一義」!長老觀機法會,酬唱旣終,復秉白曰:「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


  這則記事,雖云據於律儀,實則基於百丈清規中開堂演法的儀式。但世尊說法的問題,是不明白;可是應注意的是該在白槌的「當觀第一義」罷。又文殊的「法如是」的話,也自然是因這句白槌而來的。「第一義」,是超越說與不說之境。例如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或說「法本寂滅」,或說「廓然無聖」的這些語句的表現,可是既落言句,也已落在第二第三的應機的說法了。


  「第一義」,自無有何等法可說,不論諸佛的出世不出世,原自超過說與不說。就是諸佛出世之前,天自高,地自低,一一萬象,都無不是絕對的超越了知識的範疇,是唯我獨尊的。即是圜悟說的『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地何言哉,萬物生焉。向四時行處可以見體,於萬物生處可以見用』,這是法的說明。


  第一義雖不說法,可是已在眼前這樣堂堂地顯現,所以也沒有更需說法的必要。以是文殊擧「法如是」,顯在文殊擧白槌之前,法是早已自己說過了,這不過是終結語,宣布散會而已。於是世尊也除了下座以外,便無言可道。在藥山的〈寶鏡三昧〉中云:
  『如是之法,佛祖密付;汝今得之,宜能保護。銀盌盛雪,明月藏鷺,類而不齊,混而知處。』


  考察這種說明,「如是之法」,不是平等法的意味;是衆生與菩薩共修之法,是四智圓滿的法。在客觀方面說:眼前柳綠花紅之端的,是「佛祖密付」之法。「密付」有內外兩種:參究功成,默契貫通所屬的,是內付;佛祖相傳,是外付。故有內付纔有外付;可是如是的法自體,原不關乎修證。靑原石頭說:「威音已前以後,無師自證」。


  但是把這個從不關佛出世不出世的立場來看:很明顯地是指人人具足箇箇不無之法。所謂「銀盌盛雪」,是指同中現異,平等中現了差別;在法的自體上,一面是平等,一面有差別,故說「類而不齊」。「混」,即平等;「處」,即差別之意。


  然對 “法” 而言,是「意不在言」,故不能由言語來表示。所以者何?一動於「有」,便落在有的窠臼中去;一動於「無」,便落在無的窠臼中去;那末不動如何?這又是落在不動的窠臼中去也。所以說:「觸背俱非」;肯定否定都不是,動靜都不可。緣以 “法” 而說,是動而不動,不動而動,平等而差別,差別而平等。這樣的法,所以「言詮不及,意路不到」,唯是超越論理,直下把握;此外,更無他求。雪竇頌云:

  『列聖叢中作者知,法王法令不如斯。會中若有仙陀客,何必文殊下一椎。』


  在「列聖叢中」的「作者」,若文殊普賢彌勒等,大概是明白法義的罷。「法王法令」,也沒有像那樣的,既是無語說法,便更無說法。若達到文殊之智,既不必靠釋尊邊聽法,釋尊也大可不必說法。就在大衆中,遇有天機高妙慧心朗達的人,因能理解得到,連「文殊下一槌」喝出「法如是」的話也是嫌多事。


  二、雲門藥病相治(第八十七則)  

  『雲門示衆云:「藥病相治,盡大地是藥,那箇是自己?」』

  這則是依據《華嚴經》中的:
『文殊一日,令善財去採藥:「不是藥者採將來!」善財徧採,無不是藥;却來白云:「無不是藥者。」文殊云:「是藥者採將來!」善財乃拈一莖草度與文殊。文殊提起示衆曰:「此藥,亦能殺人,亦能活人。」』


  即雲門所舉「藥病相應,盡大地是藥」,更添一句「那箇是自己」的話來誘導大衆。故圜悟評云:「識取鈎頭意」。「盡大地是藥」,和善財說的「無不是藥者」相同;即是說:盡大地無不是法,宇宙全體都是法。釋迦原是不假他力,自己是釋迦;彌勒,也是自己是彌勒,什麼也不曾假借過,便是物物全眞,箇箇顯露,一切都是壁立萬仞的法。


  此是本則的中心思想,雲門示衆的本意也在此。雲門爲使人體驗此法,說「那箇是自己」,給與以思索的端緒。由於這端緒的攝引,總能於法得到把握,這是雲門接化的手段。但是藥病相治一着,原爲方便的施設,就是釋尊四十九年說法,也是應機說教,應病與藥的,所以祇是一種尋常施設的手段,還不是根本法的直示。換言之:與藥,爲淘汰衆生的業根使之透達洒洒落落的心境的方便耳。圜悟曰:


  『藥病相治,也只是尋常語論。你若着有,與你說無;你若着無,與汝說有;你若着不有不無,與汝去糞掃堆上,現丈六金身,頭出頭沒。』


  這是藥病相治的解說,也是文殊的殺活的手段。然一說到「那筒是自己」:這是指到法的本源,為使把握住世界未現、佛祖未出世以前的無名無相之無法的法之釣餌。『法』的本源:是無道、無禪、無自己、無名、無相的。達到這無名相的法的本源的立場,却來看宇宙森羅萬象時,萬象和自己也都是法,都是藥。因爲若不透入自己即是法之本法,要得到「盡大地是法」的達觀,必不可能。故雪竇頌云:

『盡大地是藥,古今何太錯!閉門不造車,通途自寥廓。錯!錯!鼻孔撩天亦穿却。』


  何故說「太錯」呢?雲門希望使人轉却一切現象,一切意識,歸還到法之本法,可是自古到今,袛死在做藥會,斯所以錯!本源底裏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不憑藉種種論究,種種修行,是天然自性眞。如萬里一條鐵,坦坦蕩蕩地一物也不立。「通途自寥廓」者:是對他之作用言,因爲一念起時,則三千諸佛悉起,一一具全,一一本眞,任何物也都無少異。


  次說「錯!錯!」者:意說「盡大地是藥」,已是錯;「那個是自己」,也是錯!何以故?以本源的法,無名無相故;說是「藥」是「自己」,已落於第二義,遠離第一義故。至乎是,雖掀起撩天的鼻孔到高而且遠的蒼空的識見,也須穿却始得,不穿却,都為無用。


  於此又作評唱曰:
  『雲門云:拄杖子是浪,許儞倆七縱八横;盡大地是浪,看儞頭出頭沒。』

  「拄杖子」,是本源的法;「浪」,是現象。若識本源底的法全體是現象,就在一物中都體驗得本體和現象,既不拘泥於現象,也不滯留於本體,自在的妙用,纔自然地自由顯現。然而若僅是認取浪的現象,以離却了本體故,便得不到自由,墮在生滅有無之見中「頭出頭沒」。照這個意義來看:「藥」,是浪,是現象;「自己」,是拄杖子,是本體。


  盡大地是藥,指顯現了的法,是「教內的法」,不外天台所謂「一色一香無非中道」;但是「敎外的法」,即是自己的本源底的法,是「閉門不造車」的本自圓成、脫體現成的法。是故通途而成現象,亦無何罣礙,自在礙礙。然而,這不是閉門獨自耽着冥想上製造出抽象的概念或假定,凡是我們可履踐的大道,必定是自然完備成就的。這就是早被達摩喝出了的「廓然無聖」。


  三、百丈野鴨子(第五十三則)  

  『大師與百丈行次,見野鴨子飛過。大師云:「是什麼?」云:「野鴨子。」大師云:「什麼處去也?」云:「飛過去也。」大師遂扭百丈鼻頭,作忍痛聲。大師云:「何會飛去?」』


  這個公案,馬祖要爲使百丈把握到眞生命的故事,在這個公案中,也可見出古人把握着生命的活作用。這生命,就是前頭說過的人人具足圓成決不是依傍於他的作略。這個正是本具的佛性,天台曰「正因佛性」。《湼槃經》說:「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由因與緣,而佛性始得具現開發。


  『因』,是本具的佛性自體;『緣』,是一切助緣,即指公案、坐禪、念佛、看經等;這即是「緣因佛性」。然無「了因佛性」時,正因佛性也不會顯現。“了”,是照了義,是智用。唯智用,也是依於正因佛性而發生;究言之,即不外是本體所有的光明,適應客觀的動作作用而已。可是這客觀的作用,憑仗其他的助緣而發動,所以這三因佛性,任缺其一,生命的體驗是不可能。


  在這種意義來檢討百丈野鴨子的公案,就得明瞭古人的把握生命的意味:圜悟也道破,「正眼觀來,却是百丈具正因」。絕沒有自無而生有的,這是因果的法則,所以有着具足的佛性,生命的把握纔有可能。馬祖說的「是什麼」?直示出法是絕無隱秘的,是頭頭顯露的,所以問「是什麼」,爲使百丈把握法的眞生命而促其注意。然在百丈,也毫無模棱照着現實的本相答道:「是野鴨子」。


  若就法的自體說:野鴨子即是野鴨子,和山自高海自深同樣地已成就了生命體。但若把野鴨子做爲境會,而看做客觀的存在物,主觀就於此分裂墮陷到對立界去而違背了法的本源;同時,自己的精神界也分爲內外而生起意識的分別,終至失却安定。故古人說:「會則途中受用,不會則世諦流佈」。會,即是生命的把握。


  所謂生命,如前說的佛性、法性、眞如是也。萬法萬緣,悉是真如的現起,是原來本地的風光。野鴨子也罷,眞如也罷,都是本地風光,是神的眞姿,是法身的自體。圜悟說:
  「也須是逢境遇緣,宛轉敎歸自己。十二時中,無空缺處,謂之性地明白。」


  即是體得萬境悉是眞如而體現時,心境一如打成一片,萬境即是自己,自己即是萬境。脫離了對立的分別想,而將境緣爲自己所受用,境緣都成爲生命的作用,眞理的光明活生生的飛躍著。但在那時,百丈仍存着自己和鴨子個別的存在之見,被野鴨子所轉,未能契當於眞生命,所以馬祖又問「什麽處去也」?第二次喚起百丈的注意。


  可是百丈答「飛過去」,依然是追逐着客觀而忘却歸向主體的自己。古人說的「貪看天上月,失却掌中珠」的話,就是指這個意思。禪,對於客觀的態度,必定以主體的自己為展開而創造的,故常不離主體。換言之:把客觀悉看自己生命躍動了的現象,看爲理智所顯現的東西。然百丈尚沒有明白爲主觀展開的客觀,所以馬祖要使體認之,遂扭着百丈的鼻頭。


  於是百丈「作忍痛聲」,就在這個忍痛的當兒,自己的主觀和鴨子的客觀的對立被破壞了;同時,分別意識的情識也被破壞了的心境。故馬祖又說「何曾飛去」!促其心機一轉而飛躍進別個天地。忍痛的當下,為是由於二元對立的分別而生起的一念無明將被截斷時的黑暗境界,馬祖為使百丈更從這個境界飛躍過去,所以弄着這般手段。


  百丈,果然是因此飛躍大悟了。這飛躍,便爲禪的特徵為生命的更生。自此,洒落的心境,無論任何境界現前,自性不會失却自由性;同時,透徹了一切的客觀,悉爲主觀的展開,為主體所構成。唯其如此,顯然的會得萬物為自己的聖境,生命就得隨處發現出創造性。圜悟關於悟後的百丈,有如下的記述:


  「馬祖次日陞堂,衆總集,百丈出,卷却拜蓆。馬祖便下座歸方丈次,問百丈:「我適來上堂,未曾說法,爾為什麽便卷却蓆?」云:「昨日被和尙扭得鼻孔痛。」云:「爾昨日向甚處留心?」云:「今日鼻頭又不痛也。」祖云:「爾深知今日事!」乃作禮;却歸侍者寮哭。


  同事侍者問:「哭爲什麽?」丈云:「爾去問取和尚!」侍者遂去問馬祖;祖云:「倆去問取他看!」侍者却歸寮問百丈,丈却呵呵大笑。侍者云:「爾適來哭,而今為什麽却笑?」云:「我適來哭,如今却笑:看他悟後,阿轆轆地,羅籠不住,自然玲瓏。」


  明乎此,便知道禪是不住在佛教終極的湼槃境,是有更從這飛躍著的特徵。申言之:超躍過唯一的神論境地,纔豁開禪的別有天地。這是不能不說在一般的宗教裏見不到的境界。


  四、臨濟佛法大意(第三十二則)  

  『上來問臨濟:「如何是佛法大意?」下床擒住,與他一掌便托開。佇立,傍僧云:「上座何不禮拜?」方禮拜,忽然大悟。』


  這個公案,大體和百丈野鴨子意義相同;但在臨濟方面,可說特具有臨濟獨自的宗風,不像馬祖那樣地順次追究而導之以入悟。率直簡捷,是臨濟凛烈嚴峻的禪風格。然臨濟也是馬祖的法孫,所以兩者間僅是同工畢曲而已,就是說之為異,也不過是同中之異耳。


 上座的傳記雖不詳,但向來都認為他是臨濟門下,且是弟子中的上座。所以可推知其素養亦必進入於相當的禪境。他問臨濟佛法大意,這個問話,臨濟在黃檗門下時,曾三度發問三度打喫過六十棒的問題。故臨濟接定上座的手段,也完全照黃檗的作風,直下禪床,擒住上座,給予一掌,隨手托開。這是臨濟得意的手段,是把住、放行、照、用一時;這可稱之爲「全體作用」。


  這般手段,將稱之為什麽呢?若僅視爲誘導的手段,那也不外老婆心切罷了;實際,胸中什麼成法也不存,全自無分別智的當體驀地顯露;這種活作略,後人稱之為「大機大用」。圜悟於此下一語云:「天下衲僧跳不出」。這是意說臨濟的大機用,包含天地的根底的作用,所以任何人也不能從這圈裏跳得出來。


  然而上座,當時不能理解這個活作用,茫然佇立。但這個佇立,決不僅是佇立,恰似天將曙而暗色尙深的狀態,是佇立在大死一番的三昧境上。於是傍,看破臨濟接機的活用處,促他禮拜,就是為定上座喫了一掌尚未領悟,更促他禮拜,與以絕後蘇生之機,使之從三昧統一境上飛馳起來。


  上座果然方禮拜時,向着活路飛躍突進,忽然地不假什麽作意而大悟;正像湧出旭日照破朦朧的暗色入於大光明的世界。沒有這活機的飛躍,是不會有大悟的;由於這一飛躍而顯現自已的生命真相;所謂大悟,就是指把握到這一剎那飛躍的大機。


  上座經這麽一番大悟之後,和百丈同樣地顯現他的圓轉自在的作用,但他的家風自有異處,他是繼承着臨濟的家風。現在根據古語錄中評唱他的作用,也可略窺一斑:

  『一日,路逢巖頭雪峯欽山三人。巖頭問:「甚處來?」云:「臨濟。」云:「和尚萬福!」云:「已順世了也。」云:「某等三人特去禮拜,福緣淺薄,又値歸寂。未審和尚在日,有何言句?請上座擧一兩則看!」


  遂擧臨濟一日示衆云:「赤肉團上,有一無位眞人,常從汝諸人面門出入,未證據者看看!」時有僧出問:「如何是無位眞人?」便擒住云:「道!道!」僧擬議,便托開云:「無位真人是什麽乾屎!便歸方丈。巖頭不覺吐舌。欽山云:「何不道非無位眞人?」被擒住云:「無位眞人與非無位眞人相去多少?速道!速道!」山無語,直得面黃面靑。巖頭雪峯近前禮拜云:「這新戒不識好惡,觸忤上座,望慈悲且放過!」云:「若不是這兩個老漢,祝殺這尿床鬼子!」』


  『又在鎮州齋回,到橋上歇,逢三人座主。一人問:「如何是禪河深處須窮底?」擒住擬抛下橋下。時二座主,連忙救云:「休!休!是伊觸忤上座,且望慈悲!」云:「若不是二座主,從他窮到底去!」』

  雪竇頌其機用云:
  『斷際全蒸繼後蹤,持來何必在從容?臣靈抬手無多子,分破華山千萬重。』


  五、雲門中有一寶(第六十二則)  

  『雲門示衆云:「乾坤之內,宇宙之間,中有一寶,秘在形山。拈燈籠向佛殿裏,將三門來燈籠上。』

  本則初四句,自僧肇〈寶藏論〉中來;意謂:無價大寶,隱在我們的肉體中。這和禪語相似,故取來示衆;不僅是雲門,就是鏡淸答曹山的「清虛之理,畢竟無身」的語句,也出自寶藏論的。〈肇論〉像這樣合禪理的話很多,所以在禪的語錄裏常常看到被使用着。僧肇是嗣佛陀跋陀羅之法,佛陀跋陀羅是傳般若多羅(達摩的法兄弟)之法,是以僧肇之湛於禪理,良非偶然,一溯其精神思想的系統,便無足驚異了。


  現在若說之爲宇宙乾坤間有一寶,這便成客觀的存在的意味;但就秘在我們的肉體中,又似乎也可理解爲主觀的。可是這裏的文意:客觀的一寶,原原本本的就是主觀的一寳;因爲是自已內存的意味,所以宇宙的真理,也可原原本本的理解為是我們的本性或佛性;由是,也很明白地示出眞理是唯一的,且是隨處自由存在的。


  如鏡清說的:清淨虛通的眞理,畢竟無固定的身;因是無相的真理,所以是清淨,是虛通。在天人為天,在地人為地,在人為人,為感覺、為運動、為心性,自是當然。於是:也可認人為是理論上的飛躍,稱之為無價大寳的理由,也就存在於此。


  但是這樣的說明,仍僅是一種抽象的概念,不得名爲自已內在的飛躍生命。於是乎雲門說「拈燈籠向佛殿裏」。燈籠,是一寶;佛殿,表示是形山;這意味和前句沒有什麼不同。然下一句說「將三門來燈籠上」的話,這不可不看為是禪機的活躍處。原來所謂絕對法,存在於肉體中,是佛敎敎理所常談,自然也是究極原理的表現,可是在這裏不能認爲就是變通自在的活躍。


  然而現在雲門要把這究極原理使之轉到活處,所以說出「將三門來燈籠上」,使用者在一般人的相對的知——情識推理上不能理解的話頭。這是怎樣講法呢?因爲佛教中所說的一寶,是我們所依存於相對的知上的一寶,而是沒有活的作用;何况一寶尙不認識的人,唯依賴着相對知而生存。


  所以雲門為要打破一切而使自在的把握到一寳的光明。雲門垂語云:

  『汝若相當去,且竟箇入路。微塵諸佛,在儞脚跟下;三藏聖教,在儞舌頭上;莫如悟去好!和尙子,莫妄想!天是天,地是地,山是山,水是水,僧是僧,俗是俗。良久云:與我拈面前按山來看!便有僧出問云:「學人見山是山,水是水時如何?」門云:「三門爲什麽從這裏過?」』


  山是山,水是水,佛祖未出世以前就存在着,這不過是諸法實相的注脚;雲門要試驗座下的工夫,所以說「拈面前按山來」!這一句,正是打破人的情識的手段,下句「三門爲什麽從這裏過」?是別開出的手眼,若祗是停滯在情識打破處,那也還未得自由,所以窮追緊逼的再打破這個窠臼,使得眞的自由。這樣說來:禪的主體,始終以絕對否定,否定了一切,所以也稱之爲「悟是竟同未悟」。

書籍分類